⒂�拿�肆主煊竦納�焦適輪校�胺感緣墓婢亍⒊�澆準兜慕縵蕖⒁蜆�ㄓΦ鵲齲��械摹盎蹬�恕敝魈庖桓霾簧伲�汲魷至恕S洩亓主煊襠�降幕�臼率島苣訝啡稀K�笤�1865年前後出生;③她的老家有說是雲間,有說是松江,還有說是蘇州和松江交界處一個叫章練塘的小鎮。④據指南書中最長的一篇林黛玉傳略說,其父姓陸,是個瓦工,“家計極困苦”;其母卻喜好打扮,常與當地的流氓無賴廝混。黛玉生下來時取名“金寶”,父親不認她,“謂人曰,此非我女,不知誰何之種。”傳略並未提到陸發脾氣是因為想要兒子,不要女兒,而是斥責林母的性亂。文中評道,“故黛玉一生穢跡,半實稟於母教。”⑤ 金寶行淫穢事據說始自其幼年。⑥她小小年紀已經歷了一連串不幸(3歲時從牆上跌下來,傷了臂膀,5歲時出天花差點死掉),7歲時據說就同一個年長其數倍的鄰居闊少發生肉體關係。146傳略評述道,“按稚女失身必致命,而黛玉則安然無恙”,只差明說此為林本性淫蕩之明證了。8歲時林黛玉為一李姓皮匠家購去做童養媳。李家不在上海,“其婦夙工心計,得金寶為媳,候其滿十歲後,即操密賣生涯。”但金寶“未幾為土痞所涎視”,李家不得安寧,只好遷居他鄉。不久李氏婆媳來到上海,婦人在一巨紳家做傭工。該主人家還有個女傭姓朱,平日做些販賣人口的勾當。朱誘使金寶出走,併成為她的“錢樹子”。朱又“為之延師習藝,翌年即挾以走津門”⑦,送她進了一家妓院,該地鴇婦名氣很大。金寶在此改名小金鈴,作為“初出茅廬之幼妓,本難敵聲望昭著之名娼”,只好“極力應酬冶客”,傳略挖苦說,她的辦法“厥惟以身佈施一術”⑧。她染上了梅毒,“遍身累累若楊梅”,被趕出天津的妓院,回到上海,同朱鬧翻絕交。治癒後“即在海上懸榜”,自名林黛玉。林黛玉本系清朝小說《紅樓夢》中那個憂鬱多才的女主人公的名字,高等妓女羨之者眾多。⑨不過金寶取林黛玉作為花名,有個更為直接的理由:她傾慕上海名妓胡寶玉的為人,“思追效之”,胡寶玉起初就用過林黛玉的名字。 林黛玉不久便“名振洋場”。但她能成名靠的不是豔麗,而是聽從了一位狎客的勸告。此客曰,“滬上為繁華藪,澆薄地。欲動人視聽,第一須以豪奢為事。”林得梅毒痊癒後,臉上留下疤痕,眉毛也脫落了,於是學會“施濃脂以掩疤,多畫柳炭以蔽眉”,乃至畫出的濃眉成了她的標記。傳略說,此後“逐臭夫談北里者鹹曰林黛玉林黛玉”⑩。 不久林黛玉便開始了她最為著名的雙重行動:一是“淴浴”(為還債而給人當妾,見第四章),二是同伶人相好。她先是做了紗商黃某的偏房,然兩人緣分短暫。(這段故事的另一版本說,林黛玉謂黃乃“我之浴盆也!”)這年認識了京戲名優李春來和黑兒陳吉太,“無夕不與伶人狎戲。”她又開始結交南匯縣令汪蘅舫,“與訂白首”,汪將其安置在一所房屋內,又代她償清累累債務。汪因公務在身,時常不在。他一走,林便招李春來與之同宿。李春來至少比林年長10歲,是上海赫赫有名的武生。林黛玉可能在李身上寄託了最深厚的感情,147但他也可能僅僅是林最著名的姘頭。汪聞及此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到有一日汪回家,見李在臥室內。據說“汪大怒,拍案曰,‘今日不治伶人,何以為人!’”李未被嚇住,亦大怒。此時林黛玉十分冷靜,笑對李說,汪“挾妓酗酒”的事情傳出去,仕途怕也就完了。李一聽恍然大悟,反而持刀威逼汪離開,說“此係餘寓,汝何人敢拍餘案?”(此處以及林黛玉的各種事略、秘聞中的多處都可看到事實和想像並列的情形:敘述有事實根據的細節,加上了用想像力重構出來的對話和內心思想活動,創造出逼真的感覺。)汪被嚇倒,只好離去,不再找李與林的麻煩。然而林卻沒有放過汪。資金消耗將盡時,她乾脆直奔南匯租房子,“榜其門曰‘南匯縣正堂汪公館’”,並坐著轎子招搖過市,“輿燈亦署汪銜”。汪奈何不得,為早脫干係,只好“賄以重金”。林遂返滬,不久與李春來也斷絕了關係。 19世紀的最後10年中,林黛玉有一幫常客,其中有“文人墨子,達官富商”。她以八千金身價,嫁給極其富有的邱某做妾,遷居至南潯。但在這次短暫的婚姻期間,林黛玉私下將其所有不斷運至上海,準備離婚。此間林還同邱的裁縫和親戚私通。邱誘林吸食鴉片,不料她“煙癮雖進,淫念未殺,依然不減本相”。邱十分生氣,將她關押起來,後來她買通了看守,逃回上海。所有的“首飾蓄積”早被她從邱傢俬運來滬,此時她便“坐享所有矣”。(講述這段故事者對邱某的所作所為明顯採取中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