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書之為利。人或有疾,即掃虛室,設酒食,鼓吹幡蓋,迎雷於數十里外。既歸。屠牛彘以祭,因置其門。鄰里不敢輒入,有誤犯者為唐突,大不敬,出豬牛以謝之。三日又送,如初禮。又云。嘗有雷民,因大雷電,空中有物,豕首鱗身,狀甚異。民揮刀以斬,其物踣地,血流道中,而震雷益厲。其夕凌空而去。自後揮刀民居室,頻為天火所災。雖逃去,輒如故。父兄遂擯出,乃依山結廬以自處,災復隨之。因穴崖而居,災方止。或雲,其刀尚存。雷民圖雷以祀者,皆豕首鱗身也。(出《投荒雜錄》)
唐朝時候,從羅州往南二百里直至雷州,屬於海康郡。雷州南面緊靠大海,此郡大概因為雷多而取了這個名字。雷的聲音每每就象在屋頂和房簷上。雷州北面地勢較高,也多雷,雷聲響時就象在一丈之外。當地人對於雷十分虔敬而且畏懼,常常準備酒肉來祭奠它。如果有人把豬肉與魚摻到一起食用,霹靂就會降臨到他頭上。在雷州南部地方有一種棹樹,用它煮出的水浸泡酸梅和李子,習慣上稱為“棹汁”,若將“棹汁”與豬肉摻在一起食用時,也會致霹靂臨頭,如有違犯這一禁忌者必定立即得到報應。牙門將陳義的傳記中記載道:陳義就是雷的子孫。從前陳義的母親在一個因雷雨大作而變得昏暗的白天,在院子裡得到了一個很大的卵,把它覆蓋幾個月後,卵殼破裂,有個嬰兒鑽了出來。從那以後每天都有雷神扣打門戶,進入他的房間,好象在給他餵奶的樣子。過了一年多,小孩能吃食物了,雷神就不再來了。母親便把這個小孩當做自己的親生兒子,陳義就是從卵中生出來的那個嬰兒。另有傳說道,曾有個雷州居民,養了只獵犬,生著十二隻耳朵,此人每當出去打獵時,必定抽打獵犬,憑著它有幾隻耳朵活動來判定撲獲獵物的數量。這隻獵犬的十二隻耳朵從未全部活動過。有一天,十二隻耳朵全都活動了,他出去打獵時,看到野獸便不再追逐,來到海邊沙灘上大聲嚎叫。人們跑來一看,見他撿到十二隻大卵往回走。他將大卵放在屋裡後,忽然來了一陣風雨,就象從屋子裡生出來的。雨過天晴後再到屋裡察看,卵都破了,只有蛋殼留在那裡。事後,當地人將那蛋殼一個個分別拿回家裡,每年都按時進行祭奠。直到今天,凡是當年拿到蛋殼的人家,都成為當地的豪門望族。有時趕上雲霧籠罩的陰暗的傍晚,當地人稱這是雷公在耕地,第二天拂曉到田野裡一看,就會發現果真有耕墾的痕跡。有這種情況出現,便是吉祥的徵兆。另外,還常常有雷火出現在田野裡,每當雨過天晴後,就能拾到黑色的石頭。有的呈圓形,有的呈方形,人們稱為“雷公墨”。凡是有人訴訟投狀子,必定以用“雷公墨”混和著普通墨來書寫,才是吉利。如果有人得了病,就打掃出一間空房子,擺設酒食供奉,吹吹打打,舉著旗傘蓋,到數十里以外去迎請雷公,回來之後,殺豬宰牛進行祭奠。
因為祭品擺放在門前,鄰人便不敢隨便進去。有人誤入就被視為冒犯,是最大的不敬,必須拿出豬和牛來謝罪。三天之後又要送雷公,儀式和禮節與迎請時一樣。還有傳說道,曾有個雷州居民,在雷電大作時看到空中有個怪物,長著豬腦袋,身上全是鱗甲,形狀十分奇異,他便掄刀去砍,這個怪物便跌落在地上,鮮血流到路上,而雷聲愈加尖厲。當天晚上,怪物騰空而去。此後,揮刀亂砍的那個人居住的房子,連續遭到天火的焚燒,他雖然逃走了,天火仍然去燒他的房子,父老兄弟便把他逐出家門。他只好在靠山的地方搭間茅屋供自己藏身,但天火之災又跟著他降臨,他便到石崖的巖洞里居住,災禍這才停止。有人說,那個人的刀仍然存在。雷州居民畫來供自己祭祀的雷公像,都是豬腦袋,身上有鱗。
葉遷韶
唐葉遷韶,信州人也。幼歲樵牧,避雨於大樹下。樹為雷霹,俄而卻合,雷公為樹所夾,奮飛不得遷。韶取石楔開枝,然後得去。仍愧謝之,約曰:“來日復至此可也。”如其言至彼,雷公亦來,以墨篆一卷與之,曰:“依此行之,可以致雷雨,祛疾苦,立功救人。
我兄弟五人,要聞雷聲,但喚雷大雷二,即相應。然雷五性剛躁,無危急之事,不可喚之。“自是行符致雨,鹹有殊效。嘗于吉州市大醉,太守擒而責之,欲加楚辱。遷韶於庭下大呼雷五。時郡中方旱,日光猛熾,霹震一聲,人皆顛沛。太守下階禮接之,請為致雨。信宿大霪,田原遂足,因為遠近所傳。遊滑州,時方久雨,黃河氾濫。官吏備水為勞,忘其寢食。遷韶以鐵札,長二尺,立一符於河岸上。水湧溢堆阜之形,而沿河流下,不敢出其符外。人免墊溺,如今傳之。或有疾請符,不擇筆墨,書而援之,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