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兩萬多元錢,把電動門安好了。於是,他滿心歡喜地給林福久打電話請功,誰知林福久在電話裡,卻對他破口大罵:“你他媽怎麼把活幹一半兒,扔一半兒?”
姜某被罵愣了,在相當長時間裡,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林福久豈能一罵了之。為了懲罰他,又指令他在養老院的電動門上,安裝一個直徑1�2米的白鋼球,用於大門的裝飾美觀。直到林福久案發後,伴隨著他罪惡行徑的新聞釋出,姜某才恍然大悟:原來那個養老院,實際上正是林福久自己的莊園,難怪,他那麼精心修飾!
林福久對外一言九鼎,橫行霸道;在稅偵分局內部,為了大權獨攬、一手遮天,他要求辦案大隊的所有人,不得受理案件,一切案件必須由辦公室直接受理,隨後由林福久一個人批案,再交給辦案大隊調查。案件怎麼處理,也由他直接向辦案人交代。
因為這樣一來,透過查稅罰款這塊“肥肉”,稅偵分局每年都能收繳到數百萬元資金。上級有關部門只是簡單規定要統一上繳財政,但卻沒有明確規定,具體上繳哪一級財政。因此,一些縣、區財政局、鄉鎮財政所,為了增加地方財政收入,都非常積極主動地與林福久掛鉤,建立起非正常的轉稅關係。這無疑正對林福久胃口,因為他沒有必要巧立名目了,完全可以名正言順地將幾十萬至上百萬元的稅款,轉請託單位入庫上繳。而請託單位則以高達25%~45%的比例,給稅偵分局回扣提成。
幾年來,林福久僅此一項,就收到賄賂110多萬元。
正是在這樣權力不受制約、違規行為普遍的大背景下,林福久的個人語言,漸漸向流氓無賴們的“切口”靠攏。
在向私人承包的鞍鋼礦山、奇選綠達選礦廠廠長劉影索要了10萬元時,林福久採取瞭如此荒誕的說辭:“做生意的人不要太黑了,掙10萬塊錢,自己花2萬就行了嘛,有錢應該想著朋友,大家花。”
林福久為了索賄受賄,常常還會捏造和虛構出一個不存在的人。
2000年,林福久雖然與鞍山市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賀殿斌不相識,但他卻知道這個企業在鞍山很贏利。他先大造輿論,到處說賀殿斌自以為企業大,不知道天外有天,太傲氣了,傲氣得連地球都擺不下了!說一千道一萬,就是欠收拾!
輿論造得賀殿斌心驚肉跳後,為了給賀殿斌留一點面子,他先禮後兵地對賀殿斌說:“老賀呀,我有個老姐姐下崗了,家裡挺困難,去年進了一批蘋果,到現在沒賣出去,你幫我買點兒蘋果吧。”
林福久沒有姐姐,這個“老姐姐”,就是他林福久自己。無疑,這也是林福久發家致富的訣竅之一,那就是在不同的企業負責人面前,他會分別把自己的“要求”,委託給“一位沒有人管的老幹部”、“我的一個下崗朋友”以及“局裡的一個困難警察”等等。
有了這樣光明正大的藉口,他索起賄來就理直氣壯。當然,在這個人情味最濃的國度裡,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豈能跳出三界外,豈能不懂人情世故?最後推脫不過,也乖乖地買了8萬塊錢的蘋果,解決了他“老姐姐”的困難。
在林福久索賄的字典裡,任何積壓的物資和廢棄的東西,都成了他點石成金——索賄的魔杖。那些腐爛的水果、枯萎的鮮花,只要貼上林福久名字的標籤,都成了“金果銀花”、山珍海味;都會變成滾滾而來的鈔票。這在鞍山是路人皆知的秘密。比方他以140萬元的代價,買下了千山區唐家房鎮一座價值280萬元的恆溫庫。
林福久接連不費吹灰之力搞到了7套商品房,嚐到甜頭後,“撈房”便上癮了。據權威部門公佈的資料,1994年至1999年,林福久先後向鞍山市10餘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索要商品房10餘套,總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價值370萬元人民幣。此外,林福久還以“解決職工住房”和“解決領導住房”的名義,向鞍山的房地產公司索要20餘套商品房。當然,在林福久看來,這20餘套商品房是“合理合法所得”。為什麼林福久認為這20餘套商品房是“合理合法所得”呢?
據知情人透露:“林福久是個精明的人。向房地產開發公司索要這些商品房時,林福久的做法是‘以舊換新’、‘以小換大’、‘以次換好’。”一天,林福久走進一家房地產公司,要求用10平方米的破舊平房換一套105平方米的兩室一廳的商品房。開發商覺得太吃虧了,沒滿足林福久的要求。林福久冷笑了一聲,說道:“你是不是想逼著我立案、查稅?”話音剛落,開發商馬上按照林福久的要求,乖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