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4部分(2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了。”等到安排停頓,讓官員進入了行宮。官員看見棺材擺在帳幕下,光彩觸目驚心,就驚訝地出來了。對刺史說:“聖明的國君到泰山祭天,祈求福氣延長,這些棺材,是誰製造的?將要用它做什麼?多麼不吉利?”於是打算上奏皇帝。刺史讓人去把杜豐找來,杜豐逃到妻子睡覺的床底下,假稱皇帝已讓他死,他家的人都為他哭。後仗著大舅哥張摶做御史,從中周旋排解,才把這件事了結了。杜豐的兒子杜鍾,當時做兗州的參軍。都督讓他掌管馬圈裡的馬和草料。杜鍾說:“皇帝的馬極多,到了用的日子再煮小米,恐怕供應不足,不如先辦。”於是便用鍋煮了兩千多斤的小米和豆子,放入窖裡,趁熱封嚴了窖。等到張羅供應時取出一看,全都腐爛發臭了。於是逃跑,仍害怕不能免罪,就叫隨從的人買了半夏半升,和在羊肉裡煮著吃了,以便自殺。可是藥竟然不能藥死人,人反而更胖了。當時的人說:“除非這樣的父親生不出這樣的兒子。”

修武縣民

開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縣人嫁女,婿家迎婦,車隨之。女之父懼村人之障車也,借俊馬,令乘之,女之弟乘驢從,在車後百步外行。忽有二人出於草中,一人牽馬,一人自後驅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父與親眷尋之,一夕不能得。去女家一舍,村中有小學,時夜學,生徒多宿。凌晨啟門,門外有婦人,裸形斷舌,陰中血皆淋漓。生問之,女啟齒流血,不能言。生告其師,師出戶觀之,集諸生謂曰:“吾聞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魎,水之怪龍罔象,土之怪墳羊。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將非山精野魅乎?盍擊之?”於是投以磚石,女既斷舌,不能言,諸生擊之,竟死。及明,乃非魅也。俄而女家尋求,至而見之,乃執儒及弟子詣縣。縣丞盧峰訊之,實殺焉,乃白於郡。笞儒生及弟子,死者三人,而劫竟不得。(出《紀聞》)

開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縣有戶人家女兒出嫁,女婿家迎媳婦,是帶著車去的。女方的父親怕村裡人擋住了車不能前進,就借了好馬,讓女兒騎著它。女方的弟弟騎著驢在後邊跟著,在車後百步以外走著。忽然有兩個人從草中出來,一人牽著馱新娘子的馬,另一個人從後面趕著馬跑。新娘的弟弟追不上,於是報告了父親。父親便與親屬一起尋找新娘子,一個晚上也沒找到。距離女方家三十里處,有個村子裡有所小學校,當時上夜學,所以學生多住宿。早晨起來開門時,看見門外有個婦女,赤身露體,舌頭也被弄斷了,陰部血淋淋的。學生問她,那女人一張口就血流不止,說不出話來。學生就告訴了老師。老師走出門來看了看,召集學生們對他們說:“我聽孔夫子說過,山上的怪物叫夔魍魎,水裡的怪物叫龍罔象,土裡的怪物叫墳羊。我們住的這地方靠近太行山,是怪物生長的地方,這女人莫不是山精野妖嗎?何不一塊打她?”於是一起用磚石投擊她。女的舌頭已斷,說不了話,學生們不斷打她,最後被打死了。等到天亮了一看,並不是妖怪。不一會兒這個女人的家裡人來此尋找。來到後看到了女兒慘死的樣子,於是把那個教書的先生和他的學生都抓到了縣裡。縣丞盧峰審訊這件事,審訊證明確實是師生殺了人。於是上報於郡,判先生和學生笞刑。被鞭笞而死的有三個人,可是那兩個真正的劫人犯,最後也沒有抓到。

李元皛

李元皛為沂州刺史,怒司功郄承明,命剝之屏外,承明狡猾者也。既出屏,適會博士劉琮璡後至,將入衙。承明以琮璡儒者,則前執而剝之,紿曰:“太守怒汝衙遲,使我領人取汝,令便剝將來。”琮璡以為然,遂解衣。承明目吏卒,擒琮璡以入,承明乃逃。元皛見剝至,不知是琮璡也,遂杖之數十焉。琮璡起謝曰:“蒙恩賜杖,請示罪名。”元皛曰:“為承明所賣。”竟無言,遂入戶。(出《紀聞》)

李元皛做沂州刺史,對司功郄承明很生氣,命人到屏帳外面剝去他的衣服。承明是個很狡猾的人,出了屏帳以後,恰好碰到了博士劉琮璡來晚了,將要進入衙門。承明因為琮璡是個文人,就上前抓住他,剝他的衣服,欺騙他說:“太守對你來晚了很生氣,讓我帶著人來捉你,並且叫立即剝下衣服帶上去。”琮璡以為是真的,就脫下了衣服。承明給吏卒使眼色,讓他們抓著琮璡進去。承明於是逃走了。元皛見剝下衣服的人來了,也不知道是琮璡,就叫人用棍子打了數十下。琮璡站起來謝罪說:“承蒙恩惠,賞給我這麼多棍。請告訴我犯了什麼罪?”元皛說:“被承明出賣。”琮璡竟沒話說,便進了門。

王 琚

玄宗在藩邸時,每遊戲於城南韋杜之間,嘗因逐狡免,意樂忘返。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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