校勘記
二三一九頁三行董卓字仲穎按:刊誤謂依注則“穎”當作“潁”。
二三二0頁三行殺護羌校尉泠徵按:沉家本謂靈紀“泠”作“伶”。
二三二一頁二行涼州義從宋建王國等反“涼”原鬥“梁”,各本同,徑改正。按:
種暠傳“後涼州羌動,以暠為涼州刺史”,汲本、殿本“涼”並鬥“梁”,集解引陳景雲說,謂“梁”當作“涼”,漢無樑州,至晉始置耳。
二三二一頁二行太守陳懿勸之使*(王)**'往'*按:刊誤謂此“王”當作“往”,陳懿勸約使往也。今據改。
二三二一頁三行國等扶以到護羌營按:校補謂作“扶”無義,當是“挾”之鬥。
二三二二頁七行又無壯事按:殿本“事”作“士”,疑鬥。
二三二二頁一四行濁亂海內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紀“濁”作“汨”。
二三二三頁二行中常侍段珪“段”原鬥“□”,徑改正。下同,不悉出校記。
二三二三頁八行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注有脫文,不可句讀,今據公羊傳補。
二三二三頁一一行下數百萬膏腴美田按:沉家本謂“下”字不可解,當依魏志董卓傳注作“京畿諸郡”四字。
二三二五頁八行今岐州縣按:“岐”原鬥“歧”,徑改正。
二三二五頁九行置*(丞)*令*'丞'*刊誤謂漢書內皆言“令丞”,此不合倒之。今據改。按:魏志卓傳作“置家令丞”。
二三二六頁一二行漢陽周珌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懷注引英雄記,雲周毖武威人,此與蜀志許靖傳俱雲“漢陽”,未知孰是。又引惠棟說,謂袁宏紀雲“侍中周毖”,魏志亦作“毖”。
二三二六頁一二行侍中汝南伍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雲“城門校尉汝南伍瓊”。
二三二七頁六行獻帝春秋諮作資按:魏志亦作“資”。
二三二七頁一五行悉燒宮廟官府居家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引續漢書“居家”作“民家”。
二三二八頁一一行聚兵於陝“陝”原鬥“陜”,徑改正。下同。
二三二九頁五行從東第三門按:刊誤謂案文少“名宣陽”三字。
二三二九頁七行*(貢)**'黸'*饋周急據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黸”是。
二三二九頁一四行今俗以事幹人者謂之相竿摩汲本“相竿摩”之“竿”作“幹”。
按:校補謂注本通竿於幹,承上“幹人”來,作“幹”為長。
二三三0頁一行卓施帳幔飲設按:校補謂案魏志原文字無“設”字,此“飲設”當作“設飲”。
二三三0頁二行偃轉*(柸)**'杯'*案閒按:“柸”非“杯”字,各本並鬥,今改正。
二三三一頁一一行騎都尉李肅按:通鑑考異謂袁紀作“李順”。
二三三一頁一四行主簿田儀按:魏志作“田景”。
二三三二頁五行瑞字君榮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榮”改“策”。按:王允傳作“策”。
二三三二頁五行封子萌津亭侯按:殿本“津”作“車”。
二三三二頁九行俠叉卓車汲本“俠”作“挾”。按:俠與挾通。
二三三三頁一三行恚�局址靼矗杭�庖��籜克擔�槳趕椎奐汀⒅址鞔�栽啤疤�!保�恰絆'尉”也。
二三三四頁五行袁宏紀曰“紀”原作“記”,徑改正。按:注中紀記互誤,各本多有,以後徑改正,不出校記。
二三三五頁四行右中郎將劉範集解引惠棟說,謂本紀及種劭傳皆雲“左中郎將”。
按:沈家本謂魏志卓傳、蜀志劉焉傳並作“左中郎將”。
二三三五頁五行前涼州刺史種劭按:“劭”原鬥“邵”,各本並鬥,徑改正。
二三三六頁二行便忿憤恚怒按:“恚”原鬥“喜”,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三二六頁七行皆詣省閣謝按:刊誤謂案文“閣”當作“合”。
二三三七頁一三行尋復欲徙帝於池陽黃白城按:“徙”原鬥“徒”,徑改正。
二三三八頁九行歌謳擊鼓下神祭按:沈家本謂魏志裴注引獻帝起居注,“祭”上有“祠”字,此奪。
二三三八頁一0行左中郎將李國持節拜傕為大司馬按:沈家本謂魏志注“李國”作“李固”。又按:“持”原鬥“特”,徑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