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沒有立即喪失記憶,而是跑去公園睡覺時,因為某種情況,才喪失記憶的?也就是說:遭受暴力攻擊雖然是讓我喪失記憶的原因,但是我喪失記憶的時間,和被打的時間並不相同。
會這樣嗎?或許就是這樣吧!除了做此解釋外,我實在想不出還可以怎麼解釋。我覺得那個黃昏的事,現在也要從我的記憶裡消失了。
既然如此,或許可以去杉並警察局問一問,看看三月十八日那一天,公園附近是否有車子被吊車拖走,至今還沒有人去領取。
被拖吊了兩個月的車子,放在警察局的放置場所一直沒有被領回,當然會引起警察局裡的人的注意,應該問一下交通課,就會有答案吧!
開啟買來的分割槽地圖看,杉並警察局離阿佐谷車站不遠,可以立刻前去確認。但是再想想,其實用不著親自跑一趟,便在澀谷車站打電話去問。但是杉並警察局的答覆卻是:沒有那樣的紀錄。
澀谷車站內的時鐘,已經指向三點了。
良子今天會像平常一樣,六點的時候,在元住吉車站內等我?還是會去我們最近常去的,車站前一家叫做“燈屋”的咖啡館裡等我呢?剛才看到駕駛執照時的驚訝,讓我衝動地衝出家門,現在冷靜想想,如果就這樣按住址去尋找從前的居住處,實在是太冒險了。萬一那裡有一位“我的妻子”,那麼今晚起,我和良子的生活就結束了。不過,我也不可能立刻跑去那裡,因為在高圓寺的公園醒來時,我口袋裡裝著可能是車子鑰匙與家裡鑰匙的鑰匙包,被我放在工廠的寄物櫃裡,此刻並不在我身上。
要不要先去那個住址附近觀察呢?只要在六點的時候回到元住吉,就可以了吧?我獨自站在人來人往的澀谷車站內,想著該怎麼做。只是,就算站在遠處觀看,也相當的危險吧?萬一被住在那附近的熟人碰到了,那怎麼辦?這種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