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禮拜出來,大家便可以享受剩下的美好的週日下午。
也許是心情太好,我們幾個朋友玩鬧了起來,結果鬧著鬧著鬧急了(我們那會還都是孩子)我和一個比我高一頭的白人男孩打了起來,由於以前訓新兵時我已經和大家打過了招呼:
一旦我以後和別人打架,不許有人來攔,只可以圍成一個圈,別讓其他連隊的人來拉我。
因為那時我總覺得打架這種男孩子的事情就應該以一個“輸贏“的方式來解決,既然選擇了要打,就應該把決定了的事情做好,而不是拖拖拉拉,這樣雙方都會不服。
弟兄們果然密密實實地在教堂門口圍了個“人牆”,保障我不受他人干擾專心一意地打架。
不打不知道,真打起來了我發現我還挺能打的,他的個子比我高很多,所以他一直是從上往下打,我的頭部中了他很多拳,確實在捱了前幾下時我整個人有點發蒙。不過我也不弱,個子矮也有個子矮的好處,我一直在用勾拳來擊打他的肋骨下側,然後直拳打他的胃部,這幾下下來他也挺吃不消的,畢竟他給我的是“外傷“,而我給他造成的是“內傷”。
不過畢竟大家總是要有人制止的,教官來了,事情結束了。
在被同學們拉開的時候,我被那個男生重重地打了幾下,後來照鏡子的時候發現被打的地方全都*了。
我們被分隔開後,由同學看著呆在房間冷靜了一下,等到冷靜後,我去廁所清理時剛好他也在,偷偷地都用眼睛的餘角光瞄了一下對方,他先開口對我說:“你還挺能打的,有幾下我都沒招架住。”
我對他說:“你也挺能打的,我這紫了好幾塊。”
沉默了幾秒,看著各自身上的傷,我們兩人都樂了,都覺得自己剛才挺傻的,互相道了歉,最後我們成了不錯的朋友。
後來他轉學了,我們一直沒有聯絡對方,直到一年後的有一天,我在去學校旁邊的大賣場的時候碰到了他,在那裡的一個商店裡打工,大家互相問候,詢問著最近的生活,一見如故。
美式校園的友情,我們建立在了一場打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