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3 / 4)

小說:美人何處 作者:不是就是

計環境,放下身段,洗手做羹湯,比一個農婦更加辛勤、更加艱難地去操持家務。這樣流離的生活一過就是七八年,她所受的苦難以想象,而她的肺病也因為環境惡劣、過度勞累而到了沉痾難起的地步。最後,回到北平時,已經肺部洞穿,感染到腎,做了腎切除手術。這在當時是個極危險的手術,連醫院也沒有十足把握,之前梁啟超就是因腎切除手術失誤而死的。這不能不成為林徽因心頭的陰影。

她時時感覺到死神在身邊徘徊,要拽她走。幸而手術成功,她的生命才得以延續,但她最終還是先相伴半生的梁思成而去。林徽因是個才貌雙全的奇蹟,才貌既然雙全,壽數未免減免。

我寫這樣一篇文章給林徽因,是因為我覺得真實的林徽因應該被更多人瞭解,她除了美麗聰穎,還有太多被浮名緋聞遮掩的優點。

也許,正是因為她沒有和詩人作無謂的糾結,才能如此精彩出眾。她是美人,美得眾*贊。她聰明,聰明得毋庸置疑。她卻沒有迷失在浮華的讚譽裡。清醒,是林徽因最值得尊重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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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枯石爛也很快(1)

“雨聲潺潺,像住在溪邊。寧願天天下雨,以為你是因為下雨不來。”

她在年老時與自己的回憶相遇。所有往事隱匿在時間之後。真相連當事人都無法清澈喚起,年輕的血肉風化消亡。回憶想重返人間,必須依附於累累白骨。

一個人,無論怎麼自制客觀,寫到自己時陣腳總有些亂。因有小事會蜂擁而至,嗡嗡在心中舞動,攪擾得人心不安。《小團圓》的文字依然是張氏出品,可若不是張愛玲的文字,若不是她與他的故事,這個故事有多少人能夠耐心看下去呢?看客都抱著探幽的心態,一心奔著私家珍藏來。骨頭難啃也要啃。

她說,這是一個熱情的故事,我想表達出愛情的萬轉千回,完全幻滅了之後也還有點什麼東西在。

我想,若愛情幻滅了,只有記憶存留。鑽石就算恆久不朽不壞,也有丟失的風險,記憶卻跟隨肉身,不死不滅。她再三緘言,終是不能省略。一字一句地寫下這故事,像獨身走一段夜路。心裡想快,腳上卻快不起來。

不是她欲辯駁,欲與那“無賴人”再有牽連。根本是,她不能繞過那段回憶,當它從未存在。

她寫自己後來在國外打胎,四個月的男嬰,幾乎是毫不猶豫地打下來,自己按下馬桶按鈕,眼睜睜看那血肉模糊附於壁上。以為衝不下去的,竟然隨著小小一個口衝了下去,消失不見了!生命可以棄置,他給的痛卻如影隨形,多少年了!還不能被沖走。心裡這樣冷,徹底地硬起心腸來,也還是由汪汪血水想到當年門楣上的那隻木雕鳥,想起同他親吻——陰魂不散的。

親吻的身影真美,想起來就心泛柔光。她心底的柔情不多,唯獨對他,算是前所未有洶湧澎湃,且,持久難息。

她與他同是冷硬的人,恰如黎明時分,蒼然天色。兩山相依,靜默對峙。

其實同類,所不同的只是態度。他喜歡用熱絡來掩藏私心,而她素來冷淡,強悍到不屑辯白。

她是習慣了自己這樣,並不是喜歡這樣。

這個男人,又在合適的時間出現,適時準確地進入她的生活。她喜歡他的機巧,儒雅的自負,喜歡他溫存,細心正在好處。

渴望成為的——或成為不了的人,人總是嚮往缺失的那一部分,遇上了,投身愛上。

她對他的情,深藏密掩,防衛得連自己都成了局外人。他對她的感情卻是津津樂道,唯恐天下不知。明明是兩個人的對舞,昭彰成了他一個人的獨角戲。她成了他的背景。

《今生今世》是一個男人的自我剖析,妖得豔光迷離花枝招展,初看精彩,看久了乏味。《小團圓》是一個女人對經歷的陳述,如同一顆化石,缺憾亦自成世界。

她是冷的,他是熱的。他表面上是熱的,她實際上是熱的。

冷靜自制是生存環境使然。她自年幼起,肋骨就被人取出。母親與姑姑從不訓練她的好奇心,父親亦不注目她。她是獨力孤身長成的人。感情被離別稀釋,費力地像在沙漠求生。

本就稀缺,更該儉省。

她在香港遇到戰亂,炸彈在頭上飛,險些橫死街頭。劫後餘生時她第一個念頭是,剛才死了有誰知道?現在沒死,又能告訴誰自己險遭大難?搜尋了一圈,發現無人相干。她的存在整個是可有可無的,悽楚復悽惶。

缺憾那樣大,將整個生命填進去都填不滿。時空移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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