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小說:黃金榮與顧竹軒 作者:匆匆

三”公共租界印度籍錫克族人巡捕,因一年到頭都在頭上纏著一圈紅布,其警銜一般為“三埭頭”,即臂章上三條槓,所以上海人俗稱其為“紅頭阿三”。正從靜安寺路上向右一拐,由南向北朝戈登路走來。

倏地!戲劇性的一幕便發生了。

當兩個印度巡捕來到這一胖一瘦的兩個夜遊人面前時便站住了。其中一個巡捕向胖子“嘰哩咕嚕”地一通問話,意思問他這麼晚了,站在這裡幹什麼?趙廣福訥訥地竟不知如何回答。這時,另一名巡捕即掏出手槍頂在了胖子的胸口。沒想到,先前立在牆邊一動也不動的王有才突然扔下手裡的藍布包袱,轉身拔腿就奔。

那巡捕身高腿長,甩開長腿就追。他邊追,邊掏出腰裡的手槍,向空中“啪!”地放了一槍。瞬間,王有才一個驚駭,雙腿一軟,跌倒了。

第八章兇手浮出水面黃金榮與顧竹軒:舊*派第一大案揭秘當那個瘦長腿的印度巡捕押著王有才回到戈登路時,另一個巡捕的手槍頂在趙廣福的胸口,還掏出警笛,“嘀嘀”地吹個不停。

這時,又有幾個華人巡捕持槍趕了過來。

一位華人巡捕俯身拾起了先前被王有才扔在地上的那隻布包袱,掂了掂,覺得有些異常。他開啟包袱一看便傻了眼:那布包袱裡竟然藏著一把手槍,還有一把子彈!

唐又美大鬧靈堂(7)

這時,那先前拿槍指著胖子的巡捕便將槍在他的胸口上頂了頂,呵斥道:“你,你們是朋友?”

“不,不!三爺老百姓對“紅頭阿三”的稱呼。,哎!我,我們不相識哎。”趙廣福矢口否認。

“你們明明是在一起的,你還抵賴?”那個押著王有才的巡捕說著,又用手槍頂了頂王有才的胸口,說:“你,拿槍……幹什麼?”

“三、三爺。這槍,是他的!”王有才指著趙廣福說。

“這,這玩意兒,不、不是我的!”趙廣福慌忙搖著手,解釋著。

“No,No!你們是一夥的,強盜。”那巡捕晃了晃腦袋,連聲說著。

另一個巡捕則用非常肯定的口吻說:“你們拿著槍。一定是想要攔路搶劫,不不!說不定你們想要……殺人!”

“對對。”那用槍頂著胖子的巡捕,忽然驚呼了起來,“幾天前,在法租界剛剛發生過槍殺案!你,你們……”

“不不!”趙廣福連連搖手,說,“那,那跟我沒關係!”

見此情形,一個華人巡捕便走上來,對印度巡捕說:“現在你也問不清楚,不如先把他帶回捕房捕房,就是巡捕房,是上海公共租界警察機構,警察統稱為“巡捕”。總巡捕房設在四馬路,即今之福州路185號,捕房十餘處一律以所在地命名,如“老閘捕房”、“新閘捕房”、“嵩山路捕房”、“楊樹浦路捕房”等等。慢慢地審!”

那印度巡捕一聽,便點了點頭,又喝了一聲:“帶走!”

不由分說,兩個巡捕便一擁而上,摸出吊在西式短警褲腰上的手銬,“咔嚓”一聲,將趙廣福、王有才給銬上了。

這時,一個華人巡捕則將那把槍放進藍布包袱裡,重新包好,拎著跟著一起走了。

作為疑犯,趙廣福、王有才隨即被押往公共租界此地段原屬英租界。1862年3月31日,英租界召開租地人會議,透過將美租界併入英租界的提案。次年的9月21日,美租界租地人召開會議贊成,遂正式將英、美兩租界合併為“洋涇浜北首英美租界”,後又改稱為“公共租界”。戈登路普陀路巡捕房(1929—1943)。

按理說,此時,這兩個印度巡捕應當將嫌疑人帶往公共租界靜安寺路捕房,或就近的戈登路、康腦脫路今康定路。捕房。那麼,他們為什麼反而捨近求遠,卻去了稍遠一點的普陀路捕房呢?

這是因為,前兩個捕房建造的年代稍久,而普陀路捕房則剛建造不久,其建築及設施相對先進。在這起具有“持槍搶劫嫌疑”的案子裡發現了手槍,為了便於檢驗測試,兩個印度巡捕便按照規定將兩個嫌疑犯押了過去。

當趙廣福、王有才被帶進普陀路捕房後,即被作了簡單的訊問筆錄,並製作成《解押單》:

嫌犯趙廣福,江蘇江都人,現年28歲;住本市閘北普善路草棚內;職業,木匠。來申六年。

嫌犯王有才,江蘇江都人,現年25歲;住本市閘北普善路草棚內;職業,黃包車伕。來申四年。

嫌疑證物:手槍一支,子彈數發。

巡捕房雖截獲了槍支、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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