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1 / 4)

值。書中解釋說,女人一旦不再是小先生了,在第二次賣與誰人的問題上便有了一點點自主權。開苞已為老鴇帶來一大筆收入,她已履行了自己的義務,緊接著她就可以安排自己中意的客人與她過夜。132價格是“點大蜡燭”的一半,但仍數倍於通常的夜度資。這第二次就叫“挨城門”。1932年的一部“妓院史話”解釋道,這種說法起源於19世紀末:當時上海的新北門和小東門一到晚上9點就關城門,官吏過了鐘點回來,坐著轎子到了城門邊,其僕人就高叫“照會”。所謂“照會”其實是一種木牌子,分成兩半,另一半在城門守兵手中,兩邊要對上才行。然而一旦檢查了照會,開了一點城門放人,那麼想進城又無照之人也會趁機湧入。還有敢幹的佯裝有照,等城門開了一條縫隙,便塞點錢在守衛手裡,飛快進入,此時“挨城門”的也有好幾個。妓院取材進城門的故事喻指開苞後的第二次,其象徵意思文中也說得明明白白:這是“以妓女的生殖器為城門”。 在嫖客挨城門的問題上,作者的態度不一。客人聽到勸告說,挨城門要花那麼多錢在已然不是處女的妓女身上,不划算,“老於冶遊的人,多不肯作此舉。”但另一方面,客人又被告知挨城門的樂趣很可能甚於開苞: 那(開苞的)惡而蠻好像是開馬路的小工,費了血汗精神,築成一道平坦大道,卻讓別人到馬路上去坐汽車出風頭,所耗不多,而大得實惠。所以門檻精的嫖客,都不願做蠟燭而願挨城門。 儘管這類敘述目的不在探討妓女的性生活在多大程度上由自己說了算,但是許多篇章都說得很清楚:挨城門的可以期盼更大的快樂,因為妓女同他有感情,是心甘情願委身於他的。 如果喜歡小先生或肉體上受其吸引的客人“偷開苞”成功,則樂趣更強烈得多,當然危險也大得多。開苞或挨城門都是正式的禮節,但偷開苞卻揹著老鴇進行,事實上剝奪了她養育、訓練女孩所期望得到的進賬。指南書在談偷開苞的時候,暗示客人和妓女相互之間可能有戀情: 處女初次遭狂浪蹂躪,沒有情感,何能求得對方的慰藉樂趣呢。偷開苞者則不同,133雙方情深火熱,只要妓女情願,鴇母是否應許,可以不問。 不過,指南書的主調卻不是客妓的感情共鳴,而是男人的手段。書中將“偷來的”肉體關係說成寶物,容貌好的年輕人既要對妓女甜言蜜語,又要設法欺瞞老鴇,方能偷成。1939年的一位指南作者說:“近來性慾橫行,淫風日熾,雖良家女子,亦易染惡習,何況倡門中人……”而小先生“早被打動春心”,往往一塊手帕、兩雙鞋、20塊錢就可說動她們自願獻身。從有手腕的客人這方面看,童貞應是從老鴇和妓女那裡奪過來的寶物,代價越低廉越好,而且最好有妓女本人的熱情配合。但是如果被老鴇發現了,那可能對雙方都很慘。年輕的妓女“必備受摧折”,還要被迫接受一個渾然不知情的、願出大價錢的闊客為其“梳攏”,後者哪裡曉得他的寶物早讓人家奪走了。“偷開苞”的客人可能要面對老鴇的索賠要求,數目可能接近“合法”開苞的資費。更糟糕的是,老奸巨猾的老鴇可能會智勝客人,偷開苞的事情進行過程中,老鴇裝聾作啞,然後出面不許他離開妓院,除非付清開苞全價,或者乾脆替妓女贖身。 如果按照指南書的說法,偷開苞是客人“陳倉暗度”的把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妓女的配合,那麼將已經破瓜的妓女當作待開苞的賣,就是老鴇玩弄的騙局了,這也需要妓女的配合。正因雛妓的初夜收費極高,於是有心計的老鴇便常常一次次地賣她的苞。這種回收再用的雛妓就叫做“尖先生”。“尖”字的寫法一看就有雙重意思,“小”字在上,“大”字在下,說明此“小”先生不再是雛兒,而已然是接客的“大”先生了。早在1919年,小報就對這種弄虛作假的事情冷嘲熱諷了。例如,文章發出如此疑問: 民和裡的珍珠花對人說她是小先生,從來沒有破過瓜。不過我記得她同姓白的優伶碰過風,怎麼還說自己是小先生呢? 到了30年代,指南作者一個個都在感嘆處女所剩無幾,偷開苞風氣之盛在他們看來是世風日下、妓院普遍難以維持操守的表現。在他們想像之中的過去,妓院嚴格遵守行規,而現在到處看到淫亂的行為。客人付開苞錢卻白相了“尖先生”,狡猾的老鴇有辦法讓小女子“流丹盈滴”,134而那客人“卻在昏昏沉沉中”,根本不知道有什麼區別。面對這種新的情況,指南書奉勸冶遊人須倍加小心。許多情形名義為開苞, 也不過作弄瘟生,欺騙冤大頭而已。然據生理的常態,少女第一次經人道,處女膜破必有殷紅外染,所以都以此為徵。不過有很多假作。所以開苞客人工作的時候,應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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