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小說:最後一次救贖 作者:開了

下去別的縣裡辦案,所以這件案子就我一個人去了現場。發現後面兩具屍體時忙不過來,現場是由當地縣公安局臨時借來縣檢察院的法醫等技術人員協助勘驗的。可是,你也知道的,那裡是著名的窮困縣,技術人員本來就少,水平嘛……嘿嘿……

而我開始解剖第二具屍體時,至少也在死亡發生後六、七十個小時了,所以做出準確判斷的難度很大。為了不誤導辦案人員,我就給出一個比較客觀的死亡時間跨度,這有什麼問題?”

“您的顧慮不是沒有道理。可您忽略了停屍房比現場溫度要高8度左右,兩具屍體在停屍房儲存了至少一整天以上。因此在您開始解剖時得到的資料,其判斷意義相對現場勘驗的資料要低得多,如果兩者有矛盾的話,我會以現場資料為主要考量。其實,只要再仔細一點,把現場勘驗人員記錄的資料,和現場勘驗照片對比驗證,完全可以確定現場勘驗資料是可靠的。”

劉法醫沉默了。他不是沒有考慮過環境差異的問題。但這關係到人命關天的大事,弄錯的話,責任可就大了。他沒有膽量面對這樣重大的責任,所以在屍檢報告上作出了最保守的結論。

陶慧繼續說:“還有很重要的一點,發現三具屍體的現場條件幾乎一樣。死者也都是三十四、五歲左右的壯年男子,相較而言,相互沒有本質的胖瘦之別,因此三者在死亡後同樣的時間點上出現的屍體特徵變化,可以相互參照。這樣,綜合判斷,就能把後面兩個死者的死亡時間,確定到誤差不超出一個小時的範圍。”

劉法醫不由不開始佩服這名美麗的女人,難怪對方才三十歲出頭,就已經是全國知名的法醫物證鑑定專家了,“那你得出什麼結論了?”

陶慧自信的說:“第一個被發現的死者,如您報告所言,死於2月1日夜裡8點左右,另兩名死者,一個死於同日夜裡10點左右,另一個死於午夜0點。也就是說,從第一個死者死亡後,每隔兩個小時,就又死了一人,直到出現第三個死者為止。”

……………………………………

兩日後,陶慧接到秦沛的電話。

“小陶,你的屍檢報告我看了,十分認同。但我還有個請求,希望你能答應。”

“您說吧,只要我能做到!”陶慧不可能拒絕,秦沛從她十六歲開始,就一對一的資助她讀書,就連報考什麼大學,學習什麼專業,也是秦沛為她拿的主意,就像一個沒有和她生活在一起的父親一樣。

“留下來協助方隊長,直到這件案子偵破,好嗎?”

要是永遠都偵破不了呢?陶慧腦海裡閃過這個念頭。她憑直覺感到這件案子不同一般。

“小陶,你有什麼困難嗎?”

“啊!沒有,我自己沒有問題,只是我那邊的工作……”陶慧其實挺願意留下來,自己無父無母,又因工作太忙連男朋友也沒談上,在這馬上就要過春節的時候,能和秦沛有更多來往的機會,反而讓她有些期待。

“這個你放心好了,你們局長是我的學生,我都已經和他說好了。他說只要你同意,他就批准。”

第二章 出乎意料的疑案 三、

方向仔細查閱著案件檔案。根據檔案顯示,鳳凰村所在當地的鄉派出所,是在1月29日接到三個死者失蹤的報案,但報案者並不是死者的家人或朋友,而是有人以匿名方式報案。就連發現第一個死者,也得益於一個匿名電話給出的資訊。這個匿名報告者是誰?

三名死者全都被麻繩套住脖子,以跪姿被人從背後勒死,然後兇手把繩子綁在樹丫上,令屍體保持著跪姿。三具屍體手腕、腳踝處均有明顯地勒痕傷,顯示被害人曾在極端痛苦的情況下掙扎過,很可能是在被捆綁住雙手雙腳的情況下遭到殺害,死後才被兇手解下了捆綁手腳的繩子,因此現場幾乎沒有搏鬥的痕跡。但現場勘驗人員並未從現場尋獲可以捆綁手腳的繩索類證物。

被害者曹小榮死亡時間最早,脖子上和臉上均採集到了明顯的指紋,屬於最後死亡的被害者劉金山,現場也只有劉的腳印;而死亡時間向後排序第二的武秀波,脖子、臉上採集到的指紋,和現場遺留腳印,居然屬於死亡在他之前的曹小榮;在劉金山的死亡現場,具有偵查意義的證據,居然也是死亡時間在他之前的武秀波所留。

而法醫出具的驗屍報告得出的死亡時間結論非常明確。如果法醫的結論是準確的,那麼三個被害者死亡時間的規律性,究竟是巧合還是人為?如果是人為,目的是什麼?

這不符合常理!方向憑直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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