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鼎憤怒之下,甚至有一種殺人的衝動。這時候他總算理解了秦王政為什麼要發動一場場風暴打擊一批批貴族,面對這些貪婪無度的貴族們,面對這些完全被利益矇蔽了心智的貴族們,除了殺,除了從肉體到精神上徹底消滅他們外,實在是找不到第二條出路。
寶鼎的錯誤在於他來到這個時代的時間太短,對大秦的官僚制度並沒有真正的“吃透”。
商鞅變法,以二十等軍功爵代替世卿世祿制,實際上就是“身份和契約”並存的官僚制度。
官僚制度的發展和文化學術的發展有直接關係。這個時代的文化和學術掌控在“士”這個階層手上,“士”有豪門和寒門的區別。豪門直接掌控文化和學術。大秦以吏為師,官學事實上就是豪門之官學。豪門的子弟門生是當然的官僚儲備,二十等軍功爵制度對於他們來說,不過是由“身份”制的官僚制度轉化為“身份和契約”並存的官僚制度,雖然世襲基本上取消,即便有世襲也不過兩三代而已,但因為學術和文化控制在豪門手上,官僚儲備都是出自豪門,這基本上也等同於世襲,只不過方式方法有所變化而已,實際上換湯不換藥,還是那幫人混跡朝堂,主掌朝政。
寒門士人若要進入仕途,一個是走官學,比如趙高;一個是走私學,比如李斯。但走官學這條路,假如沒有攀附上豪門,大部分士人終其一生也就是個吏屬。這種情況是針對秦國而言,換到其他諸侯國,因為沒有二十等軍功爵制度,還是在實行變革後的世卿世祿制,那麼寒門士人根本就沒有官學這條路可走,只能走私學,如此寒門士人的入仕途徑就更窄了。這從李斯前期坎坷的求仕之路可以窺見一斑。
這個時代的“教育”受限於各種各樣的條件,導致官學式微,私學發達,這就必然導致豪門的“文化世襲”,而“文化世襲”必須導致其身份地位的世襲,而身份地位的世襲又必然導致權力和財富的世襲,所以寶鼎拿出來的這個官僚制度對於豪門來說,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反而幫助寒門貴族迅速轉化為了豪門貴族。
也就是說,寶鼎拿出來的國策變革有利於君王和寒門士卿,而豪門貴族卻沒有從中直接受益,這導致矛盾的根源沒有得到有效解決,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豪門要什麼?要分封,即使不能封國,也要封君侯,擁有一定數量的封地,擁有封地上的軍政財大權,然後豪門的權力和財富才能世代相襲,他們的子孫後代才能獲得真正的保障。這其實就是世卿世祿制。
過去大秦的國土有限,財富有限,為了增強國力,廢除了世卿世祿制,嚴重削弱了豪門貴族的權力和財富,那麼現在疆域遼闊了,國力強大了,中土也走向統一和和平了,這些功勳卓著的豪門貴族總應該享受本來就屬於他們的權力和財富了吧?
從豪門貴族來說,這點要求合情合理。中土統一,大家都有功勞,在分享勝果的時候,君王和老嬴家不能獨吞。你們吃肉,我們喝湯,這不算過份吧?
一句話,廢除二十等軍功爵,重建世卿世祿制。
第329章 妥協的第一步
豪門貴族的堅持來源於百餘年來的仇恨。百餘年來歷代君王聯合寒門士卿不斷地殺戮和鎮制豪門貴族,這種仇恨太深,依靠重新分配權利和財富根本無法消除他們彼此間的仇怨。
寶鼎不禁想到了統一後的“焚書”。焚書的起因是淳于越重提“分封”,“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李斯反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
此事看上去是“師古”和“師今”之爭,是“封建制”和“中央集權制”之爭,是“人治”和“法治”之爭,實際上還是豪門貴族和寒門貴族之間的權力博弈。始皇帝下令焚書,實際上就是把豪門貴族的殘餘力量徹底趕出朝堂,實現“**”之下的高度中央集權。
焚書的具體內容,就是焚燬秘閣中的一切記載;凡《詩經》、《書經》和諸子百家的著作,除了博士官儲存的以外,都交郡守燒掉;膽敢互相討論《詩經》或《書經》的人應予處決,並曝屍於眾;“以古非今”者與其親屬一起處死;凡官員對違反這些規定的人知情或見情不報者,與違反者同罪;凡頒佈命令後三十天之內未焚書的人,應黥面和強制勞役。
綜上可以看出,“焚書”這起政治事件的主要目的不是焚燒書籍,而是以此為藉口,殺戮和清洗政敵。
歷史上在述說“焚書”的時候,只譴責始皇帝焚燒了書籍,譴責李斯為了法家的利益而燒燬了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