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開始,國際煤炭價格持續走高,出口配額也越來越難搞。由於國際鋼鐵業需求激增,2003年中國焦炭出口達1500餘萬噸,接近全球貿易總量的60%。適逢此時,中國“為保護環境和確保國內供應”,對焦炭出口政策由鼓勵變為限制。這個限制的殺手鐧有二:一是當年10月到次年1月,商務部兩度下調焦炭出口退稅,從15%降為零;二是2004年的出口配額調整到900萬噸。
由於焦炭配額的縮減,中國煉焦行業協會曾上書商務部,建議對貿易公司與生產企業實行競標辦法分配出口配額,具體由政府、協會、商會組成管委會監管。但由於相關利益人士的反對,此事不了了之。之前,焦炭配額的發放採取二次分配的方式,即由商務部先行將配額髮放到各省商務廳和五礦商會,再由後面兩機構按實際情況分發給各個企業。到2004年11月,商務部明令回收了這一分配權。
國際焦炭價格應聲瘋漲至每噸400美元,比上一年同期翻了兩番。
毫無疑問,這一細微的變化背後,孟丹所在的工業品出口處對配額分配擁有更大的調配度和自主權。孟丹對焦炭市場的走勢一目瞭然,是其工作特質決定的。李霽月清楚,焦炭配額分配製度有機可乘。看到焦炭配額分配製度有機可乘的人,不僅僅是她一個。當然,分管配額的孟丹更清楚。
李霽月盯上了這塊蛋糕,因為這塊蛋糕後面有著不為人所知的巨大利潤。每噸焦炭配額的“中間費”突然漲到180美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