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卷:《總稅務司通報,1893 至 1910 年》,第 709
頁。
信人、辦公室聽差、看門人、看守人和勞工。在港務科,40 名指揮員、辦事
員、技師和炮手也都是外國人(其中英國人 29 名),而 448 名中國僱員則擔
任甲板船員、引擎室船員和船艙船員。在海務部工作的 1239 人中,只有少數
中國人擔任“行政”職務,這些職務基本上又是 117 名外國人的禁臠。在小
小的公務部,33 名僱員中 14 名為中國人。總之,6159 名中國僱員(外國僱
員有 1376 人)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擔任非低賤的職務。
外班的外國工作人員與稅務部的內班人員不同,是在條約港口就地招收
的。在海關的早期,許多人過去是水手和冒險者,試圖在中國沿海尋找發跡
的機會。內班人員和外班人員之間社會的背景不同,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 20
世紀,這在內班人員的薪水、住房、津貼和晉升機會等遠為優厚的待遇中,
反映了出來,內班人員被其他外國人視為條約港口精英人物的一部分。①
到赫德離職時,不滿情緒事實上正在海關中沸騰,這種情緒不僅是針對
高人一等的優越感而發,而且是對赫德專橫作風的一種普遍反應。安格聯任
總稅務司時的官方通報,在語氣上幾乎不比他的前任更加溫和,但是他確實
解決了一些具體的不公平現象,例如到 1920 年,建立了退職和退休的制度,
這個行動是赫德長期以來所抵制的。
郵局
除了為清政府服務的古老官辦郵政外,中國公眾透過大批私營的信局來
寄送郵件,這種信局使用交通能提供的手段為主要城市中心服務。外國列強
已在中國建立了自己的郵政業務。 1896 年,帝國建立了自己的郵政機構。
可是在中華民國的最初幾年,六個締約列強仍保持自己的郵局和獨立的郵政
業務:英國在 12 個大城市和西藏的 3 處;法國在 15 個城市;德國在 16 個城
市;日本在中國本土的 20 個城市、滿洲租借地的 6 處以及滿洲的另外 23 處;
俄國在 28 個地方,其中包括滿蒙的許多處;美國只在上海設立。設立這些外
國郵局的一致的辯護詞是,“在華的安全通訊得不到保證”,①這顯然侵犯了
中國的主權,因為它們沒有條約根據,這類條約在其他方面限制了中國的主
權。雖然中國在 1914 年參加了國際郵政聯盟,從而使 1906 年國際郵政會議
的實施條例中的某些特定規定(它們為繼續在中國設立外國郵局提供了某些
國際法的依據)失效,但是直到 1921 至 1922 年的華盛頓會議,締約列強才
同意到 1923 年 1 月撤消它們的郵政。但是,對中國民族主義的這種讓步,不
是沒有附帶條件:在外國租借地(日本人宣稱,他們理解為應包括滿洲的鐵
路區)的郵局繼續存在;中國郵政中的外國郵政總辦的特殊地位不得改變。
外國郵局與中國郵局在大港口進行競爭,那裡潛在的郵政通訊量更加有
利可圖,而又沒有對利潤較少的外圍地區服務的義務。它們在執行中國海關
章程時的懈怠是有名的,在 1914 年後曾幾次拒絕處理中國郵局發往海外的郵
件。外國郵局最初在 19 世紀 60 年代出現,也許是不得已,但隨著中國自己
發展了現代的郵政體系,它們的繼續存在,在道理上除了作為外國人在華特
① 晚到 1919 年,代表外籍外班人員的代表團向安格聯抱怨說,“‘外班’一詞帶來的汙名已經擴大到海關
以外,在外國社群的所有社會關係中都有反應”,並報告了因以下幾方面而“普遍存在的情緒:內班人員
極度看不起外班人員,在紀律爭端中外班人員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只代表爭端的另一方和稅務司的一方……
外班人員的私生活不正當地受到監察長的干涉。”半官方通報第 29 號,《中國海關工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