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3 / 4)

就樂了,說,那明天就到廠裡財務室去上班吧,這個月的報表要趕緊報呢。

當天下午,我的母親上街買了一個算盤,找了我父親的一個朋友王××(「注」王××這個人,以後有專門章節提到),學了一下午,第二天就到廠財務股上班了。當時已經是十七八號,而按照規定,每個月二十五號就要做報表,二十六號就要報到手工業局去。我的母親把一大堆報表拿回家裡去,左看看,右看看,再自己琢磨一下,不會的就翻書查,用了一個禮拜的時間,居然準時把報表報出去了。李廠長一看,非常高興,於是又問母親,出納能不能也挑起來?我母親回答說,那沒問題啊,於是會計出納一肩挑。之後,李廠長又把統計也交給了我母親,我母親照樣把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條。

我母親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全廠上上下下的肯定,特別是李廠長,逢人就說這個小老鄉是個了不起的能人。當時廠裡有個總務室,李廠長總是感覺廠裡有些開支過大,懷疑總務股長貪汙,於是又把總務也給了我母親。母親當時一聽,笑道:“我現在又是會計,又是出納,還是統計,現在又管總務,那你就不怕我貪汙啊?”李廠長學著毛澤東對華國鋒的口吻說:“不怕,你辦事,我放心。”

與“南住宅”隔著一條大馬路,就是一支部隊駐地。那部隊是個汽車團,牆上寫著“解放軍愛人民”大標語,解放的“解”字還是簡化字,寫做“角羊”。那個部隊有一個禮堂,經常放映一些戰爭題材的電影,因此每當有電影放映時,我們小孩子們都想進去看。可是門口有哨兵,不讓進。當時我六七歲,虎頭虎腦的正是招人喜歡的年紀,經常到部隊門口去玩耍,漸漸地跟哨兵們混熟了。那些哨兵也不過是十七八歲的大男孩,其實也挺愛玩的。到過年的時候,我就弄點鞭炮給那幾個哨兵放,或者弄點核桃、柿餅之類的零食裝在口袋裡給那些哨兵們吃。後來我和那些哨兵們打得火熱,每當他們值勤時我都可以在部隊裡暢行無阻,還讓我摸他們的槍,那時我才知道真槍和我們小孩子玩的玩具槍之間有多大的區別。有電影放映時,部隊門口站一大幫孩子,哨兵都不讓進,惟獨我領姐姐一去,哨兵就開個小門,放我們倆進去了,這也算我一生中第一次“走後門”吧。

後來我就經常去部隊家屬院裡玩,在那裡認識了一個姓汪的小朋友。我們倆非常要好,經常互相到對方家裡做客。他的父親是部隊裡的一名處長,當時三十多歲,白白胖胖的。我最喜歡到他們家去吃飯了,因為他們家似乎從來沒有斷過雞鴨魚肉。特別是,他們家吃的排骨跟我們家的很不一樣:當時太谷縣的國營肉店裡根本見不到排骨,偶爾只有被剃得乾乾淨淨、幾乎只帶一丁點兒肉的大骨頭賣。碰到有這種大骨頭,大人就買回家燉湯,那上面的丁點肉根本就不用啃,放在嘴裡一含就沒了,然後就錘子砸開“敲骨吸髓”。吃過一次的骨頭是捨不得丟的,還要再熬一回湯。即便是這樣,每當家裡吃骨頭時我和姐姐都象遇到了盛大節日。可是小汪家的排骨上面全部都是厚厚的肉,味道真是美極了。小汪的媽媽知道我喜歡吃排骨,幾乎我每次去他家吃飯,她都給我做排骨。他們家的酒櫃裡放著很多白瓷瓶的酒,後來長大了我才知道那種酒叫茅臺。小汪還給我吃過一種我從來沒見過的有些苦味的黑色糖果,告訴我這叫巧克力。他們家擁有兩套有廚房廁所的房子,一套一居室、一套兩居室——和我們工人階級家庭比較起來,我生平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差別,正如奧威爾的《動物莊園》裡所說的那樣:“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動物,更加平等”。

《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 第六章 春寒料峭(1977~1983) 五、農村見聞

一九七九年春夏之交,我的母親把我和姐姐送回了河南滑縣農村她的老家。當時正是農村“包產到戶”實行前夕,“人民公社”還未解散,還在實行大鍋飯,但是已經沒有政治氣氛了,還允許搞一些副業。外公家所在的村子裡,很多農民家都在做掛麵,我剛一回到家,就聞到瀰漫在空氣中的掛麵香味;出去玩時,看到一些人家掛在院子裡的細若遊絲般的掛麵在微風裡輕輕擺動,非常好看。可是我們家在以往被整怕了,也就沒有敢從事這項副業。

那時農村的牆上,隨處可見“農業學大寨”和“以糧為綱,抓綱治國”的標語。文革期間,生產隊裡只許種糧食,外公種瓜種菜的本事根本使不上。文革結束以後,隊裡也開始讓種一點瓜了,於是外公經常帶我到地裡種瓜,我就和小孩子們一起跳到機井前的水坑裡洗澡。累了,渴了,外公就給我們摘一個西瓜。外公種地的把勢是一流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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