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融,誰主沉浮(19)
高祖八年,大概劉邦對私鑄貨幣已經忍無可忍,更重要的是他已經積蓄了足夠的實力。劉邦手下沒有中央銀行,不能提高準備金率;劉邦的方式是頒佈《盜錢鑄令》。
結果令劉邦失望,就是在他統治的15郡內這個法令也未能執行,何況在諸侯的地盤,4年後劉邦在平定叛亂中,中流矢死掉了,《盜錢鑄令》始終是一紙空文。
到漢惠帝在位,同姓王終於替代了異姓王,朝廷和地方勢力的鬥爭由此演變為漢室宗親窩裡反。
貨幣正式成為重要工具。
鬥爭一方的主角是呂后,呂后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主持朝政的女性(其餘兩位重量級女強人要等到唐朝和清末才會出場),當政15年,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猛人。不過,她卻面對另外一個問題,異姓王沒有了,本家人照樣跟她爭奪權力,呂后一生都在為之奮鬥。
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呂后下令禁止“鑄偽錢”;惠帝五年再次重申不準私鑄,朝廷統一鑄八銖錢。呂后禁鑄私錢,甚至不是為了提高皇權權威,更重要的是為了打擊異己。
諸侯要以貨幣向朝廷納貢,理論上應該鑄八銖錢,這樣朝廷的收入比較實惠。可是,朝廷收到的卻是莢錢,擺明是忽悠呂后。最可氣的是,朝廷八銖錢經常被重鑄,然後再拿莢錢來忽悠呂后。諸位皇族,似乎混得也不比皇帝差,比如,吳王劉濞就聲稱“寡人金錢在天下者,有當賜者,寡人且往遺之”。
問題是,這個時候,諸侯在國內連軍隊都可以操練,不準私鑄貨幣?說給自己聽聽好了。你頒你的令,我鑄我的錢。
又四年,呂后不得不自己鑄“莢錢”,承認了現實。
呂后死後,漢文帝(劉恆)即位,但他不是當時唯一的候選人。劉恆想昔日重來,規定任何人(含諸侯)私鑄三銖錢都要受罰,全國統一由他鑄四銖錢。呂后也禁鑄私錢,但呂后比諸侯更有實力,呂后如此之猛,諸位王子尚且陽奉陰違,劉恆的命令只能激起反抗,大家剛把你捧上去,你就想玩陰的,門都沒有。
諸侯照樣鑄幣,劉恆照樣沒法。
公元前157年,劉恆駕崩,其子劉啟(漢景帝)即位,劉啟是個很有理想的人,他想繼續老爹的遺志,加強中央政權。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晁錯上書《削藩策》,建議景帝用軍隊*私鑄貨幣的諸王。
普通人有錢之後,可能會去買兩根油條,吃一根,扔一根。皇族有錢之後,通常會提高自己的理想境界,比如,可以去造反……
第一個提升自己理想境界的人就是自稱很有錢的劉濞,劉濞不但不想被清,而且提出了清君側(晁錯)的口號,當然,他實際想清掉的是皇位上的劉啟。
果然,劉啟殺了晁錯後,劉濞不但沒有停止軍事行動,而且公然宣稱“朕已稱孤”。諸王當然都想分一杯羹,於是,開始跟著劉濞去清君側(叛亂)。鬥爭終於超出了鑄幣之爭,也就是所謂的“七王之亂”。七王之亂持續了三個月,這是一場沒有正義的戰爭,無論誰勝誰負最終都會向皇權集中演進,鬥爭雙方從爭奪鑄幣權到兵戎相見,目的只有一個:統一手中的權力,使權力不受掣肘。每個人都想:我的地盤,我做主。
不過,這裡要提到的是,中國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的,漢朝幣值更替對民間交易影響不是很大。因為,無論是三銖、四銖還是八銖,民間交易始終按貨幣實際重量交易,無論面值、無論誰鑄的,先拿來稱。私鑄與否,損益最終都體現在皇室。
第一章 金融,誰主沉浮(20)
平定七王之亂後,又一個猛人登場了,他的名字叫劉徹,俗稱漢武大帝(公元前157—公元前87年)。
劉徹登基後廢除了郡國,再也沒有勢力可以直接挑戰皇權權威,劉徹從此開始幸福的皇帝生活。很多史籍中漢武帝被描述成一個英雄,劉徹確實是雄才大略、文治武功。不過,他確實太猛了,連年征伐,花銷很大,登基後4年不但花光了文、景朝以來40多年的皇室積蓄(藏錢經耗,賦稅既竭),而且讓一半中國人到戰場上把命送掉了(海內虛耗,戶口減半)。在皇帝眼中,人的性命當然不如他的疆土和皇位重要。
沒錢,劉徹又開始在貨幣上動腦筋了。
首先,劉徹宣佈,凡是銅都收歸他所有,各地異錢和銅材一律運到京城由他安排用途(上收銅,勿令布)。如果誰敢再私鑄,辦法也很簡單,直接砍頭(盜鑄金錢,罪皆死),實行肉體消滅。雖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