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打我,並叫嚷:“媽媽走開!”時,我離開了房間,將他獨自留下。
房門一關,小秒針便爆發出撕心裂肺的哭聲。他趴在門上,捶門、踢門、撞門、試圖開門,哭喊著媽媽。我在門的這一邊,咬著牙堅持了大概一分鐘,然後將門開啟。
小秒針熱熱的小身子一下子撲進我懷裡,他很傷心地抽泣著,喊著媽媽,一頭大汗,雙手死命的拽著我。我捧起他的臉,只見小臉上塗滿了淚水汗水和鼻涕,一塌糊塗。或許是身上的痱子發了,或許是我的擁抱讓他多少感到了安全,他開始騰出一隻手上上下下地抓撓。
我靜靜地抱了他一會兒,等他漸漸安靜,拂著他的頭髮再問:“以後還能不能打人了?”他嗚咽著說“不能”;能不能說誰誰走開這樣的話?“也不能”;知不知道作錯了?“知道”;要不要改正?“要”。這時的小秒針對我有問必答,百依百順。我滿意地抱著他去洗臉、吃荔枝。
我們在一般的情況下讓小秒針自己剝荔枝吃,但是這一次,為了特別地表示愛意、友好與和解,我先剝了一粒給他,但他不理睬我,隻眼看著婆婆手裡那個正在剝的荔枝,習慣性地揮手趕我,說:“媽媽走開!——是不能說的吧?”他的手也在半空中停住了,沒敢落下來。他的表現惹得眾人一笑。我補充說:“當然不能的。”小秒針也笑起來。事情似乎就這樣過去了,看起來,懲罰已經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讓我意識到自己的做法有問題是在十分鐘之後,婆婆作為補償,給他開了一個山竹,一邊問:“婆婆最愛小秒針了。小秒針喜不喜歡婆婆?”小秒針答:“喜歡。”我過來湊熱鬧,也問:“那你喜不喜歡媽媽?”小秒針飛快的回答:“不喜歡——喜歡的。小秒針喜歡媽媽。”他還補充地擁抱了我,在我臉上很響亮地吻了一下。
小秒針的親熱舉動,像打在我後腦勺的一悶棒。就在這一刻,我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透過懲罰,我想讓孩子認識到的是: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就會伴隨相應的懲罰。而小秒針接受到的資訊是:懲罰是可怕的,要逃避懲罰。方式是討好實施懲罰的人。
事實上,小秒針是屈服的,不是認識到“不應該打人”這個道理,而是屈服於懲罰本身,他並沒有接受一個做人的道理,倒是見識了一種惡性懲罰的力量。我懲罰的行為和我實施懲罰的初衷竟然如此的南轅北轍!
我記起了過去曾看過一本研究犯罪行為的心理學著作,有一段的大意是,違法者一旦被發現都有一種羞恥感,但是對有些違法者來說,這種羞恥並不是對犯罪行為本身的羞恥感,而只是“懲罰羞恥”:對於自己作案失敗、沒有成功逃脫懲罰感到羞恥。這種羞恥感不能引起真正的悔悟,而只是加強對懲罰的害怕,受到他人指責的反感,以及對懲罰(作案失敗)的極力避免。
小秒針此時的心理狀態,便接近“懲罰羞恥”和“懲罰恐懼”,這很糟糕。其結果是,他並沒有往前追溯:受懲罰是不良行為帶來的,所以要改正不良行為。他只是單純地害怕懲罰,而害怕使他變得虛假並且說謊。因為懲罰的實施者是我,所以他對我很畏怕,或許還懷著一種不能說出來的“恨”,卻又極力想討好我以避免懲罰。長此以往,小秒針從我的懲罰中只會發展出兩種品質:惡(因為我施加於他的懲罰是惡性的)和假(因為他要逃避懲罰)。
這真是太可怕了!
我沒有回吻小秒針,而是若無其事地說:“哦,媽媽知道了,小秒針不喜歡媽媽。不喜歡就不喜歡嘛。”我儘量平靜,以免顯得不悅或賭氣。小秒針小心翼翼的觀察了我一眼,沒有否定。
又過了一小會兒,他試探著說:“媽媽是討厭的吧?”婆婆制止說:“怎麼能這麼說呢?”我連忙接過話茬說:“媽媽也可能是討厭的。不過,小秒針為什麼覺得媽媽討厭呢?”小秒針看了看婆婆又看了看我,沒有回答。他又玩去了。
現在,小秒針在一邊玩得很投入很忘我,似乎已經完全忘記了剛才的事情,但他給我留下了兩個大問題:為什麼我的懲罰會如此失敗?如何使他不至於小小年紀就變得虛假?
我的失敗在於,在整個懲罰過程中,我並沒有跟他講道理!我只是問他“能不能這樣做”,並且讓情勢——獨自關在屋子裡——逼著他說“不能”,但為什麼不能?我沒有主動說明,小秒針也沒有機會問“為什麼”。這就是我的錯誤——不講道理,更準確地說,是蠻不講理。而蠻不講理能帶來的只是屈服、虛偽和同樣的蠻不講理。
而使人不虛假的唯一方法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