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說一點成就沒有,那也不對,這位瘋子交代,他叫張差,是薊州人,至於其他情況,就一無所知了。
這個結果雖然不好,卻很合適,因為既然是個瘋子,自然就能幹瘋子的事,他闖進皇宮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釋了,沒有背景、沒有指使,瘋子嘛,也不認路,糊里糊塗到皇宮,糊里糊塗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錯,不錯,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壓,大臣一捧,也就結了。
可惜,可惜,這是在明朝。
這事剛出,訊息就傳開了,街頭巷尾人人議論,朝廷大臣們更不用說,每天說來說去就是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這事,就是鄭貴妃乾的。
所謂輿論,就是群眾的議論,隨著議論的人越來越多,這事也壓不下去了,於是萬曆親自出馬,吩咐三法司會審此案。
說是三法司,其實只有刑部,審訊的人檔次也不算高,尚書侍郎都沒來,只是兩個郎中(正廳級)。
但這二位的水平,明顯比劉御史要高,幾番問下來,竟然把事情問清楚了。
偵辦案件,必須找到案件的關鍵,而這個案子的關鍵,不是誰幹了,而是為什麼幹,也就是所謂的:動機。
經過一番詢問,張差說出了自己的動機: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給燒了,他氣不過,到地方衙門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來上訪,結果無意中闖入了宮裡,心裡害怕,就隨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兩個字來形容張差的說法,那就是扯淡。
柴草被人燒了,就要到京城上訪,這個說法充分說明了這樣一點:張差即使不是個瘋子,也是個傻子。
因為這實在不算個好理由,要換個人,怎麼也得編一個房子燒光,惡霸魚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
況且到京城告狀的人多了去了,有幾個能進宮,宮裡那麼大,怎麼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寢宮,您還一個勁地往裡闖?
對於這一點,審案的兩位郎中心裡自然有數,但領導意圖他們更有數,這件事,只能往小了辦。
這兩位郎中的名字,分別是胡士相、嶽駿聲,之所以提出他們的名字,是因為這兩個人,絕非等閒之輩。
於是在一番討論之後,張差案件正式終結,犯人動機先不提,犯人結局是肯定的——死刑(也算殺人滅口)。
但要殺人,也得有個罪名,這自然難不倒二位仁兄,不愧是刑部的人,很有專業修養,從大明律裡,找到這麼一條:宮殿射箭、放彈、投磚石傷人者,按律斬。
為什麼傷人不用管,傷什麼人也不用管,案件到此為止,就這麼結案,大家都清淨了。
如此結案,也算難得糊塗,事情的真相,將就此被徹底埋葬。
然而這個世界上,終究還是有不糊塗,也不願意裝糊塗的人。
五月十一日,刑部大牢。
七天了,張差已經完全習慣了獄中的生活,目前境況,雖然和他預想的不同,但大體正常,裝瘋很有效,真相依然隱藏在他的心裡。
開飯時間到了,張差走到牢門前,等待著今天的飯菜。
但他並不知道,有一雙眼睛,正在黑暗中注視著他。
根據規定,雖然犯人已經招供,但刑部每天要派專人提審,以防翻供。
五月十一日,輪到王之寀。
王之寀,字心一,時任刑部主事。
主事,是刑部的低階官員,而這位王先生雖然官小,心眼卻不小,他是一個堅定的陰謀論者,認定這個瘋子的背後,必定隱藏著某些秘密。
湊巧的是,他到牢房裡的時候,正好遇上開飯,於是他沒有出聲,找到一個隱蔽的角落,靜靜地注視著那個瘋子。
因為在吃飯的時候,一個人是很難偽裝的。
之後一切都很正常,張差平靜地領過飯,平靜地準備吃飯。
然而王之寀已然確定,這是一個有問題的人。
因為他的身份是瘋子,而一個瘋子,是不會如此正常的。
所以他立即站了出來,打斷了正在吃飯的張差,並告訴看守,即刻開始審訊。
張差非常意外,但隨即鎮定下來,在他看來,這位不速之客和之前的那些大官,沒有區別。
審訊開始,和以前一樣,張差裝瘋賣傻,但他很快就驚奇地發現,眼前這人一言不發,只是靜靜地看著他。
他表演完畢後,現場又陷入了沉寂,然後,他聽到了這樣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