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部分(3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燈滅,(“滅”原作“燈”,據明抄本、許本、黃本改。)即開一布囊,取一皮披之而去,五更復來。他日,居貞佯寢,急奪其囊,道士叩頭乞。居貞曰:“言之即還汝。”遂言吾非人,衣者虎皮也,夜即求食於村鄙中,衣其皮,即夜可馳五百里。居貞以離家多時,甚思歸。曰:“吾可披乎?”曰:“可也。”居真去家猶百餘里,遂披之暫歸。夜深,不可入其門,乃見一豬立於門外,擒而食之。逡巡迴,乃還道士皮。及至家,雲,居貞之次子夜出,為虎所食。問其日,乃居貞回日。自後一兩日甚飽,並不食他物。(出《傳奇》)

王居貞考明經科未中,從京城迴歸洛州的潁陽。出京之後,和一位道士同行。道士整天不吃飯,他說:“我這是嚥氣術。”每當王居貞睡了之後,熄了燈,道士就開啟一個布口袋,從裡邊取出一張皮來披到身上,然後出去,五更天再回來。後來的一天晚上,王居貞假裝睡著了,當道士取出布口袋的時候,王居貞一下子就奪了過來。道士又叩頭又作揖地往回要。王居貞說:“你對我說實話我就還給你。”於是道士說道:“我不是人,每天夜裡偷偷穿上的是虎皮,穿上它到村邊上找東西吃。穿上這張虎皮,一夜可以跑五百里。”王居貞因為離開家很長時間了,特別想家,就問道:“我可以借披一下嗎?”道士說可以。王居貞家離此還有一百多里,就披上這張虎皮暫時跑回去看看。夜裡回到家裡,不能進門,就把立在門外的一頭豬逮住吃了。很快又返回來,把虎皮還給道士。等到回到家裡,家人說,王居貞的二兒子夜間出門,被虎吃了。他問是哪一天,恰恰是他披著虎皮回家的那天。此後的一兩天內他一直感到很飽,不吃任何東西。

歸 生

弘文學士歸生,亂後家寓巴州。遣使入蜀,早行,遇虎於道。遂升木以避。數虎迭來攫躍,取之不及。虎相謂曰:“無過巴西縣黃二郎也。”一虎乃去。俄有白狸者至,視其人而哮吼攫躍,使人升木愈高。既皆不得,環而守之。移時,有群騾撼鈴聲,遂各散。使人至巴西,果有黃二郎者乃巴西吏人,為虎所食也。(出《聞奇錄》)

弘文學士歸生,戰亂之後家住巴州。他被派到蜀地去,早晨上路,在道上遇到老虎,他就爬到樹上去躲避。幾隻老虎反覆在樹上跳躍抓取,抓不到他。虎互相說:“可沒誰比巴西縣黃二郎跳得更高。”一隻虎就離去了。不一會兒來了一隻白色的野貓,望著樹上的人又是吼叫又是蹦高抓拿。那人爬得更高,全都夠不著他。它們就圍在周圍守著。過了一會兒,一群騾子路過,鈴聲很響,把老虎嚇跑。這個人到了巴西縣之後,果然聽說有一個叫黃二郎的巴西縣官吏被虎吃了。

鄭思遠

虎交而月暈。仙人鄭思遠嘗騎虎,故人許隱齒痛求治。鄭曰:“唯得虎鬚,及熱插齒間即愈。”乃拔數莖與之。因知虎鬚治齒也。虎殺人,能令屍起自解衣,方食之。虎威如“一”字。長一寸,在脅兩傍皮內,尾端無之,(“無之”二字原缺,據明抄本、陳校本補)。佩之者臨官佳(“佳”原作“使”,據明抄本改。);無官,人所憎疾。虎夜視,一目放光,一目看物。獵人候而射之,光墜入地成白石。主小兒驚。(出《酉陽雜俎》)

月暈時是老虎交配的時候。仙人鄭思遠曾經騎著一隻老虎。老朋友許隱牙疼求他醫治,他說:“只能用虎鬚,趁熱插到牙縫裡就好了。”於是就拔了幾根虎鬚給許隱。於是就知道虎鬚可以治牙疼。老虎咬死人,能讓死屍起來自己脫衣服,脫了之後才吃。虎威象個“一”

字,一寸來長,在胸部的兩側,尾巴尖兒上沒有。佩戴虎威的人,做官的好,不做官的讓人憎惡。老虎夜間看東西,一隻眼放光,一隻眼看東西。獵人守候在那裡射死它,那掉到地上的發光的眼睛變成一種白石頭,主治小兒驚嚇。

李 琢

許州西三四十里有雌虎暴,損人不一。統軍李琢聞之驚怪,其視事日,厲聲曰:“忠武軍十萬,豈無勇士?”有壯夫跳躍曰:“某能除。”琢壯其言,給利器。壯夫請不用弓刀,只要一大白棒。壯夫徑詣榛塢尋之,果得其穴也。其虎已出,唯三子,眼欲開。壯夫初不見其母,欲回,度琢必不信,遂抱持三子,至其家藏之。入白於琢,琢見空手來,訝之。曰:“已取得伊三兒。”琢聞驚異,果取到,大賞賚之,給廩帛,加軍職。曰:“嘗聞不探虎穴,焉得虎子,此夫是也。壯夫竟除其巨者,不復更有虎暴。(出《芝田錄》)

許州西三四十里的地方有一隻母老虎行兇,害人不少。統軍李琢聽說之後很驚異,他處理事務的那天,大聲對兵士們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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