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暗黑因子 作者:小秋

是刺骨的夜風把史秀從昏迷中催醒的,她透過已然腫脹得只能裂開一條縫的眼睛茫然四顧,知道自己被扔在了路邊的田裡。身上的衣服被剛才那傢伙撕扯的早已不能蔽體,其實這對她來說算不上什麼,行李箱裡還有可以換得衣服,但要命的是……行李箱也被那傢伙擄走了!

幸虧鞋子還在。史秀掙扎著坐了起來,找到被扔在旁邊地上的兩隻坡跟皮鞋,抽出右腳鞋子的鞋墊,把一張交行卡緊緊地扣在兩手中間——

這可是她的命根子啊!

搖搖晃晃站起來後,史秀辨了辨方向,朝李家窪搖搖晃晃地走去——報警?我能報警嗎?一路上史秀很是難受——如果不去幹那事,老孃我犯得著遭這災嗎?!

“操你媽!”史秀在心裡狠狠地罵著那把槍……

坦白交代

坦白交代

雖然被順城巷的那具無頭女屍糾纏了幾乎一個晚上,因為失眠而有些精神倦怠,但第二天印徵並沒有忘記昨天的發現和自己現在應該做的。走進重案組辦公室,他叫住了張徹。道,“張徹,我懷疑米秋林交代的那個女人,現在已經到雲嶺了,你要做好出差的準備!”

“雲嶺?”張徹疑惑地問道,“那不是李大富和米秋林的家鄉嗎,難道那個女人跑到雲嶺了?可米秋林不是已經交代除了買槍和那個女人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嗎?”

“到時候你就知道了,馬上提審米秋林!” 印徵道。

走進訊問室的米秋林神情有些恍惚,幾天以來他已經熟悉了這種以前他只在電視上看到過的房子,就像他早已熟悉了以前只在電視上見到過的、現在正端坐在他對面的E市公安局重案組組長印徵一樣。

“米秋林,你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得到那把槍的?”印徵問道。並直視著坐在對面椅子上的這個身材魁梧,但面貌委瑣的男子——如果幾天前印徵還是抱著一場鬧劇心態看待眼前這個男子的話,那麼現在,他很清楚,制止鬧劇向正劇演繹的鑰匙之一,可以確定是在哪裡了……

“我不是都說了嗎,10月4號,在東興巷33號,二樓左手第三個房間,從一個女的那兒買的嘛!”米秋林大大咧咧地說道,一副心地坦然無知無畏的樣子。

“是嗎?那據你所說,你和那個女人以前從不認識了?你確定你剛才說的時間和地點嗎?”印徵漫不經心地反問道。

“是啊!我確定!世上還有我這樣的搶劫犯嗎?我笨啊!怎麼就躲到廁所裡去了呢!”米秋林說著使勁的搖了搖頭,“丟人現眼!”

“怎麼了,心不甘啊?!”做筆錄的張徹禁不住諷了一句,“告訴你,就算你再聰明,就算你跑得了一時,也休想法外一輩子!”

“我知道,我知道,我笨啊,我怎麼那天就接了那槍呢?”

“不是買的?”印徵還是漫不經心的樣子,問道。

“買的!買的!!真的是買的!!!”似乎怕印徵懷疑自己的誠實一般,米秋林說一句點一下頭,到最後簡直就像是雞搗米一樣,只顧著點頭了,“買的!!!”

“什麼時間,什麼地點?”

“10月4號,東興巷……不剛都說了嗎?”米秋林抬起頭,疑惑地看著印徵。但在看到了印徵直視自己的雙眼後,他別過了臉,隨後他聽到了印徵的聲音。

“你在撒謊!”印徵道。

“我沒撒謊!”米秋林猛得直視著印徵,大聲喊道。

“那裡確實曾經住過一個年輕女人,但早就在半年前就從那裡搬走了而你竟然還說是在她曾經住過的地方買的槍,難道這不能說明你們早就認識了嗎?而這也恰恰說明你是在隱瞞她的真實住所!為什麼呢?難道你們的關係非同尋常嗎?告訴我!”

審訊室裡寂靜的有些麻木了的時候,漲紅了臉的米秋林終於開口了。

“因為,因為她是李大富的媳婦!要不是半年前和李大富去找過他媳婦,我也不知道那地方啊!還有,那槍是李大富找來的!可他確實說過是他媳婦給他的!”

“那個女的叫什麼名字,現在住哪裡?”印徵問道。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米秋林說。

似乎知道這一“問”遲早會來,被帶進審訊室的李大富聽到印徵的發問後痛苦的低下了頭,道“我不是想隱瞞我媳婦史秀現在的住所,而是我壓根就不知道她現在住哪!說真的,來E市前,我已經兩年沒有見到她了,可等我找到她在東興巷的小屋時,她第二天就搬走了,直到一個星期前,她鬼一樣出現在我面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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