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開槍!”除此以外別在有什麼肢體動作,馬九也就不會真地開槍。可是,眾人一看馬九拔出了手槍,怕鬧出人命來,欠收就二話不說撲上去攔腰一抱。大總更是眼疾手快,一手擎住了馬九的手,槍口對準了天空。在這種讓馬九感到情緒無法施放的時候,便“砰”地一聲,向天空開了一槍,子彈飛到天外。又好在,馬九的手槍是個“獨眼龍”,一次只能裝一發子彈,這才沒有出人命。
槍被奪了下來,這時候汪有志才知道馬九雖是欠收的遠門老表,卻又是個小土匪頭目。
馬九的槍被下了下來,汪有志便來了精神:“你們的村長呢,給我出來!土匪都來到家門口了,你們是幹啥吃的,還不快給我綁了!”
就這樣,汪有志無意中捉了一名土匪。
第五章
捉土匪立大功――英雄
慶功會得獎品――手槍
汪有志活捉一名土匪的事很快就在雉北傳開了。
雉水人別的也沒有什麼特長,比當官不行,比發財不行,比心靈手巧也不行,可比起吹牛來,那可是打遍江淮無敵手、走遍中國顯神威了。
當汪有志捉了馬九之後,訊息很快在雉北大地傳開,當時,流傳的就有三四個版本。
一說汪有志是巧裝改扮,深入土匪內部,瞅準了馬九的時機才下手的。一說馬九與汪家有仇,因為汪有志喜歡小白鵝,馬九也喜歡小白鵝。(關於小白鵝的故事,下一章就要講到。)汪有志本不是去捉土匪,而是借共產黨的刀子,殺了馬九,為自己消滅爭寵的對手。還有人說,馬九與汪有志是遠門表親不說,還是生死之交的鐵血弟兄。馬九看汪有志一直轉不了正,自己又殺過人,放過火,無惡不作,且又大勢已去,早一天晚一天都要被共產黨鎮壓,不如讓汪有志捉了,讓汪有志立一大功,為他壯壯政治資本。所以,馬九就故意讓汪有志捉了他。這一點倒有點象項羽自刎烏江的故事。
雉水人不再去討論故事的各個情節,這時候又對汪有志的行為作出這樣那樣的議論:先是有人說汪有志是個憨半吊子,看不出馬九是個土匪,竟然敢找他的茬,若不是大總的手快,(奇*書*網。整*理*提*供)他就在王土樓**朝上了。又有人不同意這種說法,說他有福氣,奔喪竟奔出個功勞來,這一轉正,全國一解放,跟著共產黨幹,當共產黨的官,吃香的,喝辣的,誰能頂他這個憨半吊子?他不憨,憨也是裝憨。還有人替馬九說話:汪有志捉土匪,那是他不盡情義,歪打正著。你想想,人家馬九土匪都當了,還能在乎那一塊錢?都是親戚,誰去佔死人的便宜?你汪有志是管賬的,你自己的一塊誰給你上的?還有,你大活人一個可會說個話?拍著棺材頭罵:這裡頭有孬種,你這一罵,就叫馬九找著茬了,才有了馬九掏槍一幕,也才有了馬九暴露被捉一幕。
窮得沒事做,閒得無話說,就會貧嘴,這就是雉水人的毛病。
但所有的盜版最終還是被縣委的正版所取代。
在縣大隊裡,大多數人還是說汪有志是位真正的英雄。並說他很了不起,手無寸鐵,面對槍口,泰然處之,鬥志鬥勇。土匪拔出槍來,他竟然一笑了之,意思是說,你這樣的我見得多了,小兒科的把戲。土匪雖殺過人,放過火,強姦過婦女,綁過票,吸過大煙,哈過老海,可就是沒見過這麼個任憑風吹浪打,勝似閒庭信步的母狗眼、糖鑼臉、娘子腔。所以,土匪就空放了一槍,那一槍也是他悲哀的一鳴,就乖乖地束手就擒了。啥叫英雄,這才叫英雄,不費一槍一彈,沒犧牲我一位同志,我黨我軍沒有派一兵一卒,單槍匹馬,如同關二爺單刀赴會,而且是順手牽羊,就把我們設計多少方案都難以辦成功的事給辦成了,這給革命儲存了多少有生力量?節省了多少精力和避免了多少無效勞動?節約了多少經費?這一功真是不可沒了。
果然,汪有志捉土匪的事就成了雉北縣委的一大新聞,甚至連軍分割槽的首長也知道了。當然,他這一捉土匪的事蹟傳開了,他平時所鬧的笑話也跟著他的知名度傳開了,大家見過或未見過汪有志的,都很喜歡汪有志。除了敬仰人的英雄行為,為他的英雄事蹟所感動外,還認為汪有志很好玩,是個可愛的高階動物。不要認為改革開放後我們才能將英雄人物裡外都看個透,早在剛解放的時候,我們的雉北人民就將英雄看透了,英雄也是人,英雄也有他可愛的地方和幼稚的地方。
“真是個笑話大王。”人們笑過了下結論說。後來,茶餘飯後說汪有志,或者因什麼事情將汪有志作個比較,嫌“笑話大王”四個字累嘴,就比喻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