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部分(2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見。”思元走到院內,只見院內的地面全在清清的池水上面,院內的樓閣房舍全是金銀珍珠瑪瑙等七寶鑲嵌而成,殿堂裡面有個僧人,穿的是金羅袈裟,坐在寶床上。思元上前施禮拜見,身邊的人說:“這是地藏菩薩。”思元於是跪拜。各位僧人齊聲頌讚,思元聽了感動得流下淚來。菩薩告訴眾僧道:“你們看見此人流淚了吧?這個人離開人間時間不長,所以聽到原先熟悉的佛教頌讚之聲,就流下了眼淚。”菩薩對思元說:“你看到這裡的事,回到人間後要一一向人們講述,要讓世人知道之後,改邪歸正,好好行善。你這一生沒有淫亂殺生的行為,以後要經常端正自己的信念,你還可以來到這裡的。”說完便令僧人們把他送回了人間。思元當初甦醒過來時,準備了三十人的素食,又單獨準備了兩個人的肉食,對三十個僧人與兩個吏卒都給了五千紙錢,就是因為有這段經歷。思元復活後的第七大,又準備了大型的祭典,祭典結束後他又死了。天亮時復甦過來說,他又被地藏菩薩召了去,生氣地對他說:“我讓你回去宣傳報應的事,為什麼不宣講?”菩薩要打棍以示懲罰,經他苦苦哀求才又放他回來了。思元一向不吃酒肉,這次死而復生之後,乾脆不沾腥葷,永遠吃素,他全家人也都中午後忌食。而思元每當有人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就必定向人講述陰間如何報應的事,人們都被他感化了。

僧齊之

勝業寺僧齊之好交遊貴人,頗曉醫術,而行多雜。天寶五載五月中病卒,二日而蘇。因移居東禪定寺,院中建一堂,極華飾,長座橫列等身像七軀。自此絕交遊,精持戒。自言曰:“初死見錄至鬼王庭,見一段肉,臭爛在地。王因問曰:”汝出家人,何因殺人?“齊之不知所對。王曰:”汝何故杖殺寺家婢?“齊之方悟。先是寺中小僧何馬師與寺中青衣通,青衣後有異志,馬師怒之,因構青衣於寺主。其青衣,不臧之人也,寺主亦素怨之,因眾僧堂食未散,召青衣對眾。且棰殺之。齊之諫寺主曰:”出家之人,護身口意,戒律之制,造次不可違,而況集眾殺乎?“馬師贊寺主。寺主大怒,不納齊之,遂棰樸交至,死於堂下。故齊之悟王之問,乃言曰:”殺人者寺主,得罪者馬師,今何為見問?“王前臭肉,忽有聲曰:”齊之殺我。“王怒曰:”婢何不起而臥言?“臭肉忽起為人,則所殺青衣。與齊之辯對數反,乃言曰:”當死時,楚痛悶亂,但聞旁有勸殺之聲,疑是齊之,所以訴之。“王曰:”追寺主。“階吏曰:”福多不可追。“曰:”追馬師。“吏曰:”馬師命未盡。“王曰:”且收青衣,放齊之。“初齊之入,見王座有一僧一馬。及門,僧亦出,齊之禮謁。僧曰:”吾地藏菩薩也。汝緣福少,命且盡。所以獨追。今可堅持僧戒,舍汝俗事,住閒靜寺,造等身像七軀。如不能得錢,彩畫亦得。“齊之既蘇,遂乃從其言焉。(出《紀聞》)

勝業寺僧人齊之喜歡與顯貴的人物交往,很懂得醫術,但行為舉止隨便,不大守戒規。

唐玄宗天寶五年五月中旬病故,兩天後又復活了。復活之後使移居於東邊的禪定寺,在寺院中修建了一間極為華麗的廟堂,堂內橫排陳列著七座等身大的佛像。從此之後停止了一切交際活動。精誠恪守戒律。他自己說,當初死過去的時候,被送到了鬼王的法庭,見有一塊臭爛肉在地上,鬼王便問他道:“你是出家人,為什麼殺人?”齊之莫名其妙,無言以對。鬼王說:“你為什麼打殺了寺廟上的女僕?”齊之這才明白是怎麼回事。在這之前,寺廟裡的小和尚何馬師與廟上的女僕私通,女僕後來變了心,何馬師對她心懷怨恨,便向寺主誣陷她。這個女僕本不是清白之人,寺主平日也很恨她,便乘眾僧集體吃飯還沒散的時候,把女僕找來,當著大家的面用竹條抽她。齊之勸說寺主道:“出家之人,在行為、說話、意志方面,卻要遵守戒律,切切不可違背;況且又是當著眾僧大開殺戒呢?”何馬師則極力稱讚、慫恿寺主的打人行為。寺主十分惱火,根本不採納齊之的勸告,連抽帶打,女僕便被活活打死在院子裡。因為有這件事,所以齊之明白了鬼王的問話,齊之便說道:“殺人者是寺主,得罪她的是何馬師,現在為什麼問罪於我?”鬼王前面的那塊臭肉忽然發出聲音來:“是齊之殺了我。”鬼王憤怒地喝道:“奴婢為什麼不識長輩,而要躺在那裡說話呢?”臭肉突然站了起來變成一個人,正是被打死的那個女僕。女僕與齊之你來我往地辯論了幾個回合,後來便說:“當我快被打死的時候,神經迷亂,只聽到旁邊有慫恿寺主打死我的聲音,懷疑是齊之,所以告了他。”鬼王說:“追拿寺主!”階下差吏說道:“寺主做的功德很多,不能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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