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4)

小說:霸王別姬 作者:西門線上

事態嚴重。

她當然記得那一宗“交易”,她背叛了他……或者說,她答應離開小樓,只是小樓不曾離開她吧。她沒強來呀。她當然也記得二人轉身朝林子路口的黃包車走去時,身後那雙怨毒的眼睛,剜得背心一片斑斕。

是對是錯,她已賠上一個孩子了。真是報應。也許雙方扯平了。

但菊仙太清楚了,如果三個人再糾纏下去,小樓仍是岌岌可危的。她應該來個了斷!她還他,救他這次,然後互不拖欠。

菊仙拉住小樓,道:

“我和你一道去!”

小樓望著她。

“咱們去求一個人。救出來了,也就從此不欠他了。”

她掙扎著要起來:

“那把劍讓我帶去。”

蝶衣是法院被告欄上受審。他很倨傲,只覺給日本人唱戲出堂會不是錯……他的錯在“痴”。不願記得不想提起,心硬嘴硬,堅決地答辯:

“沒有人逼我,我是自願的。我愛唱戲,誰懂戲,我給誰唱。青木大佐是個懂戲的!藝嘛,不分國界,戲那麼美,說不定他們能把它傳到日本去。”

完全理直氣壯,一身擔戴,如蘇三的魚枷。

不是為了誰。

根本為自己。

這樣的不懂求情,根本是把自己往死裡推。

菊仙重新打扮,擦白水粉,上胭脂,腮紅。棉紙把嘴唇染得豔豔的。有重出江湖的使命感。她的風情回來了,她的靈巧機智仍在。男人,別當他們是大人物,要哄,要在適當時候裝笨,要求。

她抱著那把劍,伴著小樓面見袁四爺。

她知道蝶衣這劍打哪兒來。袁四爺見了劍,一定勾起一段情誼。把東西還給原主,說是怕錢不夠,押上了作營救蝶衣的費用,骨子裡,連人帶劍都交回袁四爺好生帶走,小樓斷了此念,永遠不必睹物思人……這人,另有主兒。。。。。。

菊仙設想得美,不止一石二鳥,而且一石三鳥。

她弱質纖纖,萬種溫柔。彷彿回到當年盛世,花滿樓的紅人。舊戲新演。

袁四爺還著實地擺足架子,羞恥了段小樓一頓,以懲她不識抬舉。小樓都忍了。

……誰知一切奔走求赦都不必了。

意外地,在法院中,蝶衣毋須經過任何程式,被士兵帶走。

到什麼地方去?

無罪,但又不放。

所有人都疑惑起來。全場譁然……這個人根本一早勾結官府!

其實他又去了堂會。國民黨軍政委員長官,到了北平。為了歡迎,致敬,政府以最紅的角兒作為“禮物”,獻給愛聽戲的領袖。於是,什麼法律就不算一回事了。

一時間,“程蝶衣”三個字,又逃出生天了。他的唱詞,仍是遊園,驚夢。《皂羅袍》:

原來奼紫嫣紅開遍,

似這般都付與斷井頹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賞心樂事誰家院。

朝飛暮卷,

雲霞翠軒,

雨絲風片,

煙波畫船。

錦屏人忒看的這韶光賤。

百年不易的詞兒,訴說著得失成敗,朝代興衰。國民黨的命運,中國人的風流雲散。。。。。。

菊仙一番鋪排,悵然落空,如同掉進冰窖裡。小樓身邊硬是多了一個人。

菊仙的身子一直好不過來,成天臥床,有點放棄,或者以此綰住男人的心。反正說不出常理來。

蝶衣倒是前事完全不提,見二人各有所失,只得相安無事。

這天見小樓喂藥,他對菊仙那麼的關懷備至,一臉鬍碴子。失去孩子,更心疼大人。蝶衣很矛盾地,把一網兜交給小四,裡面全網住大捆大捆的鈔票,小四抓藥去。蝶衣表示了心意,言語上卻不肯饒。他也關懷地噓問:

“算了,這時局,孩子若下地,也過的苦日子,你還是歇著吧。”

又不懷好意:

“不然病沉了,就難好。怕是癆病呢。怎麼著?”

菊仙倒是衝小樓抿著嘴兒俏俏一笑,眉梢挑起戰意:

“往後,我還是要給你生個白胖娃娃!”

有意讓蝶衣聽得:

“唉,‘女人’,左右也不過這麼回事!”

非常強調自己是個“女人”。

蝶衣附和:

“誰說不是呢。”

小樓道:

“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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