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
理清藥物與醫生、對手與客戶、角色與職責的關係,我們才能既承擔責任又放鬆自己。學會在銷售中揹負適當的責任——比如在用藥的過程當中,病人會有各種各樣的反應,一般情況下,醫生都有足夠的經驗來應付。但是當他們面對一個新藥的時候,就不會那麼篤定,這是很自然的。
當醫生遇到病人的抱怨,醫生因為對新產品還不熟悉,自然就會想到你——醫藥代表。他們會問你:“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用了你們公司的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當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醫藥代表自然也很緊張,而且本能地想要證明這個問題不在藥物,從而保護自己。在這種心理支配下,往往不顧醫生的情緒,對醫生進行一番(委婉地)盤問:“您是怎麼樣用藥的?什麼時候用的藥?劑量是多少?病人還服用什麼其他的藥物?”醫生往往很反感,他會覺得你是在質疑他的臨床診療水平,從而使溝通變得困難,不利於事情的解決。醫藥代表的正確做法是立即拿出筆記本準備記錄,同時以“病人是什麼具體情況?”作為開始,逐漸地瞭解以上的問題的內容。
醫藥代表處理這類問題的另一個誤區是,承擔超過自己職責範圍的責任。他們瞭解情況之後,不停地和主管、經理、醫學部溝通,從而能夠給出一個處理方案。醫藥代表的職責是明確地、客觀公正地傳遞產品資訊,並且在出現任何藥物安全問題時在24小時內彙報醫學部門。除此而外,我們無權給出任何針對病人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