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部分(1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唐代開元末年,蔡州上蔡縣南里村百姓李簡,患癲癇病死去,埋葬十多天後。汝陽縣有個百姓叫張弘義,與李簡素不相識,且相距三百多里,也因病而死,過了一宿又活了。他不再認識父母妻子,並說我是李簡,家住上蔡縣南李村,父親名亮,然後徑直走到南李村,進了李亮家。李亮驚訝地詢問這是怎麼回事,張弘義說自己剛病時,夢見兩個穿黃衣裳的人,送來一張帖子就跟他們走了。走了幾十裡,到了一座大城市,題名“王城”。他被引入一處,象人間的六司官衙,留他住了幾天。所追查的一些事,他實在不能回答。一天,忽然從外面走進一個人,說是錯捉了李簡,應該立即放回去。有一吏說:“李簡的身體腐壞了,讓他到別處託生吧。”李簡一時想念父母親族,不想到別處託生,因此請求恢復本身。不一會,看見領進一個人,通判說:“汝陽張弘義被捉拿到了。”那吏又說:“幸虧張弘義的身體沒壞,快讓李簡託他的身體復活,藉以享受餘年。”於是,李簡便被兩吏攙出那座城,但走得極快,他漸漸失去知覺,忽然又象作夢醒來。見不少人圍坐而哭,還有那些屋宇,自己都不認識。李亮問他親族名氏,以及李簡的平生小事,他沒有不知道的。李簡原是蔑匠,於是到內室休息時,他就找來刀具,破開竹蔑編盛器。言談舉止,都使人確信是李簡。他竟然再也沒有回汝陽去。當時段成式的堂叔,任蔡州司戶,親自查驗了這件奇事。古代扁鵲換魯公扈、趙齊嬰的心,等甦醒之後都能返回自己的住處。兩家問及一些事情,他們各自都還記憶猶新。用這個歷史事件來考究,李簡的事也不是假造的。

竹季貞

陳蔡間,有民竹季貞,卒十餘年矣。后里人趙子和亦卒,數日忽寤,即起馳出門。其妻子驚,前訊之。子和曰:“我竹季貞也,安識汝。今將歸吾家。”既而語音非子和矣,妻子遂隨之。至季貞家,見子和來,以為狂疾,罵而逐之。子和曰:“我竹季貞,卒十一年,今乃歸。何拒我耶?”其家聆其語,果季貞也。驗其事,又季貞也。妻子俱駭異,詰(“詰”

原作“請”,據明抄本改)之,季貞曰:“我自去人世,迨今且一紀。居冥途中,思還省妻孥,不一日忘。然冥間每三十年,即一逝者再生,使言罪福。昨者吾所請案據,得以名聞冥官。願為再生者,既而冥官謂我曰:”汝宅舍壞久矣,如何?“案據白曰:‘季貞同裡趙子和者,卒數日,願假其屍與季貞之魂。’冥官許之。即遣使送我於趙氏之舍,我故得歸。”

因話平昔事,歷然可聽,妻子方信而納之。自是季貞不食酒肉,衣短粗衣,行乞陳蔡汝鄭間。緡帛隨以修佛,施貧餓者。一還家,至今尚存。(出《宣室志》)

陳蔡兩縣之間,有個居民叫竹季貞,死十多年了。後來村裡人趙子和也死了,過了幾天又忽然甦醒,立即起身跑出門去。其妻驚訝地攔住他詢問,子和說:“我是竹季貞,哪裡認識你?我要回自己家去。”連語音都不是趙子和的了。妻子就跟著他到了竹季貞家。竹家人見趙子和來了,以為他瘋了,罵著驅趕他。子和說:“我是竹季貞,死十一年了,現在又回來了,為什麼要趕我走?!”竹家人聽他的說話聲,果然是竹季貞的;又透過一些事情驗證,一點不錯。竹妻和孩子們十分駭怕,追問他,他說:“我從離開人世,至今將近十二年,在陰曹地府裡總想回來看看老婆孩子,一天也沒有忘。然而,那裡每隔三十年,才能讓一個死者復活,讓他到人間來宣講善惡和福禍之事。昨天我請求管案子的人,想使自己的名字被冥官知道,並願意為我復活。一會兒冥官對我說:‘你的身體腐爛很久了,怎麼辦?’管案子的人稟報說:‘他的同鄉趙子和剛死幾天,我想讓他借屍還魂。’冥官准許了。那管案子的人立即把我送到趙子和家,我這才能活轉過來。”接著說起平生往事,都清清楚楚的,妻才相信而且收留了他。從此季貞不吃酒肉,穿粗布短衣,行乞在陳蔡和汝鄭等縣之間,得到的錢帛隨時用來修造佛寺,施捨給貧餓的人。他時而回一次家,到現在還活著。

陸 彥

餘杭人陸彥,夏月死十餘日,見王。雲:“命未盡,放歸。”左右曰:“宅舍亡壞不堪,時滄州人李談新來,其人合死,王曰:”取談宅舍與之。“彥遂入談柩中而蘇。遂作吳語,不識妻子。具說其事。遂向餘杭,訪得其家。妻子不認,具陳由來,乃信之。(出《朝野僉載》)

餘杭人陸彥,在夏天死了十多日後,拜見冥王。冥王說:“這個人壽命沒盡,放他回去吧。”左右的人說,他的軀殼完全腐爛了。這時滄州人李談剛到,這個人該死。冥王說:“拿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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