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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廣場上不安的情緒造成了威脅,法院院長決定派人把格雷諾耶從囚室裡帶
來,讓他站在官廳二樓的一個視窗。
格雷諾耶一站到視窗,叫喊聲立即平息。廣場上突然鴉雀無聲,彷彿這是在
酷熱的一個夏日中午,外面的一切都在曠野上,或是躲進房子的陰影裡。再也聽
不見腳步聲,咳嗽聲和呼吸聲。人們瞪著眼、張開嘴巴達數分鐘之久。誰也不能
理解,站在樓上視窗的那個輕浮、矮小、蜷縮著的男子,那個無足輕重的人,那
個可憐蟲,那個廢物,竟能幹出二十五次兇殺。他根本不像個殺人犯。誠然,誰
也說不出,他原來想象的兇手,這個魔鬼,是什麼樣子,但是所有人都一致認為,
像他這樣的人不是!然而——雖然這餘人犯與人們時想象完全不符;因而他出現;
正如人們可以認為的那樣,是缺乏說服力的,但是非常奇怪,這個站在視窗的有
血有肉的人,兇手只能是他,不可能是別人的事實,卻產生了一種令人信服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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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他們所有人都在想:這根本不是真的!——而在同一時刻,他們卻又知道這
必定是真的。
可是,直到警衛把這個矮人又帶回黑暗的房間後,也就是說,直到他不在眼
前,已經看不見了,他只是留在記憶裡——儘管是非常短暫的記憶——幾乎可以
說是當人們頭腦裡的概念,即一個醜惡的兇手的概念形成時,人們驚愕的表情才
消失,並且開始作出反應:嘴巴開始閉起來,成千對眼睛又活躍起來。隨後響起
了雷鳴般的憤怒復仇的叫聲:“把他交給我們!”她們打算衝進官廳,用自己的
雙手把他扼死,把他碎屍萬段。警衛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大門堵住,把群眾
推回去。格雷諾耶也迅速被送到地車。法院院長走到視窗,答應從快從重處理。
儘管如此,又過了好幾個鐘頭,群眾才散開,過了好幾天,全城才平靜下來。
實際上,對格雷諾耶的訴訟進行得極為順利,因為不僅罪證俱在,而且被告
本人也在審訊中對歸罪於他的兇殺案供認不諱。
唯獨在問到他的動機時,他的回答總是不能令人滿意。他一再重複說,他需
要少女,因此把她們殺死。至於他為了何種目的需要她們,“他需要她們”該作
何解釋,他卻沉默不語。於是人們對他動用刑罰,把他倒吊起來,給他注入七品
脫水,上腳鐵,但一點作用也沒有。他對身體的疼痛毫無感覺,從不呻吟或叫喊,
如果人家再問他,他仍然是說:“我需要她們。”法官們認為他有精神病。他們
取消對他動刑,決定不再繼續審訊,了結了此案。
此時發生了拖延,管轄拉納普勒的德拉吉尼安政府和埃克斯議會發生了法律
上的爭執,這兩個機構想審理此案。但是格拉斯的法官們不讓別人剝奪他們處理
此案的權利。他們是抓住罪犯的人,罪犯的絕大多數兇殺案發生在他們管轄的地
區,若是他們把殺人犯交給別的法庭,人們怒不可遏的情緒定會威脅他們的安全。
一七六六年四月十五日作出了判決,在囚室裡向被告宣讀了判決書。“製造
香水的夥計讓一巴蒂斯特·格雷諾耶,”判決書說,“應在四十八小時內被押到
城門前的林蔭大道上,在那裡臉朝天地綁在一個木十字架上,然後由行刑者用一
根鐵棍活活地猛擊十二下,使他臂膀關節、腿、臀部和肩膀碎裂,並釘在十字架
上示眾,一直到死。”通常的人道做法,即在猛擊後用根繩子將罪犯勒死的做法,
被三令五申他禁止行刑官使用,哪怕罪犯與死亡掙扎要拖延數天之久。屍體將在
夜間埋在掩埋動物屍體的地方,該地不做任何標記。
格雷諾耶一動不動地聽著宣判。法院工作人員問他的最後願望是什麼。“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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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願望,”格雷諾耶說。他還說,他所需要的一切都有了。
一計神箭定進國紅以使所取徵帕切手做但在已刻字卜後一無所獲地出來了。
在神甫提到上帝的名字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