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1 / 4)

小說:花好月圓 作者:一意孤行

來說,那裡不是天堂,是地獄啊!

當他聽說孩子被親人放棄的時候,他不忍了,不想再讓自己曾經的悲劇在一個九歲女孩兒的身上重演了,他毅然收養了這個女孩兒。就是這樣,就是憑著這份愛心,他,一個十八歲的大男孩兒,收養了這個九歲的女孩兒,她現在的妹妹,這就是所謂的非法收養。

但我要說,這不是違法,這是偉大的愛心超越了法律!如果一定要說非法收養,我想說,他們才是非法收養的罪魁禍首!”

方雨若再度把手指向原告席!人群中再度傳來議論聲,甚至罵聲。

這次方雨若沒有停頓,一口氣道:“他們這對所謂的親人,謀取了本應屬於女孩兒的財富,八年後,他們利用這筆財富發家了,想收回這個孩子,我想請問在座的各位,他們配嗎!”

“不配!”、“禽獸!”、“沒人性!”儘管旁聽席大多是年輕的法律專業人士,但仍有人不平地呼喊起來。肖氏母子雙雙垂著頭,汗流浹背,無地自容。周海敏微嘆一聲,附身悄悄提醒了什麼,兩人才重新抬起了頭。

中國不是陪審團制度,法庭不是總統競選,這種所謂的真情演說,除了能打動觀眾,意義實在不大。周海敏心內固然不平,但從根本上講,她毫不在乎。

“肅靜!”鍾大法官雙目一睜,終於發話了。

法庭地威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眾人迅速安靜了。

方雨若甩了甩頭後的長髮,接著道:“至於原告律師質疑我當事人的品格,我覺得很可笑,我們從小一起長大,我很瞭解他,剛剛的收養陳述也足以讓大家看到一顆偉大的心。另外,我這裡還有一份證詞,是我當事人從孤兒院、各級學校到公安局所以領導的最新簽名,他們都證明了我當事人品格的優秀、平凡和高尚。審判長,我陳述完畢。”

言罷,方雨若瞥了周大律師一眼,攏了攏鬢邊的長髮,微微一笑,從容而自信地坐下。肖石悄悄地豎起了大拇指,兩人微笑對視。周海敏也不自覺地望向這個年輕的女孩兒。

法警接過證詞交給鍾審判長,三名審判員傳閱核實後,由一名審判員當眾宣讀了。鍾偉祥法官翻了翻眼皮,道:“原告對被告方陳述有無不同意見?”

周海敏平靜地站起身,一瞬間,法庭的目光再度被吸引,眾人都想看看周大律師如何對方雨若近乎完美的陳述進行反擊。

“第一,提醒法庭一個事實,非法收養是一個具體的法律程式,而不是收養背後的種種原因,這一點,《收養法》有明確的規定。這裡還有一個很敏感的環節,關於錢。”周海敏稍一停頓,淡然一笑道,“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原告不能同意被告方平常方式的陳述,我的當事人是合法繼承財產,而不是‘瓜分’。被告方沒有得到這筆財產,是因為一旦窺視這筆財產,非法收養的罪行當年就會敗露,而不是因為其所謂人格的偉大。

第二,關於被告的證詞。我想大家都明白一個人情道理,一個人離開所屬環境,沒有誰會說他壞話,就象小流氓中學畢業了,老師也會在檔案裡塞一份共青團表格,這是一個常識道理,請法庭理性參考這份證詞。至於被告以往在職業上所取得的成就,與人品是兩個問題。我所提出的男女關係,被告方完全迴避了,這一點,原告方則有足夠的證人證明這一點,請法庭允許一號證人出庭。”

周海敏的反駁簡明深刻,立時博得了旁聽席中專業人士的頻頻點頭。

如果說關於非法收養的陳述,周海敏迴避了肖氏母子的責任,方雨若則加重了人情,迴避了具體的非法操作程式。至於品格一項,她迴避了男女關係的字眼,沒有深入陳述,是因為這一部分,是肖石要做的。

初生之犢不怕虎,第一回合,方雨若可以說和周大律師打了個平手。只是在法庭上,人情分的重量和法律不可同日而語,其價值作用依然很低。

“法庭批准,傳原告一號證人出庭!”

此言一出,座中三女及方雨若都把目光投向了肖石,他表演的時機到了。

(中國法庭是控訴式審判,西方國家是辯論式。本書為了加強情節起伏和衝突,採用了辯論式,請大家不必較真。)

李興宇是個老實人,作為一個盡職盡責的外科醫生,沒有任何可以挑剔之處,但在現在社會,僅有這些是不夠的。區二院實在不是理想的容身之處,前後進醫院的同僚,全都跳槽到了條件更好的醫院,他不是不想離開,是不懂如何操作。他不想出庭作證,也不在乎那幾百塊出庭費,但對方承諾會幫他換一家更好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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