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部分(2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事實已經驗證,可是現在虺貞仍為成州司馬。來俊臣聚結的黨羽還沒顯露出來。他誣陷賢良,貪贓受賄堆積如山,到處都有屈死的冤魂,是個國賊,哪裡值得惋惜。”武則天立即下令,將來俊臣斬於西市。並下敕追於安遠回京,授予他殿中尚食奉御之職。吉頊因有功,授予他御史中丞,並賞賜他緋色官服。吉頊認為自在處理綦連耀一案時有功,因此在朝中任命天官侍郎平章事一職時,與河內王武懿宗相競爭,結果被貶為溫州司馬,後死在那裡。

成王千里

唐成王千里使嶺南,取大蛇,長八九尺。以繩縛口,橫於門限之下。州縣參謁者,呼令入門,但知直視,無復瞻仰,踏蛇而驚,惶懼僵仆,被蛇繞數匝,良久解之,以為戲笑。又取龜及鱉,令人脫衣,縱龜等齧其體,終不肯放,死而後已。其人痠痛號呼,不可復言。王與姬妾共看,以為玩樂。然後以竹刺龜鱉口,遂齧竹而放人。艾灸鱉背,灸痛乃放口。人被驚者,皆失魂,至死不平復矣。(原缺出處,明抄本作出《朝野僉載》)

唐朝時,成王千里出使嶺南取回一條大蛇,有八九尺長。他用繩子綁住蛇嘴,把它橫放在門坎下邊。州縣有來參拜他的官員,他便叫他們進門來,那些人只知照直向前看,不能上下亂瞅,踏到蛇身上便會大吃一驚,恐慌地仆倒在地上,於是被大蛇緊緊地纏繞數圈,良久才會鬆開,他就是以此來取笑別人。又拿來龜和鱉。叫人脫去衣服,慫恿龜鱉去咬他的身體,只要咬住便始終不放,一直到死去。被咬的人疼痛得狂呼亂叫,不可言狀。成王和姬妾們在一旁觀看,以此來玩樂開心。之後再用竹杆子刺龜鱉的嘴,於是龜鱉去咬竹杆而放開人。或者用點燃的艾蒿去燙鱉的脊背,燙得痛了它就鬆口了。人一旦被驚嚇,都被嚇得失魂落魄,直到死也不能恢復正常。

張 亶

唐朔方總官張亶好殺。時有突厥投化,亶乃作檄文,罵默啜,言詞甚不遜。書其腹背,鑿共肌膚,涅之以墨,灸之以火,不勝痛楚,日夜作蟲鳥鳴。然後送與默啜。字者宣訖,臠而殺之。匈奴怨望,不敢降。(出《朝野僉載》)

唐朝時,朔方總官張亶好殺人。當時有突厥人來投誠的。張亶還要寫聲討他的檄文,罵他是默啜,語言極為不遜。之後再把檄文寫在他的前腹和後背上,用鑿子把寫在肌膚上的字劃破,染上墨汁,再用火去烤,使他極為疼痛,那人像蟲鳥鳴叫一樣日夜不停地哼叫。然後再送回到匈奴人中間去。檄文展示完畢。再用刀子把他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來把他殺死。兇奴人對他極為怨恨,都不敢來投降。

王 旭

唐殿中侍御史王旭,括宅中及別宅女婦風聲目色(明抄本目色作色目),有不承者,以繩勒其陰,令壯士彈竹擊之,痠痛不可忍。倒懸一女婦,以石縋其發,遣證與長安尉房恆奸,經三日不承。女婦曰:“侍御如此苦毒,兒死,必訴於冥司。若配入宮,必申於主上,終不相放。”旭慚懼,乃舍之。(出朝野僉載)

唐朝時的殿中侍御史王旭,蒐括自己家及別人家的女子當宮妓,有不肯承當的,便用繩子勒她的陰部,然後叫壯士用竹棍擊打。使那些不順從的女子們疼痛得難以忍受。他曾把一個女子倒懸起來,又在她的頭髮上縋上一塊石頭,再讓長安縣尉房恆去姦淫她。可是把她折磨了三天也不肯順從。那女子道:“侍御史竟這般惡毒,我就是死了,也要告到陰曹地府。

如果我要被選送入宮,一定要申訴於皇上,永遠不會放過你的!“王旭十分慚愧懼怕,只好放了她。

京師三豹

唐監察御史李嵩、李全交、殿中王旭,京師號為三豹。嵩為赤黧豹,交為白額豹,旭為黑豹。皆狠虐不軌,鴆毒無儀,體性狂疏,精神慘刻。每訊囚,必鋪棘臥,削竹籤指,方梁壓髁,碎瓦搘膝,遣作仙人獻果、玉女登梯、犢子懸拘(拘原作駒,據明抄本改)、驢兒拔橛、鳳凰曬翅、獼猴鑽火、上麥索、下闌單。人不聊生,囚皆乞死。肆情鍛鍊,證是為非。

任意指麾。傳空為實。周公、孔子,請伏殺人;伯夷、叔齊,求其劫罪。訊劾幹塹,水必有期;推鞠溼泥,塵非不入。來俊臣乞為弟子,索元禮求作門生。被追者皆相謂曰:“牽羊付虎,未有出期。縛鼠與貓,終無脫日。妻子永別。朋友長辭。”京人相要,作咒曰:“若違心負教,橫遭三豹。”其毒害也如此。(出《朝野僉載》)

唐朝的監察御史李嵩、李全交和殿中侍御史王旭,被京城的人稱為三豹。李嵩叫赤黧豹,李全交叫白額豹,王旭叫黑豹。他們都極暴虐而不守法度,極狠毒而無法無天。體性放蕩不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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