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為自由萬歲,而是純粹不想跟這個世界互動太多。
他跟她,都有點厭世的情緒。這或許正是他們會走在一起的原因吧。
“嫻,我沒想到有一天我會希望我們之間不僅止於是可以上床的情人,而會對你渴望更多。二十年來,在這個世界上,能證明我存在的只有你,讓我願意醒來。很多時候,我都覺得自己已經消失了。”
“鬱騏……不要用煽情的話來挑撥我的心。在現在這種時間,在我腦袋不能正常思考的情況下,我會被你輕易拐掉的。”她伸手搗住他嘴。“你才不會。你太清醒,誰也拐不了你。”他握住她手,輕輕吻著。
“我可沒你這麼有信心。你不知道女人一談到感情,最容易犯兩種病嗎?”
“什麼病?”他饒富興致的問。
“‘白馬王子病’和‘聖母病’。”她一臉正經,說得很權威。
他被她的樣子逗笑。“願聞其詳。”
“正好可以拿你和我老闆做例子。”奉嫻輕笑一聲,接著道:“我家老闆,雖然不具有愛情小說裡形容的家財萬貫事業有成全球排名一百大的商業皇帝身份,但從他俊美的外表、優雅的儀態兼豐厚的身家來說,也算是一名白馬王子了。他這樣的人,是懷春少女心目中患上‘ 白馬王子病’的最佳典型。英俊瀟灑、溫柔體貼、出手闊綽、出入名車接送、隨時創造浪漫情境,讓女人臉上有光,走路有風,被全世界的女人又羨又妒,滿足了女性心中最美麗的夢想。”
“哼。”
“而你,一個黑社會出身的孤傲男子,身世複雜,經歷離奇,一張俊美的臉長年被陰沉冷酷的寒霜給塑成了生人勿近的氣場,顯得無比危險邪魅,讓人無法接近的同時,又不由自主的被深深吸引著。深信在這樣堅硬難親的表相下,一定有著一段悲傷的往事,像道永不癒合的傷口,始終在心底深處淌著血,就等著一名聖母張開柔軟而溫暖的懷抱,將你這塊寒冰給融化成春風,給你最欠缺最渴求的愛。女人會瘋狂愛上你,那便是‘聖母病’ 了。”
這個“無比危險邪魅的男子”終於忍不住朝她丟來一記白眼,連哼也懶得哼出一聲了。
“嘿,給點反應嘛。這兩樣偉大的病症都為同一個你而產生,你不覺得很榮幸嗎?”她笑得好溫柔,輕聲細語得幾乎聽不出她是在椰愉。
見鬼的榮幸。不睬她。只問:“你想犯‘白馬王子病’還是‘聖母病’ ?”
奉嫻與他雙眼對上,發現他眼中隱隱的期待,於是也半帶玩笑半認真地道:
“原本我哪種病都不想要,可,若是非接受不可,逃也逃不掉的話,那我就……都要了。”
“真貪心。”沒有氣怒,沒有以吻為懲再次宣告主權什麼的,他只淡淡的這麼說著。
“當年我們決定當情人時,你就應該想到可能要面對的結局。”她溫柔地說著冷酷的話。
“是啊,你總是在每一次分別時說再見。”
“因為我總認為每一次相見都是最後一次了。”
在他二十歲、她十六歲那年,他不再滿足於只當她世上唯一的知己好友、唯一知道他存在的人,以及,唯一能夠喚醒他的人。所以他從美國飛回來,就為了見她一面。等在她的學校外頭,明知道她四點半才放學,但他卻在十二點鐘離開機場之後,就驅車過來,像根電線杆似的傻傻杵著,直到被她發現,被她領回她租賃的小套房,才又像個人樣的活了過來。
金鬱騏這個身份、名字、一切,是屬於他的;但他常常處於將一切毀滅的衝動情緒中。如果再不抓住些什麼的話……再不讓自己對這世界產生一絲絲留戀的話,他若不是真的將自己毀滅掉,就是去毀滅所有看到的一切。
抓住她、強勢要她當他的情人,不過像是瀕死之人的迥光返照,帶著深深的不甘心,卻又無力阻止正在消逝的一切,只能以擷取到一時的痛與快,來證明些什麼。
那時,他其實是已經放棄自己了……奉嫻會同意他的要求,可不是什麼聖母病發作;她也不過是會對男女之情好奇,卻不願為此惹上擺脫不掉的麻煩罷了。她愛好世界和平,討厭一切可能的麻煩。如果不會造成麻煩的話,再怎麼離經叛道的事,她都敢做的。
如果最後的最後,他放棄了自己的存在,那麼,他會是她理想的情人。
誰也不想要天長地久,只願一晌貪歡。
他和她,都認為結局只會如此。
他們只有一時一刻,不會一生一世。
他們只在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