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2 / 4)

小說:世界因你不同 作者:敏兒不覺

不知道。這一番談話之後,對於我而言,不論他的能力和工作水平怎樣,我都肯定不會錄用他。原因是他缺乏最基本的處世準則和最起碼的職業道德—— “誠實”和“講信用”。如果僱用這樣的人,誰能保證他將來不會像現在這樣,把在這裡的工作成果也當做所謂的“業餘之作”,進而變成向其他公司討好的“貢品”呢?這說明:一個人品不完善的人不可能真正有所作為。律師:李博士,請問你讀完有什麼感想?我:這是我為人處世的原則,絕不妥協。對我來說,誠信比生命更重要。這也是我每次換工作都恪守的價值觀。律師:李博士,請問你在Google 求職的時候,有沒有提供“貢品”呢?我:當然沒有。從我的電子郵件你可以明顯看到:Google 要求我絕不可以談到微軟的商業機密。我也對Google 說:我只參與我在微軟未做過的專案。你可以看到,我從蘋果到SGl,從SGl 到微軟,這方面都從未出過問題,我非常謹慎。接下來,他們嘗試挖掘我是否在微軟七年中和Google 高層保持聯絡,甚至藕斷絲連的行為:律師:李博士,你是否認識 Google CE0 艾瑞克·施密特7

我:是,我們已認識十多年,但我們後來沒有來往。

律師:沒有來往,那你怎麼找到他的?

我:我發電子郵件。

律師:你跟他沒有來往,怎麼知道他的電子郵件?

我:用Google 找到的。

然後,他們又想證明我“身在曹營心在漢”,還在微軟時就已經開始幫Google 挖微軟的人:

律師:你曾寫了一封郵件,推薦了一個名叫郭去疾的微軟員工給Google?

我:沒有。

律師:郭去疾不是微軟的員工嗎?

我:我推薦他的時候,他已離開微軟近兩年了。當時他正在斯坦福,即將完成他的MBA 學位。

律師:那你還是在為競爭對手做事啊。

我:不,我是郭去疾過去5 年的導師,所以他把我列為他的推薦人。他到任何公司去面試,我都有義務做他的推薦人。

律師:那你也為他做過進入微軟的推薦人嗎?

我:是的,2001 年我推薦他進入微軟,之後他在微軟工作了兩年。

律師:那他2005 年讀完斯坦福的MBA 之後,你有否再次推薦他回微軟呢?

我:有的,他想回中國工作,所以我把他推薦給微軟中國。但他們沒有談攏。我有郵件為證,你要看嗎?

2005 年8 月26 日,這樣的提問和回答幾乎整

整進行了一天。律師就像轟炸機一樣從各種角度對我進行問話。當我完成了“取證”,蘇珊·哈里曼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她用一個詞表達了她的感受,“完美無缺!”她對我說,“開復,我從來沒有見過你這樣的答辯者,每一個回答都像程式一樣嚴謹、真實、符合邏輯,我們都為你感到驕傲!”

而對於那一天的表現,我還要深深地感謝一個人,他就是新東方集團的徐小平先生。那一天,他是證明我人格的證人。他在那封保證函上聲稱,所有的證詞真實準確,否則願受責罰。

在取證之前,律師告訴我要找一個有社會地位的人幫我做人格擔保。我本來認為這是非常簡單的事情,因為在我的朋友圈子中選擇這樣一個人並不困難。但後來我才發現,朋友們的顧慮已經超過想象。很多時候,當我告訴朋友的時候,朋友都是滿

口答應,但和公司彙報之後,那些公司往往就會出於和微軟的業務或者商業利益考慮,禁止僱員做這樣對公司沒有好處的事情!而也有很多公司聽說微軟是和Google 在打官司,就更不願意因為偏向某一方而被牽扯進來,平白無故“惹禍上身”。

很多朋友最後都對我說,“開復,我絕對相信你的為人,也願意為你作人格擔保,但公司的規定不允許,我實在是沒有辦法!”“開復,我們合作過那麼多次,怎麼可能不瞭解你,但公司不願意受到牽連,禁止我做這件事情,真的很對不起!”“開復,我百分之百相信你的為人,但我們公司的律師說,我們和微軟有業務關係,做這件事情可能會影響公司和微軟的商業關係,所以,我很抱歉!”每次聽到這樣的話,我都感到無限的悲涼!而此時,徐小平先生向我伸出了援手。作為新東方集團董事,他和我只有一面之緣,但我們經常透過電子郵件交流對教育的看法。他這個人有激情、有理想,這一點與我對教育的感情很相似,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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