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結果卻讓堂上一眾自以為了解知府大人的衙役大大地跌了眼鏡——倘若他們有的話。只見姚知府在一愣之後,猛地就拿起了驚堂木重重地拍了下去,斥道:“真真是豈有此理!草菅人命,翫忽職守!此案既然縣衙那兒不管,我這個做知府的卻是一定要還你一個公道的!來人……”
聽到知府大人的招呼,下面幾名衙役陡然就是一個激靈,當即就有兩人跨步走了出來:“在!”
乾脆利落地,姚慶之從面前案上的籤筒裡取出了一支火籤用力擲了出去:“你們速速去東門找那黎家藥鋪,把那兒主事之人都給本官帶了來,不得有誤!”
雖然心下不解,但幾名差役還是下意識地拾起地上的火籤,抱拳答應一聲,便即大步而出。自然,他們到了堂外,還是會再叫上一些同僚一塊兒前去拿人的。
而在知府大人下首一名書吏見他竟不假思索地下令拿人,也是一愣。隨即小聲提醒道:“大人,那黎家藥鋪可是黎信隱的產業,您要把他拿來可……”
不待對方把話說完,姚知府便很不耐煩地把手一擺:“休得聒噪,國法面前,人人皆是一樣,他黎信隱豈能例外。本官既然身為一方父母,自當為民做主。似這等為非作歹之徒,官府豈能容他!”
那書吏見大人如此表態,頓時就不敢做聲了,只是心裡卻生出了更加怪