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四章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六章董事會
第七章監事
第八章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九章對董事、經理、監事的有關限制規定
第十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廣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住所:廣州市天河區××路××號
第三條公司由陳××、劉××、廖××、曾××共同投資組建。
第四條公司依法在廣州市天河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
得企業法人資格。公司經營期限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五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
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七條公司的宗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自主開展各項業務,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實現股東權益最大化,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八條略(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三章註冊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壹千萬元(¥10;000;元)。
第十條公司各股東的出資方式除陳××有100萬元的實物出資
外,其他出資均為現金,出資額分別為:
(一)陳××(身份證號碼×××)450萬元,佔總股本
的45%。
(二)劉××(身份證號碼×××)出資人民幣250萬元,
佔總股本的25%。
(三)廖××(身份證號碼×××)出資人民幣180萬元,
佔總股本的18%。
(四)曾××(身份證號碼×××)出資現金人民幣120
萬元,佔總股本的12%。
第十一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
出資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部分,由股東會確認其出資額價值。
第四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二條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事權;
(三)有權查閱公司的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有
權監督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提出建議和質詢;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三條股東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和規章制度,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五)股東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如洩漏商業秘密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應雙倍賠償;
(六)股東在入股期間至股權全部轉出2年內不得在公司以外作公司經營範圍以內的生意,否則最低處罰不低於二十萬元(具體標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股東協商決定)。對該處罰決定的作出違反本條款的股東沒有表決權,只有申辯權,由其他有表決權的股東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權透過即可(本條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股東協商決定);
目錄(2)
(七)已在公司工作和服務的股東離開公司崗位一年期滿,其股權將按原值自動轉化為公司債權,只享受10%的年息,但如果股東在公司服務超過20年才離開公司,該股權將成為終身股權,除非本人願意放棄或轉讓(本條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股東協商決定)。
(八)股東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