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部分(2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幼十餘,皆聚桑林中,一無所傷。舍前有足跡,長三尺。誠又西行數里,遇一人,求買所覆席,即與之。又裡餘。復遇一人,求買所持傘柄。誠乃異之,曰:“此物無用,爾何為者而買之。”其人但求乞甚切,終不言其故。隨行數百步,與之乃去。(出《稽神錄》)

江南軍使蘇建雄有一處別墅在毗陵,常常派遣侍從李誠往返檢查巡視。乙卯年六月,李誠從別墅往回返,走到勾容縣西邊。時值盛夏烈日,他便撐起傘來遮蔽陽光。突然起了陣大風,颳起了石頭,拔起了樹木,把他的傘蓋也卷跑了,李誠只好拿著刮剩的傘柄趕路。走了幾十步,來了大雨,正擔心被雨水淋溼,忽有一塊席子飄到跟前,於是取來遮在身上。不一會兒又有雷聲震動大地,道旁幾戶人家之中,有一家的房屋被捲走,直向東北而去。很快便雨過天晴了。那家的房子蕩然無存,什麼也沒留下,老老小小十餘口人,全聚集在桑樹林裡,沒有一人受傷。在房舍前面有腳印,有三尺長。李誠又往西走了幾里,遇到一個人,懇求著要買他遮身的席子,李誠立即給了他。又走了一里多地,又遇到一個人,此人懇求著要買他手裡拿的傘柄,李誠感到奇怪,問他道:“這件東西並無用處,你買了它去幹什麼?”

此人只是很懇切地求他,始終不說買傘柄的原因。他跟著李誠走了幾百步,把傘柄給了他這才離去。

茅山牛

庚寅歲,茅山有村中兒牧牛。洗所著汗衫,暴於草上而假寐。及寤失之,唯一鄰兒在傍。以為竊去,因相喧競。鄰兒父見之,怒曰:“生兒為盜,將安用之。”即投水中。鄰兒匍匐出水,呼天稱冤者數四。復欲投之,俄而雷雨暴至,震死其牛,汗衫自牛口中嘔出,兒乃得免。(出《稽神錄》)

庚寅年,茅山上有個鄉村小孩在放牛,他把自己穿的汗衫洗完後曬在草地上,便躺下來閉目休息。等到醒來時汗衫不見了,當時只有一個鄰居的小孩在旁邊,以為是他偷去了,於是兩人爭吵起來。鄰居小孩的父親見了,憤怒地說:“生養了兒子成為盜賊,要他有什麼用!”說完就把他扔到河裡。這個小孩從水裡爬了出來,連連呼天喊地說冤枉。他父親又要把他往水裡扔,轉眼間雷雨突然降臨,擊死了那頭牛,汗衫從牛嘴裡吐了出來,鄰居的小孩才得以免除責罰。

番禺村女

庚申歲,番禺村中有老姥,與其女餉田。忽雲雨晦冥,及霽,乃失其女。姥號哭求訪,鄰里相與尋之,不能得。後月餘,復雲雨晝晦,及霽,而庭中陳列筵席,有鹿脯乾魚,果實酒醢,甚豐潔。其女盛服而至。姥驚喜持之,女自言為雷師所娶,將至一石室中,親族甚眾。婚姻之禮,一同人間。今使歸返回,他日不可再歸矣。姥問:“雷朗可得見耶?”曰:“不可。”留數宿,一夕復風雨晦冥,遂不復見。(出《稽神錄》)

庚申年,番禺村裡有個老婦人,與她女兒一起去田裡送飯,突然雲雨到來,天色昏暗。

等雨過天晴時,她女兒不見了。老人家連哭帶喊四處尋訪,鄰居們也都幫她尋找,結果沒有找到。一個多月後,又來了雲雨使白天變得非常昏暗。等到雨過天明,發現院子裡擺放著筵席,有鹿肉、乾魚、水果、酒肉之類,十分豐盛潔淨。她女兒身穿盛裝走了過來,老人家又驚又喜上去抱住了她。女兒自己說被雷師娶為妻子,她被領到一所石頭屋裡,親屬特別多,婚禮與人間完全相同。現在讓回家與家人見見面,往後就不能再回來了。老人問道:“雷郎可以見見嗎?”女兒答道:“不可。”在家住了幾宿後,一天晚上又來了風雨,天色非常昏暗,女兒便再也看不到了。

江西村嫗

江西村中霆震,一老婦為電火所燒,一臂盡傷。既而空中有呼曰:“誤矣。”即墜一瓶,瓶有藥如膏。曰:“以此傅之,即差。”如其言,隨傅而愈。家人共議,此神藥也,將取藏之。數人共舉其瓶,不能動。頃之,復有雷雨,收之而去。又有村人震死,既而空中呼曰:“誤矣。可取蚯蚓爛搗,覆臍中,當差。”如言傅之,遂蘇。(出《稽神錄》)

江西村中發生雷震,一位老婦被電火燒傷一隻胳膊。事後空中有呼喊聲道“錯了”,馬上降下一個瓶子,內有藥物呈膏狀,空中的聲音又喊道:“用此藥敷傷,立即痊癒。”照著說的去用藥,敷上之後立即痊癒了。家裡人共同議論,以為這是神藥,要把它拿來收藏著。

幾個人一起去拿這個瓶子,卻拿不起來。不一會兒,又有雷雨到來,收起瓶子離去了。又有個村裡人被雷震死,緊接著聽見空中喊道:“錯了!可拿蚯蚓來搗爛了,覆蓋在肚臍上,就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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