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部分(3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看,不見有人而又躺下。時間不長,同開始時告訴他的話一樣,又告訴他一遍。小安說:此話難道是神仙告訴我的嗎?於是出去尋找仙人杖,找到大灌木,挖它的根,根轉眼間壯大。挖進地下三尺,忽挖到一塊大磚,上面還刻著字。

揭開磚,在磚的下面,有個銅缽鬥,在缽鬥裡全都是黃金錠,有些丹砂摻雜在裡面。小安不認字,於是把黃金重新藏好,便把磚上刻的字拿給本村人楊之侃看。小安只留下刻的字給人看,而不告訴人是從哪裡得到的。銘文說:磚下黃金五百兩,到開元二十八年五月十八日,有個流落四方的胡人賊子,二十二歲,姓史,得到它;澤州城北二十五里白塔之南,也是二十五里,有金五百兩,也為這個人所得。眾人已經看到了銘文,走在路上互相談論而被裴氏的兒子聽到了,回去問小安,小安躲閃著不說這件事,用鞭子抽,始終不說。於是拷打逼問,任你怎麼樣小安就是不回答。他們便將小安拘禁起來鎖在屋裡。恰巧有位畫工來訪小安,為的是買丹砂。裴氏的兒子引誘著問他,畫工便將他知道的小安得到金子的經過一五一十地對裴氏兒子說了。又說:“我昨天在別人那裡,用一百枚錢,買了一斤丹砂。丹砂既精又好,所以來這裡想再買一些。”裴氏越加相信小安得到了金子。便把小安叫來,將畫工領給他看。小安說:“我挖到刻字的磚後,在下面得到些金子和丹砂,現在一點都沒有留下。”裴氏的兒子沒有得到金寶,就又對小安用棍棒進行懲治,小安死也不說。晚上小安逃了出去。正好裴氏的僕人,從太原到河內郡,在澤州遇到了小安,小安邀他到街上的酒館喝酒。二人酒正喝得盡情時,小安有人招呼就離開了,想來大概是去取澤州城北的金子吧。直到僕人回到裴家對他們說了這件事,他們才明白。

宇文進

夏縣令宇文泰猶子進,嘗于田間得一崑崙子,洗拭之,乃黃金也。因寶持之。數載後,財貨充溢,家族蕃昌。後一夕失之,而產業耗敗矣。(出《紀聞》)

夏縣縣令宇文泰的侄兒宇文進,曾經在田間揀到一個小玩具崑崙子,把它用水洗淨擦乾一看,是黃金,就把它當作寶貝儲存起來。幾年之後,宇文進家中財產金錢充足,家族興旺昌盛。後來一天夜晚將崑崙子丟失,因而家中產業便消耗衰敗了。

蘇 遏

天寶中,長安永樂裡有一凶宅,居者皆破,後無復人住。暫至,亦不過宿而卒,遂至廢破。其舍宇唯堂廳存,因生草樹甚多。有扶風蘇遏,悾悾遽苦貧窮,知之,乃以賤價,於本主質之。才立契書,未有一錢歸主。至夕,乃自攜一榻,當堂鋪設而寢。一更以後,未寢,出於堂,彷徨而行。忽見東牆下有一赤物,如人形,無手足,表裡通徹光明。而叫曰:“咄。”遏視之不動。良久,又按聲呼曰:“爛木,咄。”西牆下有物應曰:“諾。”問曰:“甚沒人?”曰:“不知。”又曰:“大硬鏘。”爛木對曰:“可畏。”良久,乃失赤物所在。遏下階,中庭呼爛木曰:“金精合屬我,緣沒敢叫喚。”對曰:“不知。”遏又問:“承前殺害人者在何處。”爛木曰:“更無別物,只是金精。人福自薄,不合居之,遂喪逝。亦不曾殺傷耳。”至明,更無事。遏乃自假鍬鍤之具,(“具”原作“徒”,據明抄本改。)先於西牆下掘。入地三尺,見一朽柱,當心木如血色,其堅如石。後又於東牆下掘兩日,近一丈,方見一方石,闊一丈四寸,長一丈八寸。上以篆書曰:夏天子紫金三十斤,賜有德者。遏乃自思:“我何以為德。”又自為計曰:“我得此寶,然修德亦可禳之。”沈吟未決,至夜,又嘆息不定,其爛木忽語曰:“何不改名為有德,即可矣。”遏曰善,遂稱有德。爛木曰:“君子儻能送某於昆明池中,自是不復撓吾人矣。”有德許之。明辰更掘丈餘,得一鐵甕,開之,得紫金三十斤。有德乃還宅價修葺,送爛木於昆明池。遂閉戶讀書,三年,為范陽請入幕,七年內,獲冀州刺史。其宅更無事。(出《博異志》)

天寶年間,長安永樂裡有一座很不吉祥的住宅,居住在這裡的人全都遭殃,以後便沒人再住。有人暫時到這裡住下,也不過夜就死去,終於使這座住宅荒廢破落,唯有房屋的廳堂還存留著。由於住宅荒廢因而生長了很多雜草和樹木。有個扶風人叫蘇遏,人很誠懇卻被家中的貧窮所苦。知道有這座住宅,便以很便宜的價格,從房主那裡把房子抵押過來。才立完契書,房主並沒有得到一文錢。到了晚上,蘇遏就自己提過一張低矮的床,在廳堂當中鋪設好睡下。一更以後,沒睡著,便出了廳堂,漫無目的地走著。忽然看見東邊牆根有一個紅色的東西,像人的形狀,沒有手和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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