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相關機構和部門制訂和傳達政策時,三項政策事務越來越凸顯出來。首先是,反對恐怖主義是一項法律事務,還是情報事務?既然問題用這種方式被提了出來,那麼它的含義就是:中央情報局應該掌管這項事務嗎?或者我們僅僅應該從對付普通的有組織的罪犯的角度出發來看待反恐事務? 克林頓所批准的對這一問題的答案是,我們應該動用所有可以動用的部門和機構的資源來達成這一目標。這一答案正是我所贊同的。舉例來說,如果聯邦調查局能夠收集飛機的殘骸,從而判斷是誰將炸彈放進了飛機,這種能力我們當然想用來反恐。中央情報局缺少辯證分析的能力,因而很難透過對攻擊後的數以百計的各種線索的整理來發現真相。如果我們可以捉住罪犯,並將其逮捕後送回美國受審和接受懲罰,我們就應該這樣做,儘管這也許屬於聯邦調查局的職能。我們應該動員所有的力量來達到目的。有些人總在議論,認為這些逮捕和審判並不能真正制止恐怖主義。我認為這種說法是缺少常識的。我知道有時司法程式可能在對付恐怖主義時會存在一些問題,我們也需要情報、軍事、外交等方面的各種努力。  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恐怖主義重新抬頭(9)
如果聯邦調查局喜歡第一個問題的答案,那他們也就不會對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