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部分(3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了它,妖精怪物才滅絕。母親的病從此以後平安康復。

卷第370 精怪三卷第三百七十

精怪三

雜器用

國子監生 姚司馬 崔 珏 張秀才 河東街吏 韋協律兄 石從武 姜修 王屋薪者國子監生

元和中,國子監學生周乙者,嘗夜習業。忽見一小兒,鬅鬙頭,長二尺餘,滿頸碎光如星,熒熒可惡。戲弄筆硯,紛紜不止。學生素有膽,叱之稍卻。復傍書案,因伺其所為。漸逼近,乙因擒之。踞坐哀求,辭頗苦切。天將曉。覺如物折聲。視之,乃弊木構也,其上粘粟百餘粒。(出《酉陽雜俎》)

唐朝元和年間,國子監學生周乙,曾經夜間溫習學業。忽然看見一個小男孩,頭髮蓬鬆雜亂,二尺多高,滿脖頸細碎的光亮象星星,熒熒發光,令人厭惡。他隨意擺弄周乙的筆和硯,弄得亂七八糟也不停止。周乙向來有膽量,呵叱他,他稍微向後退了退,又靠到書桌旁邊。周乙就等著看他要幹什麼,他漸漸逼近,周乙就把他捉住。他蹲坐在那裡求饒,言辭非常悽苦懇切。天要亮的時候,周乙聽到好象有什麼東西斷折聲。一看,是一把破木勺。那上面粘了一百多個米粒。

姚司馬

姚司馬寄居邠州,宅枕一溪。有二小女,常戲釣溪中,未嘗有獲。忽撓竿,各得一物,若鱣者而毛,若鱉者而腮。其家異之,養於盆池。經夕,二女悉患精神恍惚。夜常明炷,對作戲。染藍涅皂,未嘗暫息,然莫見其所取也。時楊元卿在邠州,與姚有舊。姚因從事邠州。又歷半年,女病彌甚。其家嘗張燈戲錢,忽見二小手出燈影下。大言曰,乞一錢。家或唾之。又曰:“我是汝家女婿,何敢無禮?”一稱烏郎。一稱黃郎,後常與人家狎暱。楊元卿知之,因為求上都僧瞻。瞻善鬼神部,持念,治病魅者多著效。瞻至姚家,標釭界繩,印手敕劍,召之。後設血食盆酒於界外。中夜,有物如牛,鼻於酒上。瞻乃匿劍,蹝步大言,極力刺之。其物匣刃而步,血流如注。瞻率左右,明炬索之,跡其血,至後宇角中,見若烏革囊,大可合簣,喘若鞴橐。蓋烏郎也。遂毀薪焚殺之,臭聞十餘里,一女即愈。自是風雨夜,門庭聞啾啾。次女猶病。瞻因立於前,舉代折羅叱之。女恐怖叩額。瞻偶見其衣帶上有一皂袋子,因令侍奴婢解視之,乃小龠也。遂搜其服玩,龠勘得一簣,簣中悉是喪家搭帳衣,衣色唯黃與皂耳。瞻假將滿,不能已其魅,因歸京。逾年,姚罷職入京,(“京”原作“意”,據明抄本改。)先詣瞻,為加功治之。涉旬,其女臂上腫起如漚,大如瓜。瞻禁針刺,出血數合,竟差。(出《酉陽雜俎》)

姚司馬寄住在邠州,住所緊靠一條小溪。他有兩個小女兒,常常在溪上釣魚,不曾有什麼收穫。忽然有什麼弄彎了釣竿,二女各釣到一個東西,一個象鱣而有毛,一個象鱉而長鰓。家裡認為這東西奇怪,把它養在盆池中。經過一夜,兩個小女孩都有了精神恍惚的毛病。夜裡常常點亮燈燭,相對玩耍嬉戲,染藍的染黑的,不曾有暫時的停歇,但是沒見到她們拿取什麼。當時楊元卿在邠州,和姚司馬有交情,姚司馬就在邠州做事。又過了半年,二女病得更厲害了。家裡曾經作點燈數錢的遊戲,忽然看見兩隻小手從燈影下伸出來,大聲說:“請給一個錢!”家裡有的人唾罵它。它又說:“我是你家女婿,怎麼敢無禮?”其中一個叫“烏郎”,另一個叫“黃郎”。後來它們常與家人親近、玩笑。楊元卿知道了這件事,於是就為他們請了京城裡一個叫“瞻”的和尚。瞻善長鬼神部的法術,唸經來整治病魅,大多都有顯著的效果。瞻和尚來到姚家,用燈作標,用繩劃界,用手按出指印,用劍發出敕令,召引它們。後來又在界外擺設了血食盆酒。半夜,有一個牛一般的東西,把鼻子放到酒上。瞻和尚就藏著劍,趿拉著鞋大聲說話,極用力地刺它。那東西帶著劍就跑了,流血象灌水一般。瞻和尚率領左右的人們,舉著火把追尋。循著它的血跡,來到後屋牆角下,看到一個東西像黑色皮口袋,大小可以包住筐,喘息像風箱一樣,大概是烏郎。於是燃柴把它燒死了,臭氣飄出去十多里,一個女兒痊癒了。從此,風雨夜裡,會聽到門庭有啾啾的聲音。另一個女兒還是病著。瞻和尚就站在她面前,舉起代替摺合的羅綜帶怒叱它。女嚇得叩頭。瞻和尚偶然見她衣帶上有一個黑袋子,於是就讓侍立一邊的奴婢解下來看。一看,是一個叫作“龠”的樂器。於是就搜尋她的衣服、玩物,查到了一個筐。筐裡全是死人時治喪用的衣服。衣服的顏色只有黃和黑兩種。瞻和尚的假期要滿了,不能把他的鬼魅整治完,於是就回京城了。過了年,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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