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至。乃執之。畫工救之曰:“此醉人也。”卒怒曰:“交交加加,誰能得會。”竟擒之,坐於水中。工知其非人也,走往廟中告人。競往視之,已不見,其吏猶坐水中,已死矣。乃閱其出給之籍,則已乾沒過半。進士謝嶽親見之。
(出《稽神錄》)
庚寅年間,江西節度使徐知諫給廬山使者廟佈施了百萬錢,潯陽縣令派了一個小縣吏到廬山廟去主管這件事。縣吏進城找了一個畫工一同去,畫工揹著顏料畫具跟著走。剛出城,那縣吏就象喝醉了酒似地昏昏沉沉,把腰帶解下來扔了。畫工以為他醉了,就拾起腰帶跟著走。不一會兒縣吏又脫了衣服扔了帽子。走到廬山裡時,縣吏已脫得精光。走到廟前的河邊,看見有一個鬼卒,穿青衣,白皮子護膝,一把就抓住了縣吏。畫工忙上前救縣吏,說:“他喝醉了。”鬼卒說,“羅索些什麼,誰管那一套!”把縣吏拖到河水裡坐著。畫工知道那是個鬼卒,就到廟裡找人。人們跑出來看,鬼卒已經不見,縣吏還坐在水裡,已經死去。
人們檢視他身上帶的帳本,才發現他已經把給廟裡的錢貪汙了一多半。這件事是進士謝嶽親自見到的。
朱元吉
烏江縣令朱元吉,言其所知泛舟至採石,遇風。同行者數舟皆沒,某既溺,不復見水,道路如人間。其人驅之東行,可在東岸山下,有大府署,門外堆壞船板木如丘陵,復有人運諸溺者財物入庫中甚眾。入門,堂上有官人,遍召溺者,閱籍審之。至某獨曰:“此人不合來,可令送出。”吏即引去,復至舟所。舟中財物,亦皆還之。恍然不自知,出水,已在西岸沙上矣。舉船儼然,亦無沾溼。(出《稽神錄》)
烏江縣令朱元吉說,他的朋友某人有一次乘船到採石磯,遇上大風,同行的好幾條船都沉沒了。某人也落了水。但掉到江裡後就沒有水了,有一條路象人間的路一樣,他就沿著路往東走。到了東岸山下,看見一個很大的衙門,門外象小山似地堆著破船爛板,還有些人把淹死者的財物往倉庫裡運。他進了衙門,見大堂上有個官,把淹死的都召了來,按著卷宗一個個地審查。審到他時,官員說,“這個人不該來,把他送回去。”他就被人領出來,又來到船邊,把船上的東西也還給了他。他憂恍惚惚的什麼也不覺就出了水,發現自己已經在西岸沙灘上,船也完好無損,一點也沒溼。
沽酒王氏
建康江寧縣廨之後,有沽酒王氏,以平直稱。癸卯歲,二月既望夜,店人將閉外戶,忽有朱衣數人,僕馬甚盛,奄至戶前,叱曰:“開門,吾將暫憩於此。”店人奔走告其主。其主曰出迎,則已入坐矣。主人因設酒食甚備,又犒諸從者,客甚謝焉。頃之,有僕夫執捆繩百千丈,又一人執橛杙數百枚,前白:“請布圍。”紫衣可之。即出,以釘地,繫繩其上,圍坊曲人家使遍。良久白事訖,紫衣起至戶外。從者曰:“此店亦在圍中矣。”紫衣相謂曰:“主人相待甚厚,免此一店可乎?”皆曰:“一家爾,何為不可?”即命移杙,出店於圍外。顧主人曰:“以此相報。”遂去,倏忽不見?顧視繩杙,已亡矣。俄而巡使歐陽進邏巡夜,至店前,問何故深夜開門,又不滅燈燭何也。主人具告所見,進不信。執之下獄,將以妖言罪之。居二日,建康大火,自朱崔橋西至鳳台山,居人焚之殆盡。此店四鄰皆為煨燼,而王氏獨免。(出《稽神錄》)
建康江寧縣衙的後面有個王氏酒店,以買賣公平聞名。癸卯年二月十六日夜裡,店裡剛要關門,忽然有幾個穿紅衣服的人帶著不少車馬僕從,來到店前,大喊:“開門,我們要在這裡歇一會兒。”夥計趕快跑去告訴主人王氏,王氏說快快接進來,到店裡一看,都已進來坐下了。王氏趕快端上了好多酒菜殷切招待,連隨從們也都一樣招待。紅衣人們都很感謝。
不一會兒有個僕從拿著幾百丈一捆的繩子,另一個拿著幾百個木橛子,請示道,“現在就圍起來嗎?”一個紫衣人說可以。那兩個人就出去,把木橛釘在地上,把繩子拴在橛上,把整個一條街的住戶都圍在繩圈裡了。過了很久有人報告說都弄好了,紫衣人就出去了。一個僕從對紫衣人說,“這家酒店也圍在裡面了。”紫衣人說,店主人侍咱們很好,免了這家怎樣?“大家都說,”就免這一家有什麼不行呢?“於是就讓人把木橛子挪開,把酒店讓在繩子外,然後對店主王氏說,”就算對你的報答吧。“說完就轉眼消失了,再看地上的繩子木橛也都沒了。這時巡使歐陽進帶人巡夜來到酒店前,問王氏為什麼深夜開著門還點著燈燭,王氏就都說了。歐陽進不信,把王氏抓走了關進監獄,準備判他妖言感眾罪。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