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畢,走下法院臺階時鮑律師問我:“不讓他登報致歉,文化界輿論仍然不知真相,怎麼辦?” 我說 :“這些年來,那些人從來不會對我說好話。既然他們不在乎真相,我也不在乎他們知道不知道真相。” 鮑律師又問:“這樣一來,致歉的文字只留存在法院,被告以後在社會上、媒體間亂說怎麼辦?你看那次庭審結束後他還戴上老花鏡在庭審記錄上改了那麼久,真是奇怪。” 我說:“希望他不會。如果他不會,我也不會在文字間提到這件事情。但這位先生,確實有點難說。”果然,後來被告在湖南###上亂說這個案件,連我的主訴內容“孫維世命案”都掩蓋了,還在重複所謂研究李白不必向李白調查的可笑自辯,竟引起了現場觀眾的掌聲,最近他又宣稱還將就此寫一本書。這本應重新起訴,但我還是再一次原諒了他,只是不得不在這裡寫下以上這些文字。考慮到他畢竟曾經向我正式道歉,仍隱其名。 我與鮑律師邊走邊說,已經從法院邊門走到馬路上。臨別,鮑律師站住,鄭重問我:“準備什麼時候起訴背後那個人?” 他說的那個人,當然是指多次給我製造了重大的人生災難的金牙齒。 鮑律師知道,我這次起訴被告,目的之一就是要獲得有關金牙齒非法窩藏和散佈整人材料的證據。現在,證據拿到了。 朋友們都知道,我是一個能夠原諒一切的人,心底不留隔夜之怨。但這個金牙齒,卻讓我感受到一種橫貫幾十年的“新仇舊恨”。多少次下狠心想忘記他,但他總是冷笑著又一次出現在你眼前。天下怎麼會有這樣奇怪的生命? 我長長地嘆了一口氣,說:“也放過他吧。算起來他已經很老,聽一位記者說,他身體很不好,他的妻子不斷為他的行為與他吵架。……年齡法則超過其他法則,我永遠也不會去懲罰一個老人,何況他身邊還有一個懂事的老太太。祝他晚年安康。” 其實,世間很多事,人們只想探究底細,並不想對這個底細有所行動。 此生就是來解謎的,人生的吸引力主要由懸念構成。當答案一經顯露,在心底嘆一聲“果然是他”,就已非常滿足,不必留連過度。 歷來最優秀的文學作品是不會懲罰“冤主”的,僅讓受害人和讀者的眼光最終掃射到他,並注視著他的背影消失在迷濛的煙霧中。甚至,欣賞著這個背影以什麼樣的身手一次次逃脫。一旦懲罰,便落入因果報應的通俗套路,雖未嘗不可,卻降低了等級。 文學作品是這樣,真實人世也是這樣。  '返回目錄'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墓地和法院(8)
在這之後不久,我又欣賞了另一個蒼老的背影。此人突然在很多報刊上宣稱,“咬嚼”出了我書中不少文史細節上的“差錯”,還專門出了本書。很多學者、教授、辭書專家看到後對他逐條進行批駁,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長章培恆教授還怒斥“這種無端的攻擊乃至誣陷,不但用不著負什麼責任,卻反而在媒體的炒作下,一夜之間名傳遐邇”;他卻完全不理,一路舉著“我咬餘秋雨”的旗幟,把書在臺灣再版,在香港連載,還在國際書展簽名,一時竟登上了亞洲暢銷書排行榜,可謂頃刻暴富。與此同時,全國那麼多報紙都刊登出他赳赳勇士般的肥碩頭像,連香港的《民報》、《信報》也為他讓出了大塊版面。 虧得重慶馬孟珏先生、江西周卓瓊女士、內蒙古黃勇成先生等年長讀者來信提醒我,從這個人有本事舉著民眾完全無法判斷的文史細節快速發動起一場全國性社會大批判的嫻熟手法,到他聲稱要“咬嚼骨髓”的血腥語言,可以判斷他在“文革”中一定有過特殊的經歷。 當我終於找到答案時,驚得連手上拿著的一本書都滑落到地上,但很快心情又平靜了。原來人家是在延續幾十年一貫的邏輯:只要批鬥,任何人物都可以“罪行累累”;只要咬嚼,任何文章都可以“傷痕斑斑”。 好漢末路,斷劍夜風,只能靠咬文嚼字謀生,還是讓人不勝唏噓。 略感震驚的是,這些蒼老的背影,當年只能執掌一方呼吸,今天卻能煽動四方視聽。如果現在那些年輕的職業誹謗者快速追上這些背影並叩首求教,那麼,我們從災難中走到今天的一大圈坎坷長途,豈不又回到了原點?我們又何以向受難的父輩們交代? 正因為這樣,當今世上所剩無幾的文化良知,都提起了警覺。  '返回目錄'   。 想看書來
墓地和法院(9)
誹謗我是小事,一個真正的標誌性的事件,是百歲老人巴金重新受到大規模的誹謗和侮辱。 就我個人而言,在家鄉童年的書房裡讀完了巴金先生的《家》、《春》、《秋》,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