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3 / 4)

小說:江青傳 作者:換裁判

進城看病。她覺得奇怪,說自己沒有生什麼病。看守說反正有車進城,你隨車去檢查檢查身體也好嘛。既然如此,徐明清答應了,準備進城檢查身體。可是看守又通知她,把東西收拾一下,全部帶走!

徐明清心中納悶,不知究竟,只得照辦。

進城之後,她被安排住在一家監獄系統的醫院裡,住了一個多月。原本憔悴如鬼的她,經過一個多月休養,算是有點人樣了。

一天,她正躺在床上,監獄長忽然進來,通知她:“趕緊起來,回家去!”

“回家?!”徐明清一下子懵了!

“快,快,王觀瀾同志派車來接你啦!”監獄長說,“他和孩子們在外邊等你呢!”

真是喜從天降,徐明清連忙翻身下床。不過她細細一想,又站住了,問道:“你們說我是‘現行反革命’,說我是‘叛徒’。一定要把問題講清楚,我才能離開這裡!我在監獄裡寫的材料,是你們逼我寫的,我不承認!”

於是,請來了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安部和徐明清所在單位的代表,向她明確宣佈:“你先回家休息,組織上正在調查瞭解,不久就會對你的問題作出正式結論,請你放心。”

就這樣,徐明清和王觀瀾以及孩子們一起,回到了家中。

不過,她的案子“通天”。被逼所寫的材料,上了“紅頭”檔案的。正因為這樣,她的冤案的平反,不僅僅要由中共中央組織部進行仔細調查,而且要報送中共中央書記處討論。

這一切,都在一步一步地進行。“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得到了認真、堅決的貫徹。她的“通天”案子終於有了明確的結論。

一九八二年七月七日,中共中央組織部發出的《案件複查通報》第一號上,刊載了《關於徐明清同志是否包庇江青問題的複查結果》一文,指出:

“徐明清同志在延安給江青寫的證明材料並未證明江青在上海北新徑有黨的關係,與其他同志所寫的證明是一致的,是實事求是的;徐明清同志在關押審查中被迫寫的交代材料在宣佈自由的同時,即申明推翻了。……徐明清同志沒有包庇江青的問題,中共中央組織部於一九八一年七月報告中央上述各項報告,已於一九八一年九月一日經中共中央書記處討論同意。”

這樣從“文革”中抓“叛徒”開始,直到後來因江青問題蒙塵,風風雨雨十四年,徐明清終於度過了漫長的艱難的日了。

她與筆者長談。最後,她談及了自己對江青的看法:

“人是會變的。江青有一個演變的過程。最初,她在俞啟威的影響下,加入中國共產黨,走過一段革命的道路。她到了上海以後,在晨更工學團裡工作,表現也還是可以的。但是,她後來進入上海戲劇界、電影界,明顯地表現出爭名奪利、愛出風頭、生活等等問題……後來,隨著地位的變化,她越走越遠,以至篡黨奪權,成了‘四人幫’的頭子,成了反革命集團的頭子,成了歷史的罪人。”

徐明清於一九九○年一月十二日給筆者來信,感慨萬千地寫道:

“十四年,對一個人來說,太長了!”

“路線偏差造成對革命同志的精神、肉體的摧殘、折磨是一種非常可怕的內耗!”

劉志堅和秦桂貞“翻身”

“中央文革”副組長劉志堅是被江青打倒的,遭到了長期監禁。

那是一九七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毛澤東主席正聚精會神地聽著秘書念著長長的名單。他從這年春天起,患老年性白內障,視力漸衰,不能親自閱批檔案,要靠秘書念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二十五週年慶典即將舉行,有關部門報來了出席國慶招待會並擬見報的兩千多人名單。

毛澤東主席聽畢,提出要增加肖華、李力群、侯寶林三人,又問及商震是否列入。當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對名單進行討論,“遵照主席精神,又加劉志堅一人。”(見周恩來一九七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致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信)

北京東城,一條行人稀疏的小衚衕——柺棒衚衕,那裡的一座四合院在沉寂了七個春秋之後,忽地熱鬧起來。

二十九日那天,一輛轎車停在四合院門口。來人奉中央之命,正式通知軟禁在那裡的劉志堅:“從今天開始,你自由了。明天,你出席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國慶二十五週年招待會。”

喜訊來得那麼突兀,劉志堅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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