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都在客棧休息,可是顧振華翻來覆去,根本就睡不著,透過聊天,他終於搞清楚了狀況。
賀忠厚是成國公朱純臣的賬房先生,他本來是去山西,處理賬目。結果這時候李自成已經在西安稱帝,大順軍向著山西席捲而來,他們才慌慌忙忙的回京,結果在半路上遇到了自己。
而且顧振華還從陸勇口中得知,原本賀忠厚有個兒子名叫賀方,是國公府的護衛,在崇禎九年的時候,韃子入關搶掠,他們在天津和韃子撞在了一起。
賀方當時帶著幾個護衛拼死力戰,陸勇帶著老頭賀忠厚,還有其他人得以逃出了虎口。等到三天之後,他們再回去的時候,只找到了幾具燒焦的屍體。
顧振華的身量和賀方極為相似,又是被隕石砸中,渾身黑漆漆的,勾起了賀忠厚的記憶,因此才不顧一切的把他給救了。
弄清楚了前因後果,顧振華只覺得彷彿三九天掉到了冰窟窿之中,他讀過史書,眼下距離李自成打進北京,只有不到一個月了,距離滿清入關也還不到兩個月。
只有這點時間,自己能做什麼啊,哪怕早一年半載,說不定還有希望,可是都到了這個地步,還能改變什麼?難道老天爺讓自己到了這個時代,就是為了見證歷史的悲劇麼!
除了甲申之變,還有更現實的威脅,賀忠厚和陸勇都是成國公府上的人。放在平時,這絕對是一條粗大的毛腿,值得不顧一切的抱上去。可是現在就不同了,顧振華清楚的記得李自成打進了北京之後,朱純臣做為勳貴的代表,直接被砍頭了。
本來就是末世,又沾上了一個倒黴蛋,這等於是給死刑上了雙保險啊,想不死都難了!
顧振華哪還有心思睡覺啊,他索性坐了起來,絞盡腦汁的想著出路,大明朝不用想了,李自成的大順也肯定不順,至於滿清,一想到恥辱的豬尾巴,顧振華只會噁心!
而且就算是昧著良心給滿清做事,也沒有好下場,就拿洪承疇來說,那麼孝順,最後還是落到了“貳臣傳”裡頭,給滿清當狗,還被主人啐了一口痰。
想來想去,似乎只有一個出路,那就是南明!滿清入關並沒有立刻就佔領整個中國,東南和西南的軍民還在奮死抗敵,戰火一直燒到了康熙年間,前後持續了幾十年。
如果投靠南明,憑著自己的本事,拉起一支隊伍,和滿清對著幹,能打贏最好,如果不能贏,就遠遁海外,總之不能屈膝當奴才。
提到組織隊伍,訓練軍隊,顧振華還是有些信心的,他在十八歲的時候就入伍了,在軍隊裡頭足足呆了五年,後來因為和上級發生了衝突,才毅然離開軍隊,靠著自己的努力,創立了地產公司,不到五年時間,身價暴漲到幾十個億。
想到曾經的威風,顧振華也露出了一絲得意之色,狼走遍天下吃肉,狗走遍天下吃屎!自己是個人物,就沒有理由混不下去,一幫沒開化的野人也想和自己鬥,簡直是痴心妄想。
顧振華不斷的給自己打氣,越想就越有信心,不過要想實現這些長遠計劃,最要緊的就是先保住腦袋,不然只會落得出師未捷身先死。
現在回京城,風險太大了,李自成兜著屁股就會殺過來,最好的選擇就是即刻南下,離是非之地越遠越好。
當然最好能拉上賀忠厚和陸勇他們,一來這些人救了自己,絕對不能讓他們出危險,二來人生地不熟,要是能拉攏幾個人和自己一起跑,也就有了班底,顧振華的心裡頭漸漸有了計劃。
胡思亂想了一夜,東方剛剛露出一絲曙光。啪啪啪……敲門聲傳來,顧振華急忙去開門,門口站得正是老頭賀忠厚,手裡頭還捧著一身褐色的衣服。
老頭一見顧振華,就笑著說道:“都怪老漢粗心了,也忘了給你準備衣服,這件是陸勇的,你要是不嫌棄,就趕快換上吧。”
顧振華這時候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原本精緻的手工西裝,早就被燻得漆黑,根本就辨不清本來的面目,有些地方甚至露肉了。也幸虧如此,賀忠厚他們才沒有注意到他的奇裝異服。
“多謝老先生,讓您費心了。”
“別老先生,老先生的,要是不見外,你也管我叫六叔吧,聽著也順耳。”
“是,多謝六叔。”
顧振華接過了衣服,急匆匆的回到了房間裡頭,將原本的破爛衣服撕扯下來。可是就在他換衣服的時候,突然感到了一絲怪異,明明衣服都被燒壞了,但是皮肉卻一點傷痕沒有,而且渾身的肌肉更加飽滿結實。胳膊粗了一大圈,胸肌也更明顯,整齊的八塊腹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