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簡單任務(2 / 2)

小說:明末親軍錦衣衛 作者:奔叔

洪承疇感激的對趙興道:“其實,原先解決邊軍錢糧的辦法是有的,那就是開中法。為此,洪武爺還驕傲的說,衛所制度,讓大明,不靡費一分財政可養百萬兵。而開中法,更讓國庫不費一分錢糧而在邊塞鑄造出一道銅牆鐵壁。”

開中法,雖然解釋起來繁瑣,但其實就是幾句話的事。

明洪武三年,因山西等邊地急需軍糧,政府募商人輸糧到邊關換取鹽引,稱為開中。四年,制定中鹽則例。計道路遠近,運糧多寡,考慮中納商人能否獲利等因素,以確定糧引兌換額。以後,政府根據需要,陸續實行納鈔中鹽法、納馬中鹽法、納鐵中鹽法及奈米中茶法、中茶易馬法等。

後來,因為其中便國便商,鹽商們因為長途運輸糧食的耗費巨大﹐曾在各邊僱傭勞動力開墾田地﹐就地生產糧食﹐就地入倉換取鹽引﹐便於更多地獲利。因這種形式的屯田是由商人經營的﹐故又稱商屯。

明初商屯東到遼東﹐北到宣大﹐西到甘肅﹐南到交址﹐各處都有﹐其興盛對邊防軍糧儲備以及開發邊疆地區有一定作用。

後來民國大師孟森以為:“明代鹽既開中,又興商屯,既給軍又墾荒,孔子所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惠而不費。’真謀國之至計也。”

但是,什麼都有好有壞,一個政策當時是好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狀況的改變,也就出現了弊端,這就是政久弊生的道理吧。

當時﹐隨著官僚集團的日益腐敗﹐皇室﹑宦官﹑貴族﹑官僚們見持有鹽引有利可圖﹐紛紛奏討鹽引﹐轉賣於鹽商﹐從中牟利。這一現象被稱為“佔窩”。這種現象愈演愈烈﹐破壞了開中制度﹐也嚴重影響了政府的財政收入﹐改革鹽法以彌補國家的財政收入已勢在必行。

孝宗弘治時﹐葉淇為戶部尚書﹐改舊制為商人以銀代米﹐交納於運司﹐解至太倉﹐再分給各邊﹐每引鹽輸銀三四錢不等﹐致太倉銀增多至百餘萬﹐國家的財政收入驟增。

看著是好事,但其間的弊端卻是巨大的。

第一,中法中規定,是商人運糧食去邊關,這其中的損耗運力,都是商人的,官府沒有一點額外的耗損。但現在這麼一改,國家的錢是多了,商人們歡喜鼓舞了,因為只要拿一捧銀子就行了,不再需要耗損商人的利益。但這樣一來,邊地鹽商大都舉家內遷﹐商屯迅速破壞﹐邊軍糧食儲備也因此大減。

而國家拿錢買糧,再從太倉運往邊疆,不但沿途消耗達到三倍,同時,還讓經手官員有了上下其手的機會,那結果就可想而知了。葉淇這哪裡是改革,簡直是禍國了。

對這個,趙興不全懂,但聽說有這辦法,當時大喜:“那我們就從新施行老的開中法,一切不就都解決了嗎?趕緊的施行啊。”

趙梓卻一攤手:“但是,西北開中法的食鹽,沒了。”

當時趙興腦袋裡一暈:“鹽怎麼沒了,難道和某島扇貝一樣,想來就來,想跑就跑啦?食鹽又沒長腿,他怎麼就沒了呢?”

山陝支撐開中法的有兩處鹽場,一個是陝西定邊鹽湖,被世人稱呼為青鹽,是這個年代的牙膏的存在,今天早上,趙興還拿他沾柳枝刷牙呢。

還有一個就是山西的運城血湖,這個鹽場在及盛時候,為大明的財政貢獻了八分之一的份額,可想而知那是多大的聚寶盆啊。

但這兩處供給西北以及蒙古食鹽的最大鹽場,怎麼就沒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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