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3 / 4)

小說:自助者天助 作者:低訴

照亮心靈的希望之火(3)

很多浮雕由於萊亞德的精心發掘而得以重見天日,有些還是稀世珍品。令人驚奇的是,這些展覽在大英博物館的珍稀文物,以基督教聖經為依據準確記載了3000多年前發生的許多重大事件,就像新啟示錄突然光臨世間一樣,令人驚詫莫名,激動不已。對於這些稀世珍寶的發掘,萊亞德曾慨然感嘆:“這些尼尼微碑刻將永遠銘記著那些巨大而令人驚歎的功績,其間飽含著人們的執著的事業心、勤奮鑽研和活力熱忱。”

孔德·德·布芬的一生也是“勤奮就是天才”這一道理的最好的例子.布芬在自然史方面取得了極為卓越的成就。而年輕時.他並沒有麼超人的天資,他智力平平,甚至反應遲鈍,並且,他天性懶惰,一生下來就有一大筆財產,有人還以為他會沉溺於榮華富貴中,毫無作為。但布芬不想成為一個酒囊飯袋,也不想一生碌碌無為,他要從事科學研究。

時間就是金錢,布芬習慣於早上睡懶覺,他常常為此事而苦惱,於是決定改掉這一壞習慣。而習慣是一種力量,要改正,並非易事。他鬥爭了一段時間後,仍然沒有效果,早上還是起不來。無奈之下,只得叫傭人約瑟夫幫忙。

他規定,只要約瑟夫能在早上6點鐘之前把他叫起來,就給約瑟夫一克朗的獎勵,但每天早上,約瑟夫叫他起床時,布芬或者以生病為藉口,或者因打擾他的睡眠而假裝生氣。當他最後起來之後,又大聲責怪約瑟夫讓他睡懶覺.而沒把他準時叫醒。

這下這位貼身男僕狠下心來要賺那一克朗了,他不再憐憫主人可憐巴巴的懇求,也不在乎他的威脅.他一次次地迫使布芬6點之前起床。有一次,布芬無論如何都不肯起床,任憑約瑟夫怎麼弄,都賴在床上。約瑟夫想,不動真格的,恐怕不會奏效。他把一盆冰涼的水潑到布芬被窩裡,這一招立馬見效,布芬一骨碌爬起來。在約瑟夫的種種努力下,布芬終於克服了睡懶覺的習慣,他對約瑟夫的幫助一直心存感激,還常說他還欠約瑟夫三、四卷自然史呢。

從那以後,布芬在他的桌子旁從早上9點一直工作到下午2點,然後再從晚上5點工作到9點,40年如一日,從不間斷。在他的傳記中這麼寫道:“工作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從事科學研究則是他的興趣所在;一直到他事業的巔峰時刻,他還常常說,自己多麼希顰再為事業奉獻幾年。”

他是一位很有良知的作家,並且總是以最佳的方式把最珍貴的思想獻給讀者,他討厭虛偽、做作、無病呻吟。對於自己著作中的每一個字,他都仔細推敲,每一段文字他都認真潤色,直到內容與形式完美結合——他才滿意。在寫作《自然史的變遷》中,先後修改了11次,他才甚感滿意。對於自己的每一部著作,他都深思熟慮,任何細節,從不馬虎,從事著述50年來,一向如此。他還常說,天才其實就是,工作有條有理、一絲不苟。

作為一名偉大的作家,他的成功得益於像蜜蜂一樣不停的勞作,永不停歇。正如邁登·勒克所言:“布芬的成功準確無誤的表明,、天才就在於把全部的精力專注於某一特定的目標,當布芬完成他的第一部著作時,已疲憊不堪。但他強迫自己再回到原稿上來,一字一字地推敲、潤色,一直到滿意為止。他把這種反覆推敲的過程當成一種快樂,而不是厭煩。他的成功是這樣換來的。”

照亮心靈的希望之火(4)

從事文學的人,還有許多也具有這種非凡的毅力和百折不撓的品質。瓦特·司各脫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個。他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從事抄寫工作,一干就是幾年,這種工作十分枯燥乏味。但瓦特想,既然是我的工作,我就有責任盡心盡力把他幹好。他白天埋頭抄寫,晚上忙於看書寫作。他曾開玩笑說,作為一個文人所必需的紮實穩重而非浮躁的品質正是在他從事抄寫這一工作中逐漸養成的。每抄一頁紙能賺到3分錢,有時一天他能抄120頁,能夠賺到3元6毛錢。有時候,他用這點微薄的額外收入買一點零散的書籍,如果不是加班加點地幹,他肯定買不起書。

到了晚年,瓦特仍然以自己有一門職業而自豪,與有些拙劣詩人的觀點不同,他認為那種憤世嫉俗、無視日常生活責任的人與所謂天才毫不相關。相反,他認為一個人花費一些時間和精力來做好一門實在的職業,有助於他在其他方面成就大業。這對於那些好高騖遠的人來說,似乎尤為重要。

瓦特本人曾擔任愛丁堡議會的議員,他每天準時到議會,簽發各種檔案,辦好該辦的事情,而他的文學創作時間主要在早餐前。洛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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