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轉身就去忙了。而我,微笑地看著兇惡的老太婆做了83 個荷包蛋。“餐票換現金”工程,也是我們幾個想出的主意。當時訓練營的同學餐票用不完,我們就把餐票打折換給用現金買飯的大學生,結果,我們班上的每一個同學都參與了這個工程,換得了一些現金當零花錢用。同學們對我們的精打細算甚為推崇。
和五人小團隊熟悉了以後,我們也一起經歷過很多“好學生”的瘋狂,一起去玩電子遊戲,去芝加哥的市中心溜達,去芝加哥最有名的比薩餅店吃比薩,晚上一起打橋牌玩個通宵。我們秘密地躲在圖書館裡,晚上也不出來,而是打牌或者捉迷藏,結果半夜被管理員發現,又被訓斥著趕出門。
每個星期,我們尋找一個目標,班裡一定會有某個同學,被我們五人小組扔到池塘裡面,弄得渾身溼漉漉地爬上來。我們五人小組,如同恐怖分子一樣,到處製造危機。在那段時間裡,我們開始荒廢“學業”,想盡一切辦法瘋玩胡鬧。
在那個暑假,我還開始接觸電子遊戲。在上世紀70 年代的美國,電子遊戲還非常初級,往往是用文字來描述場景,如在一個房間裡,有四條不同的道路,你要選擇一條,然後打字告訴計算機。計算機接到指令之後,會接著用文字描述場景讓你選擇下一步。那個時候的電子遊戲,如果讓現在迷戀《魔
獸》、《征途》的孩子看,會覺得落後得不像樣子。但是就算是這樣,我們也玩得如痴如醉。
也是在這個暑假,我學會了打橋牌,並深深地迷戀上了橋牌,這也是構成我當時社交圈子的主要內容。透過和朋友們玩橋牌,我似乎開啟了一扇新世界的窗戶,開始真正地接觸美國人、美國人的生活、美國人的思維。我們幾乎是如痴如醉地沉浸在橋牌的世界裡。在這個世界裡,我們用自己的語言溝通,爭執,接近。
後來,蘭姆在高中畢業冊上給我的留言是,“開復,希望你今後能在橋牌桌上找到你的女朋友,因為,我覺得你不可能在別的地方找到了。”
和兩個朋友天天在一起,也自然知道他們的很多趣事。美國人在高中就會交女朋友,對愛情比較隨便。菲利浦·柳和蘭姆會肆無忌憚地談論自己的女朋友,這讓我臉紅心跳。他們偶爾在家裡開派對喝酒,喝得爛醉,他們會開我的玩笑,說:“開復,去交個女朋友吧。”把我說得聞風喪膽,臉漲得通紅。不過,美國人可愛的地方就是尊重每個人的自由。我跟他們玩在一起,但是不喝酒,不交女朋友,他們也樂於接受我,不會把我當“怪物”。
母親在回臺灣之前,特意囑咐我“絕對不可以交美國女朋友”。加上我到美國以後變得特別害羞,因此,在這方面一直沒有受到影響。而酗酒更是媽媽不能允許的。所以,我一直告誡自己遠離這些“美國文化”,但是透過這一個暑假,我感覺自己的視野變得寬闊了,有了相互瞭解的美國朋友,更深刻地
感受到美國社會。有了自己的小圈子,有了更多瞭解美國文化的機會,也瞭解了美國人的思維方式。“校刊”和公司
從芝加哥數學訓練營回到學校,這種友情得到了延續。我的社會活動也多了起來,當選了學生會副主席,參加了橋牌俱樂部、數學俱樂部,在自己喜歡的領域任意地馳騁。
當時我們處在青春叛逆期,又有無限的精力,我們不滿學校老師的一些迂腐氣息,積攢了很多課堂上的笑話。高三之前,我和兩位死黨,居然創辦了一份“校刊”,風靡全校。
這可不是一份普通的校刊。裡面全部是我們幾個死黨創造的民間智慧。哪些老師在課堂上出醜了,哪些老師犯了最可笑的學術性錯誤,哪些老師被同學們擁戴,哪些老師上課時不小心露出了內褲,都表現在這份校刊上。在這裡,還有我們自己編寫的嘲笑學校不合理制度的文章,一些愚人節時的學校假新聞、諷刺幽默,讓人看了哈哈大笑。
為了出版這份校刊,我們想盡辦法。我自己花300 美元買了一臺可以換字型的IBM Selectric 打字機,自己設計版面,然後一個個字列印出來。光是列印這份原版,我就幾乎耗費了兩個星期。
印刷成本的問題是我絞盡腦汁解決的。一個朋友的父親想把漫畫出版成書,我則想盡一切辦法幫他找到了一家價格便宜的印刷廠,不但讓印刷廠印刷了同學父親的漫畫書,還讓這家廠順帶印刷了 1000 份8 頁32 開的“搞笑校刊”,這樣,我們的印刷幾乎是免費的。我們甚至還設想了盈利模式,第一期免費派發,第二期就廣告招商,拉一些當地的小客戶到校刊上做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