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部分(4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每廣州易帥,仍賜錢五十萬以犒秩。瓊守雖海渚,歲得金錢,南邊經略使不能及。郡守韋公幹者,貪而且酷,掠良家子為臧獲,如驅犬豕。有女奴四百人,執業者太半,有織花縑文紗者、有伸角為器者、有鎔鍛金銀者、有攻珍木為什具者。其家如市,日考月課,唯恐不程。公幹前為愛州刺史,境有馬援銅柱,公幹推鎔,貨與賈胡。土人不知伏波所鑄,且謂神物,哭曰:“使君果壞是,吾屬為海神所殺矣。”公幹不聽,百姓奔訴于都護韓約。約遺書責辱之,乃止。既牧瓊,多烏文呿陀,皆奇木也。公幹驅木工沿海探伐,至有不中程以斤自刃者。前一歲,公幹以韓約婿受代,命二大舟,一實烏文器雜以銀,一實呿陀器雜為金,浮海東去。且令健卒護行。將抵廣,木既堅實,金且重,未數百里,二舟俱覆,不知幾萬萬也。書曰:“貨勃而入,亦勃而出。公幹不道,殘人以得貨,竭夷獠之膏血以自厚,徒穢其名,曾不得少有其利。陰禍陰匿,苟脫人誅,將鬼得誅也。”(出《投荒雜錄》,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崔州東南四十里便是瓊山郡,郡太守手下有五百士兵,太守還兼儋、崖、振、萬、安五郡招討史。凡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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