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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太監製度要消滅,那宮女的陋習陳規也在朱永興的革除之列。五年,從十一、二到十六、七,放出來也不影響婚嫁,還有固定的工錢可拿,說起來,也就是相當於聘用,侍女便相當於打工。
而從更深的角度出發,朱永興這也是做一個表率,做一個鋪墊,最終的目標卻是要除豁賤民中最大的群體——奴僕。
良賤之間關防的嚴厲,除讀書、婚姻兩大途徑遭封殺外,賤民犯法,侵害到良民,是要加重處罰的,而良民侵犯賤民,則法定減輕處罰。
這種不平等待遇在主奴之間表現到極致。奴才毆打主人,無論有傷無傷,都可罪至絞刑,殺死主人,則要處以凌遲的極刑。反過來,主人教訓奴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除非無故擅殺,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擅殺的情況,處分也是相當輕的,打幾板子而已,再重也不過一兩年徒刑,如果是官宦人家。更可以降級或罰俸了事。
最過分的則是關於姦非罪的規定,主奴之間,要麼根本就沒規定任何處罰,如 “諸主奸奴妻者不坐!”;要麼只處罰強x奸的情況。且處分極輕,一般打幾板子完事,而奴婢因拒奸傷到主人,卻要比照毆打家長的律條懲治,罪至流刑。這樣的例子,《紅樓夢》裡的鴛鴦、《家》中的鳴鳳的遭遇,便是鮮明的寫照。
從群體數量上來看,奴僕是最大的,且多是有錢有勢的人家才會擁有,哪個大戶沒有幾個丫環、僕人?除豁奴僕。幾乎便是與所有上層階級為敵,朱永興再覺得不公,也不敢莽撞行事。
而從法律法規的推行情況來分析,由上而下不失為一個有效的手段。所謂“上有所好,下必行焉”。不是沒有道理。就象鄭昭達所送的侍女,便是因為朱永興的喜好,盡是天足女子,沒有一個三寸金蓮。
丫環、僕人可以有,也必須要有,但社會地位要改變,法律條文要明確。主僕關係應該是僱傭被僱傭。而不是人身的擁有。
朱永興已經意識到了這項工作的艱鉅性,要知道,這可是直到民國也未徹底解決的問題。但艱鉅便不去做了嗎,當然不是。便如同這國戰,總要堅持下去。而他已經邁出了第一步,便是在府內取消了奴婢這個稱呼。當然。混亂是不可避免的,下人們“民女”、“小人”等亂七八糟的一通成叫。
“回殿下,屬下覺得招如此年齡的下人,是否應設一學校,教他(她)們識文斷字。禮儀尊卑。”段琬兒對朱永興突然提出的要求感到很費解,沉默了好一會兒才有些領悟,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朱永興笑了,這是他的要求沒錯,但同時也是對段琬兒的一次考驗,沒想到試卷還沒交上,這個建議倒顯露出了她的才幹。
清人編纂的歷史中,明朝倒了大黴,尤其是明朝的太監更是倒黴中的倒黴。其實明朝的太監大多是從小入宮的,宮中還設有專門的學校,對一些聰慧的小太監按文官的要求培養。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樣的教育更合適。因為不需要搞應試教育。明朝也就幾個比較著名的壞太監,這和文官中的敗類出產率比起來並不高。
而朱永興也考慮到了專門的學校這個問題,畢竟按照這個時代的教育普及率,想招進足夠數量的有文化的侍女或下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既是先天不足,那便後天養成,這同後世開辦識字班、夜校是差不多的辦法。
“很好,你能想到這一點,孤看見習這兩個字便可以去掉了。”朱永興抬了抬手,示意段琬兒起身靠近,他拿起紙筆,隨意書寫了幾條注意事項,“大概便是如此,你有什麼見解,在呈文上亦可補充齊全。才幹你是有的,只是這魄力還有欠缺,有孤給你撐著,便放心去做。”
“多謝殿下看重,屬下定盡心去做。”段琬兒微微一福,又靠近了桌案一些,伸手去取紙張。
朱永興聞到一陣香風撲鼻,淡雅不俗,不由得心神一蕩,但見如玉小手伸來,竟忍不住輕輕摩挲了一下,只覺得光柔細滑,手感甚好。
段琬兒臉色再紅,輕咬了下朱唇,拿過紙張再次福身,顫聲說道:“不知殿下可還有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