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囚不至禁軍。(出《國史補》)
崔遠任監察御史,為巡察逃跑的囚犯到禁軍神策軍營中,為吏(官的下屬辦公人員)所陷害。他來的時候,僕役們打著大傘,又揚風他在軍中索要酒食,原打算透過這次飲酒結好聯歡。吏人說壞話給長官竇文遠,竇文遠大怒,立刻上奏皇帝。皇帝下了附有命令的詔書,命令在值班的大廳裡打崔遠一頓鞭子,然後再流放到邊遠的地方。從這以後,巡查犯人,不到禁軍了。
嚴武
寶應二年,大夫嚴武奏在外新除御史,食宿私舍非宜。自此乃給公乘。元和中,元稹為監察,與中使爭驛廳,為其所辱,始有敕:節度觀察使臺官與中使,先到驛者,得處上廳。
為定製。(出《國史補》)
唐代宗李豫寶應二年,大夫(官名)嚴武上奏皇上說新授御史在家食宿不方便有困難。
皇上恩准,自此便給公家馬騎。唐憲宗李純元和年間監察御史元禛與宮中使臣宦官(在宮中侍奉皇帝的)爭佔驛廳,元稹被宦官所汙辱(元被鞭打得頭破血流)。皇上才下有命令性質的詔書,規定節度使、觀察使、臺官(尚書和御史)和中使(帝王宮廷中派出的使者,多由宦官充任),先到驛館的,得住上廳,定下這種規矩。
押班
凡大朝會,監察押班不足,則使下侍御史,因朝奏者攝之。(出《國史補》)
凡是大朝會(皇帝接見群臣、外國使臣和慶賀盛典稱為大朝會),由監察御史領班,如果監察御史不夠用,則派侍御史頂替。因為是朝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