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曉剛的第一個情婦是在山東青島認識的趙某。1997年新春伊始,許曉剛到山東省青島市開會。海濱城市秀麗的名勝古蹟並沒有引起他的興趣。一日傍晚,一席美酒佳餚,幾番推杯換盞後,他獨自一個人來到某洗浴中心洗桑拿。在這裡,頗有幾分姿色的按摩小姐趙某闖進了他的生活。在一邊按摩一邊調情中,他們很快就成了知己。當晚,許曉剛便將她帶回下榻的賓館。
1997年當年冬天,許曉剛再次來到青島後急切想與趙某幽會。風花雪月中的趙某此時早已投入另一權貴公子的懷抱,且已有身孕,她在電話裡婉言謝絕了許曉剛的盛情邀請。為了得到趙某的柔情一抱,許曉剛懷抱著99朵紅玫瑰,來到趙某宿舍的樓下,一個又一個電話表達思戀之情。為了一個按摩小姐,這位堂堂的大廳長足足在寒風中佇立了一個多小時……趙某終於被感動了。從此,他倆猶如一對恩愛夫妻,南昌、北京、上海頻頻牽手出入賓館酒店……在近3年的時間裡,許曉剛除了送趙某40多萬元外,還專門託人在北京給趙某找了份稱心的工作。
許曉剛的第二個情婦是在北京認識的陳某。有一次,許曉剛出差到北京。當夜色降落時,許曉剛並沒有閒住,獨自一個人到“天上人間”夜總會,很快便與坐檯小姐陳某勾搭上了,交上3000元的首期付款外,兩人開始了兩年多的情人生活。為此,許曉剛支付了30多萬元。為了幫助陳某告別夜總會生活,許曉剛介紹她進入了一家廣告公司從業,併為她出面聯絡到省內的兩家菸草企業兩筆300萬元的廣告業務。從中分得提成後,在許曉剛幫助下,陳某又做起了彩票生意。
第三個情婦是北京“天上人間”夜總會的班某。2000年秋,許曉剛又一次來到“天上人間”夜總會。這次,他認識了服務生班某,1000美元便是他們的第一次xing茭易。而此後維繫他倆一年多的情人關係,許曉剛付出了40多萬元的錢物。
第四個女人是南昌一家茶樓的女老闆李某。他是許曉剛2003年春節期間認識並發展成為情人關係的。為維持與李某的情人關係,許曉剛出資幫助其在南昌經營某品牌服飾專賣店、送“寶馬”轎車……直至案發,他送上的錢物在200萬元以上。
為了給李某買車,許曉剛向幾年前認識的某集團老闆遊某某索要了購車錢。2003年底,遊某某把48萬元現金放在一個紙箱裡讓他弟弟帶到南昌交給許曉剛,並囑咐是一箱很重要的“資料”。許曉剛收到後,把錢裝在一個布袋裡,交給李某,讓她買輛寶馬車。李某後來在檢方證詞中稱,她當天就去提了車,支付47萬餘元車款後,還多了幾千塊。
第五個女人李某,許曉剛照樣奉上了大量的錢物。
但是,許曉剛花錢最多的還是在歌手鄧某的身上。鄧某是江西省鷹潭市人,30歲有餘,身高1。62米,從上饒師範學院畢業後,成為了江西省某文工團的一名歌唱演員,天生一腔好嗓音,離異後一直沒再結婚。曾兩次參加全國青年歌手大獎賽,並獲得過銀獎。2002年初春的一天,鄧某與許曉剛、熊新興在南昌“2001”歌城唱歌,當鄧某提出自己參加全國青年歌手大獎賽的歌曲製作費沒著落時,許曉剛當即叫熊新興出這筆錢。在唱完歌后,熊新興從汽車裡拿了5萬元送給鄧某。2002年7月,許曉剛打電話對熊新興說:“鄧某在北京發展,需要30萬元資金出個人專輯。江西出這麼個人才也不容易,你就支援一下吧!”熊新興便指使其公司員工透過工商銀行匯給鄧某30萬元。為支援鄧某在“歌唱事業”上的發展,許曉剛一共付出了136萬元的錢物。
關於被告人許曉剛收受136萬元給情人鄧某的指控,法庭上控辯雙方就這一細節展開過爭論。許曉剛的辯護律師錢列陽認為,熊新興等人在許曉剛的聯絡下,基於許曉剛的面子以贊助費方式直接支付給鄧某136萬元,鄧某將該款用於製作個人演唱專輯、拍攝MTV及參賽等活動,許曉剛並未從中直接、間接獲利。許曉剛只是利用職權為熊新興等人贊助鄧某居間介紹,僅係一種與職權有關的商業行為,並非利用職權向他人索賄。
而熊新興在供述中表示,“熊新興主動與許曉剛搞好關係的目的有三:一是想在公安機關找個依靠和保護人;二是搞經濟、辦企業,需要與公安經偵部門打交道,而許曉剛又是分管經偵工作;三是許曉剛在南昌有地位、有影響,能為自己引見一些人,因此樂意滿足許曉剛的任何要求。熊新興曾向許曉剛送錢、物的具體情況以及給鄧某、李某的錢,均是衝著許曉剛給的。”法庭認為,許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