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衛、黃復生、陳璧君三人僱一輛騾車前往前門站,汪精衛和黃復生攜帶裝有炸彈的皮箱在車站門口等候,陳璧君則在騾車上接應,準備載洵、載濤一從門出來,汪、黃二人就扔出炸彈,然後衝回來跳上騾車就跑。
沒有想到的是,人家載洵和載濤不擺架子,不設保衛,混雜在一般乘客中一起出站。於是,汪精衛和黃復生這炸彈就扔不出去了,只好把那個炸彈又拎了回來。
有人說這倆大人物是在作秀,其實作秀成為習慣有什麼不好,時時刻刻都想著作秀,總比明目張膽的欺壓百姓強,你看人家保了條命不是。
幾個人並不氣餒,他們打聽到攝政王載灃每日上班都會路過銀錠橋,就在這裡下手吧,炸死丫的。於是,計劃由黃復生和喻培倫夜深人靜之時,在橋下埋炸藥,布引線,第二天由汪精衛負責引爆炸藥。
3月31日晚上,汪精衛與陳璧君依依惜別,準備第二天慷慨赴死之際,黃復生和喻培倫跑了回來,說埋炸藥時讓人看見了,那人轉身就跑了,他們急忙躲在暗處觀察,不一會讓警察就來了,咱們埋炸彈的事暴露了。
汪精衛讓大家不要慌,他們發現了炸彈,不是沒看見你們倆人嗎?等等看,結果第二天報紙就出來了,說有人想刺殺攝政王,並普遍認為是宮廷內部權力爭鬥,沒人往革命黨上去想,大家長出一口氣,這次不行,咱再來下次,小子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非弄死他不可。於是派喻培倫去日本搞炸藥,派陳璧君回南洋搞錢,看來這小照相館還真是不掙錢。
可就在4月16日,守真照相館突然被大批軍警包圍,黃復生被捕,與此同時,汪精衛在他的住地東北園被清兵抓走。
原來,汪精衛幾個年輕人在秘密戰線的工作經驗實在不足,革命警惕性實在不高,警察發現炸彈後,立即想到是革命黨。報紙上關於炸彈起因於宮廷爭鬥,不過是清政府故意放出的煙幕。他們仔細檢查了炸彈,發現炸彈中的炸藥是外國制,但幾顆螺絲釘卻是新近製作的。於是順藤摸瓜,到京城各鐵匠鋪核對,找到了它的出處;鐵匠鋪老闆稍做回憶,就想起這是“守真照相館”要求他做的;警探緊密監視“守真照相館”,正好趕上“守真照相館”搞裝修,幾個密探混入裝修工人中,汪精衛隨身的機密檔案都被他們從房間偷了出來……
負責審理行刺攝政王一案的是統率全國警察機關的民政部尚書肅親王善耆,1910年4月25日清廷法部按照文明國家之法,開庭公開審理汪精衛行刺未遂案,這可是100年前的刺殺國家最高領導人案件啊,竟然得以公審,讓我感覺梁啟超的溫和改良主張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此是後話,我之後會有專門的章節進行這方面的探討。
這個案件竟然審理異乎尋常的順利,炸彈、電線等物證一擺,人證鴻泰永鐵匠鋪老闆一到場,黃復生哈哈大笑:“連你也來了,我還有什麼話好說!是我做的,那個叫汪兆銘的是我的跟班”。
咱們再看看人家汪精衛是怎麼說的【注5】:我叫汪精衛,以前在東京留學時,曾做過《民報》主筆。我的所有政治主張都發在《民報》上,就不多廢話了。丁未年孫逸仙在欽州鎮南關起事時,我也參與其中,兵敗後,我把炸藥軍器等帶出,寄存友人處。之後,在南洋各地演說,聯絡同志。後來考慮到這北京市首都啊,在這裡刺殺你攝政王,可以震奮天下人心,所以我就來了。因為我在東京交遊素廣,京師如憲政編查館等處,熟人太多,怕被人認出,後來聽說黃復生有個照相館,我就拿了三百元入股,在這裡隱蔽了。黃復生他們根本不知道我這次來的目的是什麼,所以在一起相處了月餘。後來他發現我的行止有怪異之處,就起了疑心,所以照相館中有人辭職而去。至於今日,聽說照相館中有事,即忙過去檢視,知道事情敗露,不忍連累無辜,急忙往寓所趕,準備留書證明黃是清白的。沒想到還沒到寓所,就被你們逮住了。
刺殺皇族是什麼罪名,這哥倆當然清清楚楚,可臨此大危難,二人不但不供出同志,還都自認主謀,替同志開脫,視死如歸之心感天動地,真英雄也。特別是汪精衛,把公開審判的法庭當成了自己宣講革命道理的講堂,大義凜然,慷慨陳詞,言辭指出載灃所倡導的立憲不是放權於民而是鞏固君權的假立憲,並大聲疾呼【注6】:立憲之不可望如此,以故革命諸人,以為欲達*之目的,舍與政府死戰之外,實無他法,此實革命黨所久已決議者也。
一個明知不久於人世的年輕人,仍然能夠洋洋灑灑的寫出如此條理清晰,邏輯縝密的“供詞”,其心理之強悍,匪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