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部分(2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姿容絕倫,蓋世無雙。鼓樂之聲此起彼伏。一派仙境。凡是經過這裡的都得過三重門。舟船交錯,互相輝映。船底和船壁光華照人。向上看不見天,好象有紫紅色的光暈覆蓋著。三重正殿,全都排列著尊像。看見一個道士,好象以前的相識。趙裴相求做他的弟子,沒答應。在許多樂器中有一個象琴的東西,長四尺,九根弦,靠近頭的地方,有一尺多寬的方形,中有兩道橫樑。用來改變聲音。又有一個象酒具,三根弦,長三尺。腹部上寬下窄,背面豐滿脖子突出。這些都一一做了記錄。於是領他出去。門樓南邊有一院落,院中有一個戴紫紅色帽子紫披肩的人。叫他與二個穿紅衣服的人坐在大廳裡候事。於是叫人拿來戊申的記錄。記錄就象人間的供詞一樣。首先是人的生辰,其次是姓名,年齡,下面註明出生年,月,日,橫行列六十年甲子,所有功過都在日期下記載下來。如果沒有功過,就沒有字。趙裴親自看他的記錄。姓名生辰日月,一點不差。記錄的人超了億兆。紅衣人說:“每六十年,天下所有的人都記錄一次,用來考察核對善惡,計算增減壽限。”紅衣人領出此門,到了回家方向的路上,拉著手告別說:“在這裡遊蕩的是你的靈魂,可立即沿著這條路走,不要回頭,一定能到家。”按著他的話,走的稍急一點,突然摔倒。如夢方醒。這時死了已經七天了。趙裴開始著書《魂游上清記》,敘事特別詳盡。

鄧 成

鄧成者,豫章人也,年二十餘。曾暴死。所由領至地獄,先過判官。判官是刺史黃麟,麟即成之表丈也。見成悲喜,具問家事,成語之,悉皆無恙。成因求哀。麟雲:“我亦欲得汝歸,傳語於我諸弟。”遂入白王。既出曰:“已論放汝訖。”久之,王召成問雲:“汝在生作何罪業,至有爾許冤對頭。然算猶未盡,當得復還。無宜更作地獄冤也。”尋有畜生數十頭來噬成。王謂曰:“鄧成已殺爾輩,復殺鄧成,無益之事。我今放成卻回,令為汝作功德,皆使汝託生人間,不亦善哉!”悉雲:“不要功德,但欲殺鄧成耳。”王言:“如此於汝何益。殺鄧成,汝亦不離畜生之身。曷若受功德,即改為人身也。”諸輩多有去者,唯一驢頻來蹋成,一狗齧其衣不肯去。王苦救衛,然後得免。遂遣所追成吏送之。出過麟,麟謂成曰:“至喜莫過重生,汝今得還,深足忻慶。吾雖為判官,然日日恆受罪。汝且住此,少當見之。”俄有一牛頭卒,持火來從麟頂上然至足,麟成灰,(“灰”原作“火”,據明抄本改)遂滅,尋而復生。悲涕良久,謂成曰:“吾之受罪如是,其可忍也!”汝歸,可傳語弟,努力為造功德。令我得離此苦,然非我本物。雖為功德,終不得之。吾先將官料置得一莊子,今將此造經佛,即當得之。或恐諸弟為恍惚,不信汝言,持吾玉簪還,以示之。“因攏頭上簪與成。麟前有一大水坑,令成合眼,推入坑中遂活。其父母富於財,憐其子重生,數日之內造諸功德。成既愈,遂往黃氏,為說麟所託,以玉簪還之。黃氏識簪,舉家悲泣,數日乃賣莊造經也。(出《廣異記》)

鄧成是豫州人,當年二十多歲,曾經患暴病死亡。差役領到地獄。先見過判官。判官是刺史黃麟,麟就是鄧成的表丈。看見鄧成又悲又喜,訊問家中所有的事情。鄧成對他說:“一切都很好。”鄧成因此請求他可憐。麟說:“我也想讓你回去,傳話給我所有的兄弟。”於是進去向王說明,一會出來說:“已經議論過了放你回去。”過了很長時間。王召見鄧成問道:“你在一生中做了什麼有罪的事,以至有那麼多的冤家對頭。然而算起來,你的壽命還沒有完了,應該得以復還,不應該改作地獄的冤鬼。”立即有畜生數十頭前來咬鄧成。王對他們說:“鄧成已經殺了你們,反過來再殺鄧成,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我現在放鄧成回去,讓他為你們作功德,都使你們託生人間。不也是好事嗎?”畜生都說:“不要功德,就是想殺了鄧成。”王說:“這樣做對你們有什麼好處?殺了鄧成你們也脫離不了畜生的身子。你們倒不如接受功德,立即可以改變人身。”這些畜生多數走開了,唯有一頭驢屢次來踢鄧成,一隻狗咬住他的衣服不肯放開。王苦苦求救並加以保衛,才得到倖免。於是派拘捕鄧成的的差役送他回去,出去見過黃麟。麟對成說:“再大的喜事也沒有超過重生的。

你今天能夠回去。要好好地慶賀一番。我雖然作為判官,然而天天在受罪。你暫時待在這裡,一會就能看個明白。“很快有一個牛頭小卒,拿著火,從黃麟頭頂上燒到腳,麟變成了灰,接著火滅了,立即又得以復生。悲傷哭泣很長時間。對鄧成說:”吾經常受這樣的罪,怎麼可以忍受!你回去,可傳話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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