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時候。
謝石是東晉著名人物,淝水之戰的晉軍司令便是他。這一仗足以使他名垂青史。謝石對吳隱之的生活很關心。吳隱之的女兒要出嫁,謝石知道他家窮,〃遣女必當率薄〃,便吩咐手下人帶著辦喜事所需的各種物品去幫忙操辦。到了吳隱之家,只見冷冷靜靜,毫無辦喜事的氣氛,唯見婢女牽了一隻狗要去市上賣。原來吳隱之要靠賣狗的錢來做女兒的嫁資!
東晉時的主簿,雖然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官,其職責無非是主管文書,為將相大臣一幕僚而已。但若論其地位,卻又十分重要;論其權力,有時甚至大得使人咋舌。如桓溫以郗超為參軍,王珣為主簿,時人便有〃髯參軍,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之語,主簿地位之重要和權力之大,由此可知。其時謝石聲譽日隆,炙手可熱,且謝家十分富有,吳隱之在他手下工作,俸祿定當不菲。退一步說,吳隱之的俸祿即使不多,但他只要運用自己的地位和影響,以頂頭上司謝石為榜樣(謝石聚斂無度同樣很有名),能撈的時候就撈它一把,怎麼也不會窮到賣狗嫁女的地步。很顯然,吳隱之家窮,是另有原因的。史書上說他〃弱冠而介立,有清操〃;〃雖居清顯,祿賜皆班親族,冬月無被,嘗浣衣,乃被絮,勤苦同於貧庶〃。他家窮,原來是他始終保持清廉的操守,又樂善好施造成的。
眾所周知,兩晉時的官風,是相當腐敗的。何曾父子日食萬錢,石崇與王愷比闊鬥富這類醜聞,都是發生在那個時代。在那種環境和條件之下,吳隱之能夠清廉自守,確實難能可貴。特別是上司謝石都聚斂無度,他卻毫不動心,守住清貧,尤其讓人崇敬。後來,朝廷決定派他去廣州做刺史,目的就是希望他到那裡去樹立新的形象,改變過去嶺南歷任刺史皆貪汙受賄以飽私囊的弊端。
廣州面海環山,多有象牙、珍珠、海味和名貴藥材出產。但因為地處僻遠,瘴疫流行,在東晉時還屬蠻荒之地,所以很少有人願意去那裡做官。只有那些家裡貧困而又想發橫財的人才肯去。到廣州做刺史,只要弄上一箱珍珠寶物,幾輩子享用不盡,以往的廣州刺史因此沒有一個不貪的。離廣州二十里一個叫石門的地方,有一口泉叫〃貪泉〃,據說不管誰喝了這泉水,都會變得貪得無厭。吳隱之不信這個邪,到廣州後,他對親人說:〃不見可欲,使心不亂。越嶺喪清,吾知之矣。〃為了表明立志清廉,他特意來到貪泉,掬水而飲,並賦詩為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意思是:人們都說喝了這泉水,就會貪財愛寶,假若讓伯夷叔齊那樣品行高潔的人喝了,我想終究不會改變那顆廉潔的本心。以後他在廣州,果然始終保持著廉潔的操守,粗茶淡飯,衣物器具也十分簡樸。調離廣州時,他妻子偷偷帶了一斤中藥材沉香木,吳隱之發現了,十分生氣,把它丟到水裡去了。吳隱之〃處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嶺南習俗也就日趨淳樸。為了表彰他〃革奢務嗇,南域改觀〃的操行和政績,元興元年(公元402年),吳隱之被升遷為前將軍,並得到賜錢五十萬、谷千斛的獎賞。
吳隱之做主簿時賣狗嫁女和他後來做廣州刺史時飲貪泉而不貪,這兩件事表明:真正的清廉之士,是不管處在何種環境和條件下,也不管他手中有權還是無權,都是不會改變其志操的。
一個人能否保持清廉,其關鍵還在於自己,不能怪罪於環境和條件。(本文史料主要引自《晉書》、《資治通鑑》等)
聰明絕倫郗嘉賓
郗超(公元336…377年),東晉高平金鄉(今屬山東)人,字景興(或作敬興),一字嘉賓。祖父郗鑑,父親郗愔,皆為東晉大臣。郗超少年早熟,聰明過人,十幾歲即被撫軍大將軍司馬昱(簡文帝)闢為椽。當時有諺語說:〃揚州獨步王文度(王坦之),後來出人郗嘉賓〃(《世說新語》)。永和三年(公元347年)桓溫滅成漢,進位徵西大將軍後,闢郗超為徵西大將軍椽。永和十二年,桓溫任大司馬、都督中外諸軍事,郗超轉為參軍。太和六年(公元371年),桓溫廢海西公,改立簡文帝,專制晉政,郗超入朝任中書侍郎。桓溫死後去職。大元二年(公元377年)卒,終年四十二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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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節:聰明絕倫郗嘉賓
縱觀郗超的一生,可以說絕大多數時間是在秘書崗位上度過的,而給人最突出的印象,就是他是一個聰明絕倫的人。郗超自十幾歲入桓溫幕府後,在長達二十年左右的時間裡,他一直是桓溫的主要幕僚。〃挺雄豪之逸氣,韞文武之奇才〃的一代梟雄桓溫氣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